科净源(301372)
搜索文档
科净源: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06 13:02
证券代码:301372 证券简称:科净源 公告编号:2023-010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通知于 2023 年 9 月 3 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6 日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葛敬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王月永、王凯军、曹春 芬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 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 ...
科净源: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公告
2023-09-06 13:02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7,142,858股,募集资金总额771,428,610元,净额628,791,176.23元[1] - 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及发行费用6,832.78万元,截至2023年8月7日累计使用0元[4] 项目调整 - 北京科净源总部基地项目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26,879.12万元[5] - 深州生态环保产业基地项目投资总额调为8,608.01万元,拟投入6,000万元[7] - 昆明市科净源生产水处理专业设备项目投资总额调为0元[7]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总额调为30,000万元[8] - 调整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合计调为78,422.25万元[6] 项目指标 - 调整后深州生态环保产业基地项目建设期2年,回收期6.02年,内部收益率20.78%[13] 调整原因及审批 - 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是为迎合市场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10] - 调整事项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9]
科净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3年9月)
2023-09-06 13:02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诉讼等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8]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8]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8] 高送转规定 - “高送转”指每十股获送合计股数达十股以上[14] - 审议通过高送转等预案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4]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透露、利用信息买卖股票等[15] - 完整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送达不晚于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7]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应保存至少10年[21] 自查与报送 - 公司应在报告和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23]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2个工作日内报送北京证监局[23] 责任与承诺 - 公司保留对擅自披露信息股东追责权利[25] - 进行重大事项应制作备忘录并报送深交所[19] - 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应出具书面承诺[19] 人员职责 - 董监高及相关负责人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21] -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工作[21] 违规处理与生效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受处罚公司将报备公告[25]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8]
科净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9月)
2023-09-06 13:02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 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信息披露责任人、相关人员对公司股价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行为、或对公司股价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 重大影响的所发生事件进行信息披露、保密工作时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价格、交易量或投 资人的投资决策产生影响的任何行为和事项的有关信息,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披露是指将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 的已经 ...
科净源: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06 13:02
证券代码:301372 证券简称:科净源 公告编号:2023-011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通知于 2023 年 9 月 3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6 日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其中监事赵书江、王少贺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书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监事 3 人。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
科净源: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9月)
2023-09-06 13:02
监事会会议安排 - 定期会议每6个月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特定情况10日内召开[7] - 定期和临时会议通知分别提前10日和5日送达,可调整[7] 监事会会议要求 - 1/2以上监事出席方可举行[8] - 形成决议需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14] 其他规定 - 书面通知含时间、地点、提案等内容[8] - 会议档案专人保管,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16][17] - 规则经监事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19]
科净源: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9月)
2023-09-06 13:02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维 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 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 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公司应当建 ...
科净源: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9月)
2023-09-06 13:02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股东大会性质和职权 第一条 为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 法行使职权,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和决 议的有效、合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 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大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 权。 第三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通知中确定 的其他会议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 票 ...
科净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3年9月)
2023-09-06 13:02
财务资助范围 - 公司及子公司在主营业务外以多种方式向外部主体提供资助,含借款等行为[2] 关联方资助规定 - 为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为特定关联人提供资金资助[3][5] 子公司资助原则 - 对控股、参股子公司提供资助,其他股东原则上应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资助[4] 审批流程 - 关联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按比例资助时,公司向其资助需经非关联董事多数及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5] - 对外提供资助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披露,特定控股子公司除外[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或单次/累计资助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时,经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股东大会[7] 协议与利率 - 对外提供资助应与有关方签署协议,款项逾期未收回不得继续或追加资助[10] - 资助成本按市场利率确定,不得低于同期公司实际融资利率[11] 重新审批 - 继续向同一对象资助视同新发生行为,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12] 披露要求 - 披露资助事项需提交多种文件并公告多方面内容[10][11] 制度生效与修改 - 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15] 风险关注 - 被资助对象或担保第三方出现财务困难等影响还款能力情形时需关注[16] 部门职责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前财务部门需做风险调查工作[16] - 财务资助事项审批通过后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财务部门协助[16] -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财务部门办理对外财务资助手续[16] - 财务部门负责资助对象日后跟踪、监督等工作,出现问题及时制定补救措施并上报董事会[16]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财务资助事项合规性监督检查[16] 违规处理 - 违反规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造成损失将追究人员经济责任,严重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6] 其他规定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规定不一致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17] 文档日期 - 文档日期为2023年9月6日[18]
科净源: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9-06 13:02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北京科净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