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医疗(301363)

搜索文档
美好医疗(301363)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5 13:02
人员聘任与任期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9][10] - 副总经理等高管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9] 会议制度 - 总经理办公会议例会每月召开一次,特定情形临时会议需三日内召开[25] - 会议需三分之一以上应出席人员出席方可举行[28] 职责权限 - 总经理主持经营管理工作,可决定部分交易事项[15][16]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分别协助工作、主管财务,对总经理负责[18][20] 报告与评价 - 总经理每年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一次,按要求5日内报告[32] - 绩效评价和薪酬制度由董事会决定[36] 细则规定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修改,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9][40]
美好医疗(301363) - 总经理轮值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5 13:02
轮值总经理制度 - 公司实行总经理轮值制以适应经营发展需要[3] - 轮值总经理每届聘期12个月,连聘可连任[7]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8] - 工作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绩效部门组织[9] - 制度相关变动需对外披露,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1][12]
美好医疗(30136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5 13:0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 - 有违法违规记录者不得被提名[13]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14]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4] - 会计专业候选人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14] - 提名人提名前应征得同意并了解情况[15] - 选举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8] 任期与解除 - 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8] - 提前解除及时披露理由,有异议也披露[20] - 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20][21] 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25]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26]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7]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9] 沟通与报告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说明履职情况[32]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30] - 述职报告最迟在发通知时披露[32] 资料保存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9]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41] 其他 - 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参与研究论证[41] - 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41] - 两名以上认为资料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42] - 履职遇阻碍可报告[44] - 特定情形及时向交易所报告[45] - 承担行使职权所需费用[40]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施行[48]
美好医疗(30136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5 13:02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6] 会议召开 - 每年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9]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证券部2日内转交提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11][14]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2日书面通知[16] 会议举行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一名董事不超2人委托[21][24]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电话、视频召开[21] 决议表决 - 未列通知提案不得表决,担保等事项2/3以上董事同意[25][29]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31] - 提案未通过1个月内不重审,情况特殊暂缓表决[31][32] 其他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撤销违法决议(轻微瑕疵除外)[38] - 会议档案保存10年,规则经股东会批准生效[42][45]
美好医疗(30136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5 13:02
内幕信息范围 - 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处置超30%属内幕信息[1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10]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11]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11]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11] 管理与报送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7]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7] - 公司汇总各方内幕知情人名单不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22] -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时需向深交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24] 其他规定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并督促人员签名确认[16]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8] - 公司可与知情人签保密协议明确义务[25] - 内幕信息公开前知情人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等[26] - 知情人违规公司将处罚或追责[26] - 公司或知情人受处罚须报送结果并披露[2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审议通过生效,修改需批准[29]
美好医疗(301363) -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5 13:02
资金占用制度 - 2025年9月修订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4] - 公司各方面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相互独立[6] - 严格限制控股股东等占用公司资金[9] 审计与检查 - 注册会计师审计需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并公告[1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检查资金往来[13] 整改与清偿 - 公司自查资金往来和担保情况并及时整改[14]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14] 责任追究 - 对协助侵占资金的责任人给予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19] 制度执行 - 制度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由董事会解释[21][2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需批准[23][24]
美好医疗(30136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5 13: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为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8] - 制度时间为2025年9月[38] 制度依据与原则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则[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6] 管理机构与职责 - 董事会是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决策与执行机构,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1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11] 人员要求与档案保存 - 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13]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14] 沟通与活动限制 - 尽量避免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等[15] 服务对象与沟通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服务对象包括投资者与分析师、媒体和相关机构[16] - 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多方面[17] 管理方式与工作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方式有信息披露、筹备会议、接待投资者等[1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22] 信息发布与审核 - 应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需及时公告[22] - 通过互动易等渠道与投资者交流,发布信息要保证真实准确[25][26]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由董事会秘书审核,重要敏感回复报董事长审批[28][29] 会议活动安排 - 在定期报告、融资等时可举行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或路演活动[29] - 分析师会议等活动尽量公开,可网上直播,要确定可回答问题范围[30] 后续工作与制度执行 - 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编制记录表并在互动易刊载[37] - 可与投资者等进行一对一沟通,安排现场参观[30][38][39] - 应制定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并在定期报告披露[33][34] - 要审查非正式公告信息,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34]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等规定执行[3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7]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施行,修改需董事会批准[37]
美好医疗(30136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5 13:0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7]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7] 股东会通知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10日内需给出书面反馈意见[10][11]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0][11]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20]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发布通知说明原因[23] 股东提案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5] - 股东需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18]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8]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为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 股权登记日和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少于两个工作日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2] 决议通过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39] - 累积投票制下当选的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董事所得投票权总数须超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4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2]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4] - 分拆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还需经除董高和持股超5%股东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7] 其他规定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超规定部分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1]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49]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需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0] - 股东有权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轻微瑕疵除外)[51]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51] - 四种情形下公司股东会决议不成立[53] - 本规则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55]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6]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56] - 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出修订方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批准后方可生效[56] - 规则生效后,公司原股东会议事规则自动废止[57]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8] - 时间为2025年9月[58]
美好医疗(301363)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5 13:02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 -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薪酬与考核、战略、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各由3名董事组成[6] 委员会人员构成 - 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由2名独立董事与1名非独立董事组成[9] 委员产生方式 -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9] 审计委员会职责与会议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2] 审计委员会督导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13] 报告出具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5] 其他委员会职责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提建议[16] - 战略委员会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等重大事项并提建议[17] - 提名委员会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18] 会议规则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可被罢免[22]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无法形成有效决议由董事会审议[23][24] 表决与记录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会议有记录由证券部保存[25] 保密与制度说明 - 出席委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以上”包括本数[25][27]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经审议通过生效施行[28]
美好医疗(30136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5 13:02
资金监管协议与专户管理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16]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15] -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应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16] 资金支取与项目论证 - 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人民币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16] - 募投资金到账后,项目搁置时间超1年,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22]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22] 资金使用与置换 - 公司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委托贷款等财务性投资及高风险投资[20] - 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或变相改变用途的投资[21]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原则上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26]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人员薪酬等以募集资金支付困难时,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可实施置换[27] 资金补充与管理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23]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31] 项目变更与公告 - 募投项目延期实施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意见[22] - 公司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37]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若已在发行申请文件披露且预先投入金额确定,置换前需对外公告[27]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相关内容[24]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在董事会会议后及时公告相关内容[33] 资金差异与审核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情况[40]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运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使用情况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40] 监督与核查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9]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情况现场核查,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41]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34]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使用情况需在年报披露[26] - 节余募集资金达到或超过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6] 违规处理 - 公司发现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应要求归还并披露相关情况,董事会追究法律责任[32]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异常及时现场核查并向深交所报告[36] - 公司相关人员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致损失,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42]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需董事会提方案、股东会批准[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