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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新能(30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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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新能(301327) - 2024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5-01-22 10:45
财务业绩预测 - 预计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000万元~25,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5.13%~243.91%[3] - 预计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3,000万元~17,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9.35%~164.53%[3] - 预计2024年营业收入为340,000万元~370,000万元,上年同期为231,383.20万元[3] 业绩增长原因 - 公司通过品牌力和产品竞争力的提升以及内部降本增效,实现了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快速增长[5] - 公司库存成本优化、原材料采购价格回落以及产品降本措施推进,毛利率同比有所提升[6] - 公司通过精准投放广告及高效复用营销素材,降低了销售费用率[6] - 公司积极调整组织架构、优化人力成本结构,有效降低了管理费用[6] 财务数据披露 -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4] - 2024年度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4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7]
华宝新能(301327)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1-14 16:00
股东会情况 - 2025年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3] - 出席股东及代表115人,代表股份94,509,206股,占比76.2458%[3] - 现场投票代表股份90,165,934股,占比72.7418%[4][5] - 网络投票代表股份4,343,272股,占比3.5040%[5] - 中小股东及代表110人,代表股份6,239,206股,占比5.0335%[5] - 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3,953,391股[5] 议案表决 -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总表决同意94,455,673股,占比99.9434%[6] - 中小股东表决同意6,185,673股,占比99.1420%[7] 其他 - 律师认为股东会程序合法有效[9] - 公告备查文件含股东会决议和法律意见书[10]
华宝新能(301327) -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1-14 16:00
股东会信息 - 2024年12月28日公告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5] - 2025年1月14日下午15:00现场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天上午9:15 - 下午15:00[6] -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集[11] 参会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11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4,509,206股,占比76.2458%[8] 议案表决 -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总体表决:同意94,455,673股,占比99.9434%[13] - 中小股东表决:同意6,185,673股,占比99.1420%[13]
华宝新能(301327)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现场检查报告
2025-01-08 16:00
现场检查报告 |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华宝新能 | | | |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征 联系电话:0755-81902000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桐赈 联系电话:0755-81902000 | |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张桐赈 | |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 年度 | | | | 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12 月 26-27 日 | |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 | | | (一)公司治理 不适用 | 是 | 否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的相关制度文件;查阅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文 | | | | 件等相关资料,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 | |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 | |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 | |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 | √ | | | 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 | |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 | | | ...
华宝新能(301327)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4年度培训情况报告
2025-01-08 16:00
持续督导 - 华泰联合证券为华宝新能2024年度持续督导保荐机构[1] 培训情况 - 2024年12月26日完成对华宝新能相关人员持续培训[2] - 培训采取线下与线上结合授课及发放课件方式[3] - 主要培训人员为张桐赈,参加人员为董监等相关人员[4] 培训效果 - 促使相关人员增强法制和诚信意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5]
华宝新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4-12-27 10:37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1月14日召开[1] - 现场会议时间为1月14日下午15:00[1]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月8日[3]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时间为1月14日多个时段[14][15]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1327”,简称为“华宝投票”[13] 审议提案 - 审议总议案和现金管理议案[4] 登记信息 -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9:00至17:00[5] - 登记地点在深圳华侨城创想大厦公司董秘办[6] 授权委托 - 授权代表出席股东会,有效期至会议结束[19] - 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委托书复印件有效[19]
华宝新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12-27 10:37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4-089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通过对该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募集资金过度闲置,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 多的投资回报。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在上述额度和期限 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财务中心负 责组织实施。本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第三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7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全体 董事发出,于2024年12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增加临时议案通知,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4 ...
华宝新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12-27 10:37
融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24,541,666股,发行价237.50元/股,募资总额5,828,645,675元,净额5,594,596,404.45元[2] 股份回购 -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846,609股,占总股本0.6784%,成交总金额50,296,903.87元[6] 募投项目 - 公司募投项目投资总额67,620.00万元,拟用募集资金投入67,620.00万元[8] 现金管理 - 公司拟用不超23亿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不超12个月[10] - 现金管理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12] - 2024年12月27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22][23] - 保荐机构认为符合规定,无异议[25]
华宝新能: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12-27 10:37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4-090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第三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7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全体 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 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宗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 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会主席吴宗林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经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 息)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结 ...
华宝新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12-27 10:37
关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新能"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对华宝新能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 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7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541,666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7.50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