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眼科(301267)
搜索文档
华厦眼科(30126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4 07:45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方[8][9] 关联交易视同规定 - 由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13] 关联交易审议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交易需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需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交易(除担保外)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0]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与关联人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22] - 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22]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订立书面协议按总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29] - 可按类别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超出预计需重新提请审议并披露[29]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应包含定价原则、交易价格等主要条款[30] 审议会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特殊情况处理 - 参与面向不特定对象公开招标、拍卖等部分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30] - 四种关联交易可免审议和披露[31] - 放弃同比例增资权或优先受让权按特定金额履行程序[33] - 披露涉及资产评估的交易需按规定披露评估情况[33] 交易管理与责任 - 各部门、子公司拟发生关联交易需提前向证券部报告[35]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证券部保管[33] - 每年3月初和8月初分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35] - 各部门、子公司是关联交易管理责任单位[35] - 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是关联交易管理第一责任人[35] - 年初预计交易需监测执行情况和剩余额度[35] - 年初未预计交易需在发生前报送证券部[36]
华厦眼科(301267) -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2025-08-24 07:45
印章管理流程 - 制度适用于印章各环节工作[2] - 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印章具体工作[6] - 不同印章由不同部门发起刻制申请[7] 印章使用原则 - 保管遵循“审用分离、分散保管”原则[11] - 用印遵循确有必要等原则[18] 违规处理 - 未执行原则或违规将追究责任并处罚[26]
华厦眼科(301267)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4 07:45
累积投票制规则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投票权,表决权总数等于所持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乘积[2] - 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董事的议案[3] 投票权计算 - 每位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董事人数之积[9] - 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投票权分别按对应人数乘积计算且投向相应候选人[9] 投票限制 - 每位股东所投董事选票数不得超最高限额,候选董事人数不能超应选人数[10] - 超最高选票数,所投董事候选人选票无效,所有选票视为弃权[11] 当选规则 - 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决定是否当选,当选者票数不得低于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二分之一[13]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已当选超章程规定三分之二时,缺额下次股东会选举填补[14] - 获超半数选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得票数排序,票数多者当选[14]
华厦眼科(30126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4 07:45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会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应占过半数席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任期与工作机制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 - 下设工作组负责日常工作[9] 职责与权限 - 审核财务信息等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2]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应提建议并提交履职评估报告[13] 会议相关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25] - 会议召开前五天通知,特殊情况可豁免[25]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6] 决议与细则 - 作出决议需本委员会成员过半数通过[30]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41]
华厦眼科(301267) - 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
2025-08-24 07:45
制度范围 - 适用公司、各部门、子公司、相关人员及外部单位或个人[2] 管理机制 - 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最高管理机构,董秘负责监管[3] 保密要求 - 定期报告披露前相关人员需保密,不得提前向无依据外部单位报送资料[4][5] - 向政府等单位报送资料需提示保密,确需报送未公开信息要签协议、登记备案[5][6] 审批流程 - 对外报送未公开重大信息需填写审批表并多级审批[5] 责任追究 -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当使用信息致损失,公司将追究责任[9]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1]
华厦眼科(301267)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
2025-08-24 07:45
证券代码:301267 证券简称:华厦眼科 公告编号:2025-028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信息化运营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延长 实施期限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85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 ...
华厦眼科(301267) -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5-08-24 07:45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6000万股,每股50.88元,募集资金总额305280万元,净额276849.25万元,2022年10月28日到账[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19176533.42元,本期投入31983230元[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收购资产1220192296.93元,本期使用86000096.93元[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1236600000元[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收到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121809791.48元,本期收到7321032元[3]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998.45元,本期支付35元[3]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完结项目转入一般户补流38172910.17元,本期转入4734926.56元[3]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76159597.81元,账户含现金管理投资本金1236600000元[3] 项目投资进度 - 区域视光中心建设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2050.63万元,投资进度为8.93%[33] - 信息化运营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本年度投入708.32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723.66万元,投资进度为8.45%[33] - 补充运营资金项目本年度投入2000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7143.36万元,投资进度为85.72%[33] - 天津华厦眼科医院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5820万元,投资进度为95.41%,本年度实现效益为 - 537.58万元[34] - 现有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升级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5180万元,投资进度为61.67%,本年度实现效益为672.72万元[34] 资金使用与管理 - 2022 - 2025年公司多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期限、主体、方式等[10][11][12][13][14] - 2022年12月公司用7356.500411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6]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17] - 公司同意使用不超14.2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不超2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截至2025年6月30日,现金管理累计收益12180.98万元[18]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76849.25万元,超募资金198998.64万元[19] - 2022 - 2025年公司三次拟用超募资金各57709.6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1][22] - 2024年公司用19000万元超募资金收购聚信壹号咨询公司100%股权[2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122019.23万元,未使用超募资金余额85583.22万元[23] - 2024年公司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753.6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4]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28] - 202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符合规定,不存在违规及损害股东利益情形[29] 项目决策与公告 -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会议同意增加“区域视光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式和地点并延长实施期限[36] - 2024年4月24日、5月20日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议案[36] - 2022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议案[36] - 2025年4月28日公司刊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36] - 2022年12月27日公司刊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36] - 2024年4月26日、5月20日、2025年6月6日公司分别披露相关募投项目公告[37] - 公司募投项目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及支付发行费用事项已完成,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工作完成,相关监管协议终止[36][37]
华厦眼科(301267) - 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24 07:45
业绩总结 - 厦门新开元医院年初往来资金余额40.29万元,1 - 6月往来累计发生412.82万元,偿还408.06万元,6月余额45.04万元[4] - 厦门兰馨颐养院年初应收账款余额248.96万元,1 - 6月往来累计发生258.84万元,偿还255.13万元,6月余额252.67万元[4] - 公司其他应收款总计期初为44611.75,期末为72807.34[7] 各医院其他应收款情况 - 成都华厦眼科年初其他应收款余额1871.30万元,1 - 6月往来累计发生11136.93万元,偿还13008.23万元,6月余额为0 [4] - 佛山华厦眼科年初其他应收款余额2164.15万元,1 - 6月往来累计发生36.85万元,偿还25.74万元,6月余额2175.25万元[4] - 合肥视宁眼科年初其他应收款余额400.00万元,1 - 6月往来累计发生13300.00万元,偿还13700.00万元,6月余额为0 [4] - 菏泽华厦眼科年初其他应收款余额2494.04万元,1 - 6月往来累计发生200.10万元,偿还620.10万元,6月余额2074.04万元[4] - 厦门眼科中心年初其他应收款余额0.15万元,1 - 6月往来累计发生33394.11万元,偿还8186.28万元,6月余额25207.98万元[5] - 荆州华厦眼科年初其他应收款余额2235.42万元,1 - 6月往来累计发生2214.58万元,偿还4450.00万元,6月余额为0 [5] - 兰州华厦眼科年初其他应收款余额4079.24万元,1 - 6月往来累计发生300.49万元,偿还300.49万元,6月余额4079.24万元[5] - 临沂华厦眼科年初其他应收款余额2385.91万元,1 - 6月往来累计发生909.00万元,偿还334.70万元,6月余额2960.21万元[5] - 深圳南山华厦眼科其他应收款期初为2960.00,期末为3960.00[6] - 台州华厦五官科其他应收款为1466.17[6] - 温州明乐眼科其他应收款期初为642.27,期末为464.40[6] - 无锡华厦眼科其他应收款期初为3784.33,期末为4274.33[6] - 西安华厦眼科其他应收款期初为724.04,期末为 - [6] - 徐州复兴眼科其他应收款为946.62[6] - 许昌华厦眼科其他应收款期初为2343.05,期末为2345.03[6] - 镇江康复眼科其他应收款为2255.82[6] - 郑州华厦眼科其他应收款为2220.59[6]
华厦眼科(30126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4 07:45
人员变动 - 公司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高管辞职情况[4] 补选与交接 - 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董事补选[5] - 董事、高管离职5日内进行工作交接[6] 信息申报 - 董事、高管离职2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6] 义务期限 - 离职董高忠实义务在辞任或任期届满后2年有效[9] 制度规定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12]
华厦眼科(301267) - 2025-027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废止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5-08-24 07:45
会议审议 - 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废止部分制度的议案[2] 公司章程修订 - 修订后《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法定代表人[3]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5] 股东权益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等证券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5] - 符合规定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相关机构诉讼[6]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7] - 审议公司与关联人交易总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7]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7] - 财务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股东会审议[7]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7]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7] - 股东会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监事并决定报酬事项[6] - 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6]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8]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0][11]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通知将披露候选人教育背景等详细资料[11] -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文件需公证并备置于指定地方[11] - 股东会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他们应列席并接受股东质询[11]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5]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15] - 董事应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15] - 董事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15] - 公司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16] - 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等情形下,辞职报告在下任董事填补空缺后方能生效[16] - 董事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后承担忠实义务期限为2年,涉及公司秘密应永久保密[16]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可召集股东会并向其报告工作等[17] - 董事会对公司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17] -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17]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且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17] - 公司董事会就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会说明[17] - 董事会议事规则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批准[1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1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由董事会审议[1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18] 制度修订与制定 - 公司拟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25] -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将修订[25][2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将制定[26] - 多项制度修订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6] 其他授权事项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办人员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及登记备案事宜[27] - 授权有效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起至事项办理完毕[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