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立微(301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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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立微:不存在涉及逾期债务
证券日报网· 2025-09-29 13:39
证券日报网讯9月29日晚间,广立微(301095)发布公告称,不存在涉及逾期债务、诉讼的担保及因担 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形。 ...
广立微:本次担保额度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29 13:10
每经AI快讯,广立微(SZ 301095,收盘价:89.5元)9月29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本次担保额度审议通过 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37%,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涉及逾期债务、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 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形。 2025年1至6月份,广立微的营业收入构成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占比100.0%。 每经头条(nbdtoutiao)——重磅解读!中国将不寻求WTO新的特殊和差别待遇,意味着什么? (记者 曾健辉) 截至发稿,广立微市值为179亿元。 ...
广立微:拟与浙江大学签署硅光技术及量测装备联合研发中心共建协议
证券时报网· 2025-09-29 12:26
转自:证券时报 人民财讯9月29日电,广立微(301095)9月29日公告,公司拟与浙江大学签署《共建"浙江大学-广立微硅 光技术及量测装备联合研发中心"协议》,共同开展晶圆级硅光测试设备、硅光器件良率提升解决方案 以及硅光高效量产光电监控方案研发,并建立校企深度融合联动的人才引进与培养机制。公司计划3年 内投入中心的资金规模不低于1500万元。 ...
广立微(30109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9-29 12:18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 届满、辞任或者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 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 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除本制度第九条另有规定外, ...
广立微(30109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9-29 12:18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广 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 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重大风险或者内部 审计机构没有按 ...
广立微(30109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9-29 12:18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杭州广立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 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 ...
广立微(301095) - 重大信息内部披露制度
2025-09-29 12:18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披露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工作,确保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披露所有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或者投资决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以下简称"报告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二)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及指定的联络人; (三)公司委派(或推荐)的参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或其指定的联络 人; (四)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
广立微(301095)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09-29 12:18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3、募集资金的使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护股东利益,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广立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职责义务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会同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 职责,勤勉尽责。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浙江监管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主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 培训。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沟通,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积极为独 ...
广立微(30109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9-29 12:18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董事 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和《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 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 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有的责任。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 ...
广立微(301095)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09-29 12:18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护股东利益,现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 指引 2 号》)《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广立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