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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辉科技(30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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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辉科技(301046) -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2025-08-04 12:47
高管持股与减持 - 副总经理罗联明持股17.5万股,占比0.11%[3] - 拟减持不超2万股,占比不超0.01%[3][4][5] - 减持来源为首发前已发行股份,方式为集中竞价[4] - 减持期间为2025年8月27日至11月26日[5] 减持相关承诺 - 曾承诺上市12个月内不转让,任职每年不超25%[6] - 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价不低于发行价[6] - 若股价触及条件,锁定期延长至少6个月[7] 减持影响 - 减持计划实施不确定,不产生重大影响[9]
建筑装饰业CFO群体观察:日上集团何爱平任职超15年 能辉科技宋月月年仅32岁
新浪证券· 2025-07-31 03:10
行业薪酬与规模 - A股上市公司CFO群体薪酬规模合计42.70亿元 平均年薪81.48万元[1] - 建筑装饰行业149家上市公司CFO平均年龄48岁 男性占比66.2%平均年龄48.37岁 女性占比34.2%平均年龄47.29岁[1] - 建筑装饰行业整体营收87347.82亿元同比下降3.9% 归母净利润1714.72亿元同比下滑16.0%[1] 年龄结构分布 - 40-50岁CFO群体占比51.0% 50岁以上群体占比36.9% 30-40岁群体占比12.1%[1] - 40岁以下男性CFO共8名 40岁以下女性CFO共10名[1] - 年龄最大CFO为61岁(杭州园林邵如建 浙江建投王志祥 ST瑞和林望春) 年龄最小CFO为32岁(能辉科技宋月月)[3][4] 任职期限分析 - CFO任职期5-10年占比最高达28.2% 任期3-5年占比25.5% 任期1-3年占比24.2%[5] - 任期大于10年CFO共12位 任期1年内CFO共21位[5] - 任职时间最长CFO为日上集团何爱平 任职超15年[5] 离职变动情况 - 统计区间内40位CFO辞职离任 健康和工作调动为主要原因 47.5%已由继任者接任[7] - 22家公司财务总监在2024年6月至2025年7月期间离职且未找到接任者(包括中材国际 青矩技术 汉嘉设计 东湖高新等)[7] - 具体离职案例包括全筑股份施容(20240115) 广田集团屈才云(20240205) 中国建筑王云林(20240417)等40例[8] 学历构成特征 - 148位建筑装饰CFO中本科学历占比54.7% 硕士学历占比37.2% 专科学历占比7.4%[8] - 北方国际倪静为中央财经大学管理学博士[8] - 建研设计未披露CFO学历信息[8]
能辉科技:监事7月24日减持0.06%
快讯· 2025-07-28 10:46
能辉科技监事减持 - 监事孔鹏飞于2025年7月24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首发前已发行股份85750股 [1] - 减持均价为20 86元/股 减持金额合计约178 9万元 [1] - 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 06% [1] - 减持前持股34 3万股 占总股本0 23% 减持后持股降至25 73万股 占比0 17% [1] - 此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1]
能辉科技(301046) - 关于监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2025-07-28 10:42
减持情况 - 公司监事孔鹏飞减持8.575万股,占总股本0.06%,减持均价20.86元/股[2] - 减持后孔鹏飞持股257,250股,占比0.17%,减持前占比0.23%[2] - 减持股份来源为首发前已发行股份,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2] 合规说明 - 本次减持符合规定,与计划一致,已全部实施完毕[4] - 孔鹏飞非一致行动人,减持不影响公司控制权和经营[4]
能辉科技: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5 16:14
股东大会召开基本情况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15日(星期五)14:30进行现场会议,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 [1] - 投票方式: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结果为准 [2] - 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11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股东有权参会,非现场参会需书面委托代理人或网络投票 [2] 会议审议事项 - **治理制度修订**:提案1涉及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包含6项子议案,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3][4] - **董事会换届选举**: - 非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应选5人(罗传奎、温鹏飞等候选人),选举票数为持股数×5 [3][4] - 独立董事选举:应选3人(王芳、张美霞等候选人),选举票数为持股数×3,候选人资格需深交所审核 [4] - **股东分红规划**:提案6为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属于特别决议事项 [4] 会议登记与参与方式 - **登记要求**: - 自然人股东需提供身份证、持股凭证及登记表,法人股东需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 -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登记,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 [6] - **联系方式**:登记地址为上海市长宁区通协路288弄2号楼305室,联系电话021-50896255 [6]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 **投票规则**: - 累积投票提案需按持股比例分配票数(如非独立董事选举为持股数×5),超限投票无效 [7] - 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8] - **身份认证**:需通过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认证后方可进行互联网投票 [8] 其他事项 - **授权委托**:股东可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行使表决权,委托期限至股东大会结束 [9][14] - **中小投资者保护**: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持股<5%且非董监高)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 [4]
能辉科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5 16:14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治理制度修订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 修订原因包括根据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要求,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相应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 [1] - 修订后条款明确法定代表人职权及责任,新增法定代表人辞任条款及民事活动后果承担规定 [2][3] - 股东权利义务条款修订,增加股东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具体条件和程序 [11][12] - 新增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规定,包括未召开会议、未表决等四种情况 [16] 公司治理结构 - 取消监事会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原监事会监督职能 [1] - 股东会职权调整,增加对借款事项、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审批权限 [23][24] - 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规范,包括不得占用资金、违规担保等九项禁止性规定 [22][23] - 规定控股股东质押股份时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经营稳定,转让股份需遵守限制性规定 [23] 股东权利保护 - 降低股东提案权门槛,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即可提出提案 [31] - 细化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明确审计委员会在监督中的作用 [17][18] - 增加全资子公司董事、高管损害公司利益时的股东救济途径 [19]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重大资产重组、章程修改等重大事项 [24][25] 股份管理 - 明确股份发行原则,规定同次发行同种类股票的条件和价格必须相同 [5] - 修订股份回购条款,增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为回购情形 [6][8] - 规范股份质押行为,要求持股5%以上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 [21][23] - 调整股份转让限制,删除监事转让股份的限制条款 [9][10] 会议制度 - 股东会通知期限调整为年度会议20日前、临时会议15日前公告 [31] - 股东会召开方式保留现场会议,明确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结束当日15:00 [33]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需保存股东签名册、委托书等资料 [44] - 股东会连续举行要求,因故中止需及时公告并报告监管机构 [44]
能辉科技: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25 16:14
董事会提名审查 - 上海能辉科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袁峻巍、张健丁、宋月月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王芳、张美霞、钟勇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 [1][2]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无《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提名情形,未受证监会处罚或交易所纪律处分,无犯罪立案或失信记录 [1] - 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资格证书,符合独立性要求及履职经验,无违法违规记录 [2] 候选人名单 - 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提名罗传奎、温鹏飞、袁峻巍、张健丁、宋月月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 - 同意提名王芳、张美霞、钟勇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 [2]
能辉科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5 16:14
公司治理制度 -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离职程序及后续责任,确保治理结构稳定性[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1]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 董事辞职自公司收到通知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公司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1] - 辞职报告需说明辞职原因、职务变动、后续任职情况、未履行承诺及保障措施等[1] - 董事在特定情形下需继续履职,包括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审计委员会或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等,公司需在60日内完成补选[2] - 董事及高管被解除职务的情形包括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刑事犯罪、破产责任、失信被执行等7类情形[2] 移交与未结清事项 - 离职人员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包括未完结事项说明、业务文件及财务资料移交[4] - 涉及重大事项的离职人员可能接受离任审计,审计结果向董事会报告[4] - 离职人员需继续履行任职期间的公开承诺(如业绩补偿、增持计划),未履行需赔偿损失[4] 离职后责任与义务 - 离职后仍需遵守忠实义务及商业秘密保密义务,执行职务的责任不因离职免除[4] - 高管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持股25%[5] - 离职人员需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职务、证券账户等)[5] - 禁止离职人员利用原职务干扰公司经营或损害利益,需配合重大事项核查[5] 责任追究机制 - 公司可对未履行承诺、移交瑕疵或违反义务的离职人员追责,追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及预期利益[6] - 违法行为可能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6] - 被追责人员可在15日内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影响财产保全措施[6] 制度执行与修订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及修订,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最新规定为准并需及时修订[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7]
能辉科技: 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证券之星· 2025-07-25 16:14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旨在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1] - 规划综合考虑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1] - 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并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差异化设定现金分红比例 [2] 利润分配形式 - 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其他合法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 [2] - 如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可采用股票股利分配方式,需考虑公司成长性和每股净资产摊薄因素 [5] 现金分红条件及比例 - 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80% [5] - 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40% [5] - 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20% [5] - 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无重大资本性支出时) [3] 重大资本性支出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 [3] - 交易标的最近一年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营收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 [3] - 交易标的最近一年相关净利润占公司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 [3]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 [4]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 [5] 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 董事会制定分红方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未现金分红需说明原因及留存用途 [5] - 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6] - 独立董事对分红方案有异议时,董事会需记录未采纳理由并披露 [6] 分红政策调整条件 - 调整需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7] - 外部变化包括宏观经济、行业市场或政策环境重大不利影响 [8] - 自身经营变化包括营收或营业利润连续两年累计下降40%,或经营活动现金流连续两年为负 [9] 规划制定与修改 - 董事会每三年制定一次分红回报规划,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9] - 调整现金分红政策需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9]
能辉科技: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芳)
证券之星· 2025-07-25 16:14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 王芳作为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与公司无利害关系 [1] - 候选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交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全部要求 [1][3][4] - 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础知识,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或财务等履职必需的工作经验 [4] 独立性声明 - 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位列前十大自然人股东,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大股东处任职 [5][6] - 候选人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也未为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 [6][7] - 候选人与公司及其关联方无重大业务往来,且最近12个月内未出现任何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7][8] 合规性承诺 - 候选人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36个月内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刑事或行政处罚 [7][8] - 候选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 [8] - 候选人当前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且在公司的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8][9] 履职保证 - 候选人承诺确保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不受主要股东或利害关系方影响 [9][10] - 如任职期间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资格的情形,候选人将立即辞职并向董事会报告 [10] - 候选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向深交所报送声明内容,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