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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禄科技(30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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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禄科技(301045)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2025-04-23 11:14
2025年4月11日,中泰证券持续督导项目组成员以在天禄科技会议室通过现 场与视频培训结合并发送电子课件要求持续自主学习的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部相关人 员进行了培训。 二、培训内容 2025年4月11日 培 训 的 内 容 主 要 为 上 市 公 司 常 见 违 规 事 项 提 示 以 及 对 2024年、2025年修订的法律法规的解读,包括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 三、培训结论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泰证券")作为苏州天 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禄科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天禄科技进行了 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培训基本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
天禄科技(301045) -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04-23 11:14
募集资金情况 -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4.077399亿元,净额3.62003亿元[12] -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1.170599亿元,净额1.138987亿元[14] -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3.812368亿元,2024年12月31日余额1.376134亿元[17] -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1.155599亿元,2024年12月31日余额8573.3元[20] 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20448亿元,未使用1.355413亿元[13]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使用1.138987亿元,未使用8573.3元[14] - 2020 - 2024年各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使用募集资金分别为565.4152万元、1.766774亿元、875.2668万元、2771.4942万元、2324.5585万元[13] - 2024年度投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324.56万人民币[28]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2.42亿人民币[28] -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外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利息收入外已全部使用完毕[21] 项目投资情况 - 扩建中大尺寸导光板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5520.63万人民币,投资进度为34.08%[28] - 新建光学板材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3683.85万人民币,投资进度为73.68%[28]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5亿人民币,投资进度为100%[28] - 承诺投资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2.42亿人民币,投资进度为66.86%[28] 资金收益与费用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使用募集资金收到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1558.6638万元,支出手续费3510元[13]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使用募集资金收到利息收入8573.3元[14] 资金存放情况 - 2024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未使用募集资金中活期存款1376.134万元,七天通知存款2178万元,大额可转让存单和结构性存款1亿元[18]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8,573.30元均为银行活期存款[34] 其他情况 -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23] -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24] - 公司变更“新建光学板材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延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3年8月13日调整为2025年2月13日[30]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22,621,300元[30] - 2024年8月15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可使用不超过1.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余额为1亿元[30]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1,261,286.80元[34]
天禄科技(301045)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04-23 11:14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苏州天禄 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禄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天禄科技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 求的前提下,获取一定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部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6 亿元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 (三)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 ...
天禄科技(301045)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3 11:14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德皓审字[2025]00001085 号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eijing Dehao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录 | 页次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1-7 | | 二、 | 已审财务报表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1-2 | | | 合并利润表 | 3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4 |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5-6 |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7-8 | | | 母公司利润表 | 9 | |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10 | |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11-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1-100 | 审 计 报 告 德皓审字[2025]00001085号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 ...
天禄科技(301045)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5-04-23 11:14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 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禄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进行持续督 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天禄科技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并 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 ...
天禄科技(301045) -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23 11:14
激励计划进展 - 2023年2 - 3月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经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7][8] - 2023年3月以15.81元/股向46名对象授予195.50万股限制性股票[8] - 2024 - 2025年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9][10] 业绩情况 - 2024年营收654,085,049.94元,扣非净利润27,115,969.83元[12] - 2024年业绩未达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12] 股票作废情况 - 2024年1人离职30.1万股作废,37人43.8万股取消归属作废[14] - 公司将作废73.9万股已授予未归属限制性股票[15]
天禄科技(301045)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04-23 11:14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790,0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5.81 元, 共计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 407,739,9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45,736,906.55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2,002,993.45 元。 截至 2021 年 8 月 10 日,公司上市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566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累计使用的募 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242,044,781.92 元,其中:2020 年使用募集资金 5,654,152.00 元,2021 年使用募集资金 176,67 ...
天禄科技(301045)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5-04-23 11:14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德皓核字[2025]00000815 号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北 京 德 皓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殊普通合伙 ) Beijing Dehao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说明 1-2 二、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 表 1 附件: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德皓核字[2025]00000815 号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 ...
天禄科技(301045)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5-04-23 11:14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苏州天禄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禄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天禄科技开展衍生品交易业 务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涉及人民币、港币、美元等多种货币,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 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益, 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结合深加工结转和直接出口销售规模,计划开展衍生品交易 业务。 (二)投资金额、期限和授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衍生 品交易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外币金额总规模不得超过等值 2亿元人民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 ...
天禄科技(301045) -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4-23 11:12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原则,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 作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公司监事会应对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包括: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