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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百泽(30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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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百泽(30104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25 11:46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4][5]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4] 战略委员会职责 - 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并提建议[7] 战略委员会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9][10]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1]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委员对未公开信息保密[12]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4]
金百泽(301041)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25 11:46
总经理设置 - 公司设一名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任[8]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一次,必要时开临时会[16] - 特定情形总经理需两日内召开办公会[16] - 会议通知提前三天发,临时会除外[18] - 会议需1/3以上应出席人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会议应有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9][20] 工作汇报 - 总经理每半年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工作[22] - 董事会要求时,5日内按要求报告[22] - 特定情形总经理2日内直接向董事会报告[24] 绩效与薪酬 - 总经理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26] - 薪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披露[27] 其他 -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18] - 总经理违规致损,董事会追究法律责任[27]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生效[30][31]
金百泽(301041) - 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5 11:46
市值管理 - 目的是保护投资者利益,提升经营和发展质量[4] - 遵循系统性、合规性等原则[4][6] 管理架构 - 由董事会领导,董秘负责,董办牵头统筹[8] 提升价值措施 - 可通过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提升投资价值[12] 股价应对机制 - 董办监测预警,股价异常下跌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15][16]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8]
金百泽(30104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5 11:46
募集资金支取与协议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或独财[6] - 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大额支取,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6] 项目论证与资金处理 - 超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重新论证项目[12] - 单个或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净额5%,可豁免程序[13] - 节余资金达或超项目募集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按规定程序处理[13] 协议签订与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 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用于主营业务[10] - 对募集资金使用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超董事会授权报股东会审批[12] 项目实施与置换 - 募集资金项目延期实施需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或独财发表意见[12] - 按承诺计划进度实施募集资金项目,定期报告进度[13] -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自筹资金支付特定事项后六个月内可置换[15] 闲置资金管理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到期前归还专户并公告[15][16]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为安全性高、非保本型[18]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同批次项目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19] 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26]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26]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7] 审核与报告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27] -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等,董事会分析理由并提出整改措施[28]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存放、管理情况[28]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9] - 公司在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专项核查结论[29] - 会计师出具特定鉴证结论,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分析原因并提核查意见[29] 违规处理与制度说明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未履行三方协议等情况向深交所报告披露[29] - 相关人员失职致募集资金违规造成严重影响,处分责任人员[29]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31] - 制度中“以上”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31] - 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31]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1]
金百泽(30104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25 11:46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5][6] 提议与反馈时间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自行召集条件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9]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9]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3] 董事提名 -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14] 投票制度 - 除累积投票制选董事外,每位董事候选人应以单项提案提出[14]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非独立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15] 时间间隔 - 股权登记日和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登记日确定后不得变更[15] 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6] 网络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不得迟于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主持人员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股东自行召集的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21]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3] 关联交易表决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5] 提案表决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所有提案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提出时间顺序表决,股东不得对同一事项不同提案同时投同意票[26] - 若提案变更则视为一个新提案,股东会审议提案时不得修改提案[26]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1]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包含会议召开信息、出席股东情况、提案表决方式及结果等内容[31] 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2][33] 实施时间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33]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规的决议[34] 决议执行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总经理组织实施[37] - 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向下次股东会报告[38] 督促检查 - 董事长可督促检查决议执行,必要时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39] 规则说明 - 本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9]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9]
金百泽(301041)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2025-07-25 11:46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2668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6,680,000元,已发行股份数为106,680,000股[8][21] - 设立时发行60,000,000股,发起人武守坤等认购股份及持股比例明确[21]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30]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30]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32]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股东可要求董事会收回违规收益,未执行可起诉[32] - 股东对决议违法可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3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39][4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111] - 董事会有权批准一定比例交易,超规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4][115][11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19] 专业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38] - 战略委员会成员3名,由董事长担任召集人[14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均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44][145] 管理层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48][153] - 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54]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62] - 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64]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不同[165] 重大事项 - 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或收购资产累计支出达特定条件属重大投资[16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9] - 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7]
金百泽(30104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5 11:46
独立董事会议通知 - 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信息[7] - 通知含时间、地点等内容[7] 独立董事会议召开 - 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举行[7] - 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等[7] 独立董事会议决议 - 所作决议经全体过半数通过有效[7] 独立董事会议职责 - 特定事项审议后提交董事会[4] - 行使特别职权需会议审议同意[4]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9] - 制度经董事会通过生效[11]
金百泽(30104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25 11:4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设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召集人一名[5] 任期与报告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6]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审情况[13] 会议安排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5] - 提前三天通知,可豁免[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职责与权限 - 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审计和内控[8] - 督导内审部门半年检查一次[12]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7]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9]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1]
金百泽(301041)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5 11: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特定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情况的候选人不得任职[8] - 连续任职满六年的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8]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9]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应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满足其他相关条件[9] 独立董事提名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权[11] 独立董事任期与补选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4] - 任期届满前被解除职务等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4][15]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1]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1]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2]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包含多项内容并签字确认及时报告董事会[22][23]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等[20] - 应在公司股东或董事冲突影响经营时维护整体利益[25] - 出现特定情形应向深交所报告[2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27]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9] - 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9] - 应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0]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相关人员应配合[31] - 履职涉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31]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42] - 给予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2]
金百泽(30104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5 11:46
交易审议披露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等五项指标占比达10%以上且满足金额条件,总经理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9] - 交易涉及资产等五项指标占比达50%以上且满足金额条件,经董事会审议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 投资交易管理 - 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金额不超已审议额度[14]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控制种类、规模及期限与风险敞口匹配[15] - 证券投资执行严格联合控制制度,至少两人共同操作且人员分离制约[21] 信息披露要求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时及时披露[24] 投资审批程序 - 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或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不得用募集资金从事相关交易[20] - 除特定对外投资外,其他投资事项由总经理审批并向董事会书面报告[15] - 子公司对外投资上报公司总经理并履行审批程序[15] 业务操作规范 -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明确期货和衍生品合约与风险敞口关系及套期保值计划[21] - 委托理财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并签书面合同[22] 业务检查与处置 - 检查对外投资业务决策等七方面执行情况[26] - 公司在四种情况回收对外投资,四种情况转让对外投资[29] - 批准对外投资回收和转让程序及权限与实施投资相同[30] 子公司信息报告 - 子公司向公司分管负责人报告重大业务、财务等信息[32] - 子公司向董事会秘书报送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文件[32] - 子公司对重大事项报告,指定人员负责,信息真实准确完整[3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