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科(3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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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科(30102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1 08:16
专户支取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商业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论证[12]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 - 节余募集资金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部分程序[13] -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达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3]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超十二个月[13]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未归还,公司应提前履行审议程序并公告[14]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应符合条件并及时公告[16] - 闲置超募资金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信息[18] 募集资金置换 - 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4]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自筹资金支付特定事项后,可在六个月内实施置换[14] 监管协议 - 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在终止日起一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8] 募投项目变更 - 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20]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需调整投资计划[25] 项目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25] 资金使用记录与检查 - 财务部应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记录支出和投入情况[25]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26]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现场检查[26] 专项审核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25]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新项目或回购股份,至迟在募投项目结项明确使用计划[17]
海泰科(30102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1 08:16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应遵守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5] 沟通对象与内容 - 沟通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机构等[6]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信息[7][8] 工作开展方式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避免以交流代替正式信息披露[8] 活动记录与说明会 - 活动结束编制记录表并在互动易平台刊载[9][10]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含业绩等说明会[12]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4] 调研与交流要求 - 接受调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6][17] - 与调研方直接沟通要求其签署承诺书[19] - 通过互动易等渠道交流,谨慎客观发布信息[19][21] 工作负责与职责 - 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部为专职部门[21][24] - 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21] 人员要求与培训 - 工作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技能[23] - 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23] 档案制度与生效 - 活动建立档案制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2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8] 制度相关 - 制度由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7月发布[29] - 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6]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27]
海泰科(301022) -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025-07-11 08:16
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 - 包括董事会秘书、董事、高管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也在列[5] 需报告交易标准 - 部分交易无论金额大小需报告,其余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之一时需报告[8] 关联交易报告情况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等情况需报告[10] 重大诉讼、仲裁披露情形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等情形需披露[11] 其它重大事件内容 - 包括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业绩预告等多项内容[13] 重大风险事项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该资产的30%属于重大风险事项[14] 重大变更事项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属重大变更事项[17] 股份质押报告情况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8] 重大事项报告时间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未完成,此后每隔30日报告进展[22] 信息报告流程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悉重大信息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20]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应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相关重大信息[20] - 对外签署涉及重大信息文件,签署前知会董事会秘书,特殊情况签署后报送[20] 报告义务人要求 - 应在知悉内部重大信息第一时间报告并保密[22] - 应在部门拟提交审议等最先发生时点当日报告[22] 董事会秘书要求 - 认为必要时,报告义务人两个工作日内提交进一步文件[24] 公司报告制度 - 实行重大事项实时报告制度,相关人员需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27]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含年报、半年报、季报[27] 内部信息报告要求 - 义务人需制定内部信息报告制度并指定联络人[27] 证券事务代表职责 - 负责内部重大信息归集、管理,协助董事会秘书报告[27] 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 督促重大事项收集、上报工作[28] 人员保密要求 - 董事等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保密,不得内幕交易[28]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在网站及媒体披露信息不得先于指定报纸和深交所指定网站[30] 向政府部门报送要求 - 报送含未披露重大事项材料时,应通知董事会秘书协调披露[30] 未及时上报责任 - 未及时上报重大事项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严重影响可处分并要求赔偿[32] 制度制定与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自审议通过日起生效[34]
海泰科(30102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1 08:16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7]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7]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提名为候选人[13] 独立董事选举与补选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9]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2]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3][14] 独立董事职责与权限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独立董事发现特定情形应尽职调查,督促改正并报告[24][25]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0][21]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公司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34] 其他规定 - 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及时披露理由依据[13]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理由披露[24]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8]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9]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1] -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3] - 公司保证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36]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权费用[39]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35]
海泰科(30102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卢雷)
2025-07-11 08:15
独立董事提名 - 卢雷被提名为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合规情况 - 本人及直系亲属等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18] - 本人及直系亲属非特定股东,不在特定股东任职[19][20] 合规记录 - 本人近十二个月无特定禁止情形[25] - 近三十六个月无相关处罚及谴责批评[28][31] 任职限制情况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34] - 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35] 承诺声明 - 候选人承诺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愿担法律责任[36]
海泰科(301022)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丁伟)
2025-07-11 08:15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丁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承诺当选后参加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7] - 被提名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规定[20][21] - 被提名人无禁入、处罚等负面情形[26][27][28][29][32]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35]
海泰科(301022)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年7月)
2025-07-11 08:15
股本变更 - 公司注册资本由8474.8746万元变更为8666.1176万元[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由8474.8746万股变更为8666.1176万股[3] 股份转让与财务资助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3]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诉讼[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股份质押等情况应当日通知披露[7]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8][9] - 审议与关联方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9] 担保事项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 股东大会召开 - 发生特定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可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0]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20]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19] 独立董事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2]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自查并提交董事会[23] 专门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2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5] 人员聘任与解聘 -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7]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由股东会决定[31] 其他事项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29]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5年7月)已在巨潮资讯网披露[34]
海泰科(30102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的承诺书(丁伟)
2025-07-11 08:15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候选人丁伟未取得资格证书,承诺参加培训并获取[1] - 公司将公告丁伟上述承诺[1] - 承诺书签署日期为2025年7月11日[2]
海泰科(301022) - 关于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07-11 08:15
人事变动 - 公司召开职代会选举任勇为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2] - 任勇将与6名非职工代表董事组成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2] 人员信息 - 任勇1974年出生,本科高分子材料专业[5] - 任勇持股2,099,067股,占股本总额2.4221%[5] 时间信息 - 公告发布于2025年7月11日[4]
海泰科(301022)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7-11 08:15
股权结构 - 孙文强持股26,088,656股,占比30.1029%[8] - 孙文强与王纪学合计持股40,830,387股,占比47.1130%[8][11] - 王纪学持股14,741,731股,占比17.0100%[11] - 陈涛持股12,000股,占比0.0138%[12] 董事会换届 - 第三届董事会拟由7名董事组成[3] - 2025年7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换届议案[3] - 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换届事宜[5] -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起三年[5] 独立董事情况 - 卢雷、刘莉已取得资格证书,丁伟承诺当选后参加培训[4] - 刘莉、卢雷、丁伟未持股,与相关方无关联,符合任职条件[14][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