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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尔伟(3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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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尔伟(301016)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2025-03-28 14:14
业绩数据 - 202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51366819.59元[7]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7252362.96元[9] - 2024年营业收入366027862.36元[9] 利润分配 - 2024年度每10股派现6元,派现9360万元[8] - 2024年度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总股本218400000股[8] 研发投入 - 2024年研发投入23651867.79元[9] 其他数据 - 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15960万元,高于年均净利润30%[11] - 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收比例5.84%[11]
雷尔伟(301016)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3-28 14:09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36,602.79万元,同比增长约5.29%[5][22] - 2024年净利润67,126,657.96元,同比增长约23.78%[22] - 2024年末资产总计12.01亿元,较2023年末下降2.73%[18] - 2024年末负债合计1.55亿元,较2023年末下降30.52%[20] - 2024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10.46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3.47%[20] 财务指标 - 2024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面原值为14,570.69万元,预期信用损失金额为481.63万元[7] - 2024年12月31日存货余额为10,862.29万元,存货跌价准备688.88万元[8] - 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0.43元,同比增长约22.86%[22] - 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262,390.05元,同比增长约320.71%[24] 公司股权 - 2024年末实收资本为1.56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30%[20] - 2024年3月31日,公司转让南京创想电气有限公司4.16667%股权,转让后持股95.8333%[200] 会计政策 - 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财务报告无重大影响[124] - 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销售费用、营业成本有变更[124][126][127] 其他 - 审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3] - 审计将收入确认、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5][7][9]
雷尔伟(301016) - 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5-03-28 14:09
业绩总结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3月28日对雷尔伟2024年度财报签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 资金数据 - 2024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总计43485681.53元[7] - 2024年度占用资金利息总计1058948.71元[7] - 2024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总计13492105.87元[7] - 2024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总计31052524.37元[7] 公司资金情况 - 安徽雷尔伟2024年期初占用资金43408637.13元,偿还13492105.87元,期末余额29916531.26元[6] - 南京创想电气2024年期初占用资金77044.40元,占用1058948.71元,期末余额1135993.11元[6]
雷尔伟(301016)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03-28 14:09
募集资金情况 - 2021年公开发行3000.00万股,每股13.75元,募资41250.00万元,净额36098.17万元[1][3]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15227.75万元,现金管理未到期9900.00万元[4]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8283.66万元[4] - 2024年度投入458.46万元,累计投入19251.94万元,进度53.33%[16] 银行账户情况 - 中国银行南京江北新区分行初存105523757.78元,截止日余额12467380.29元[9] - 招商银行南京星火路支行初存126336695.13元,截止日余额0.16元[9] - 中信银行南京江北自贸区支行初存105523757.78元,截止日余额67793172.69元[9] -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鼓楼支行初存45115789.31元,截止日余额2576025.22元[9] 项目投资情况 - 轨道交通装备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调整后投资21104.75万元,进度33.58%[16]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调整后投资4511.58万元,进度37.30%[16] - 补充营运资金调整后投资10481.84万元,进度100.00%[16] 其他要点 - 2024年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和管理无违规[11][12]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及比例为0[16] - 暂缓投资建设计划并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16] - 将两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17] - 2024年8月同意1年内用不超16500.00万元闲置资金现金管理[17]
雷尔伟(301016) -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3-28 14:09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衡专字(2025)00157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畅 (项目合伙人)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 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雷尔伟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南 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尔伟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 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 ...
雷尔伟(301016)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5-03-28 14:09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作为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雷尔伟"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 构")对公司出具的《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 ...
雷尔伟(301016) -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03-28 14:09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尔伟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雷尔伟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 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雷尔伟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 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雷尔伟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 程序。我们 ...
雷尔伟(301016)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吴宇-届满离任)
2025-03-28 14:05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宇) 本人作为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 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规定,在 2024 年度工作 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 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 委员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 2024 年 8 月,本人任期届满,不再担任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现就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吴宇,1968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曾任江苏金 鼎英杰律师事务所诉讼部合伙人、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诉讼部合伙人、江苏君伴 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现任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民商部合伙人,兼任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 ...
雷尔伟(301016)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李国香-届满离任)
2025-03-28 14:05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国香) 本人作为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 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规定,在 2024 年度工作 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 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 委员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 2024 年 8 月,本人任期届满,不再担任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现就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李国香,1962 年 5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北京京 港地铁有限公司顾问,曾任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设备部车辆部长、北京京港地 铁有限公司运营工程部运营工程总管。2024 年 8 月前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