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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识科技(30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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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识科技(30094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1 10:01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1]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1] 报告内容及审核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2]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4]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1]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4] 信息披露责任人 - 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4] 信息披露媒体 - 公司指定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报刊及网站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7]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4]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4]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4]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4]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披露[26]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需披露[26] 股份相关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应主动告知公司董事会并配合信息披露[4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出现时,相关股东应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40]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6] 特殊情况披露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应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6] 子公司信息报送 - 控股子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需在会后两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及全套文件报公司董事会秘书[31] 关联信息报送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2] - 通过接受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及时告知委托人情况并配合信息披露[42] 信息披露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实施信息披露制度,组织和管理董事会办公室开展工作[33] - 审计委员会成员负责监督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行为[34]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负责对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35] 投资者关系活动 - 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的档案制度[37] 财务制度 - 公司应建立有效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44] 暂缓披露条件 - 暂缓披露信息需符合相关信息未泄露、内幕信息知情人书面承诺保密、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未异常波动的条件[45] 保密责任人 - 董事长、总经理是公司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管是分管业务范围保密责任人,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是本部门和公司保密责任人[46] 异常情况报告 - 当可能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的情形或事件出现时,责任人应向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48] 监管文件报告 - 应报告、通报的监管部门文件包括新颁布规章、处分决定文件、监管函等[50] 信息档案管理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档案管理,查阅需经董事会秘书同意[52][53] 舆情管理 - 舆情包括媒体负面或不实报道、不良传言、影响投资者投资取向及股价的信息等[55] - 公司成立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57] - 舆情信息报告流程为相关人员先报董事会秘书,严重负面舆情董事会秘书报舆情工作组[58] 违规责任 - 公司董事、高管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失职导致违规将受处分并可能被要求赔偿[60][62]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66]
创识科技(30094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11 10:0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6]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 自行召集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3]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需在发通知前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备案,期间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0][14]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7]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6] 决议披露 - 股东会决议及法律意见书需在股东会结束当日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9] 费用承担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4]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9] 会议变更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延期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公布延期后日期[19]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27] 董事选举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28] 表决规则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5]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9]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相关信息[30]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31] 方案实施 - 公司应在审议通过派现等议案的会议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3] 回购决议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在次日公告[33] 决议效力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34] 股东权益 - 控股股东等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及损害其权益[34] 决议撤销 - 股东会程序等违规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决议[34] 争议处理 - 相关方对股东会事项有争议应及时起诉,判决前执行决议[34] 决议执行 - 公司等应履行职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确保正常运作[34] 信息披露 - 法院判决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4] - 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应及时处理并披露[35] - 公司股东会不得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36] 规则解释与生效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8]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9]
创识科技(300941)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年6月)
2025-06-11 10:01
控股子公司管理 - 公司持有股权超 50%或能实际控制的为控股子公司[2] 报告时间 - 会计年度结束后 1 个月内编制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度经营计划[9] - 每季度末结束后 15 天内提供上季度生产经营情况报告[9] - 会计年度结束后 30 天内提供第四季度及全年生产经营情况报告[9] - 每月结束后按要求报送上月财务报表[16] - 每季度结束后 15 日内向公司报送季度财务报表及财务分析报告[16] - 半年度结束后 25 日内报送半年度财务报告[16] - 每年 1 月 30 日前报送上年度财务报告[17] 审批事项 - 对外投资等事项须报公司按制度审批后实施[13] - 拟进行利润分配,需经审议后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3] - 购置或处置固定资产需与公司沟通并履行审批程序[18] - 对外借款需与公司沟通并履行审批程序[19] 其他规定 - 不得进行股票、期货等金融衍生工具或风险投资[13] - 控制与关联方往来,避免非经营性占用[17] - 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子公司应按规定申办并履行债务人职责[19] - 接受公司定期和不定期审计[21] - 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会议结束后 1 个工作日内报送会议决议等资料[23] - 发生重大事项应在知悉当日报告公司[23] -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并报公司董事会备案[25]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对董监高进行考核奖惩[25]
创识科技(30094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1 10:01
募集资金存放 - 公司应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超募资金也应存放于专户管理[6][8] -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8]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应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使用与招股书等所列用途一致,不得随意改变投向[12] - 募集资金使用须履行申请、分级审批程序,超董事会授权范围需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13]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最长不超十二个月,补充到期前需归还专户,若无法归还需提前履行程序并公告[20][24]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应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26]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项账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9] 资金使用监管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4] - 董事会每半年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编制并披露专项报告[17]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现场检查一次[42] 特殊情况处理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需对项目重新论证[17]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达到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8]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需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内容[39] 协议相关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8]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等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9]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在1个月内与相关方签新协议并公告[10] 用途变更 - 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34][35]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节余或超募资金达股东会审议标准,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7] 审核与披露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运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并鉴证,在年度报告披露鉴证结论[40] -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等,董事会应分析理由、提出整改措施并在年报披露[40] - 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办公室组织实施[41] 其他 - 经1/2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公司承担费用[41] - 审计委员会有权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42] - 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重大违规或风险,应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42]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46]
创识科技(300941) -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
2025-06-11 10: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475万元[11] - 公司股份总数为20475万股,均为普通股[23]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0]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31]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41]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请求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4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57]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8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113]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1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2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5] -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161] 信息披露与审计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54][155]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69] 合并、分立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十的,可以不经股东会决议,但应经董事会决议[180]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7]
创识科技(30094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11 10:01
董事会设置与会议 - 设1名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等事宜[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 - 特定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并主持[12][14]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发书面通知[14] - 变更定期会议需在原定召开日前3日发书面变更通知[16]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7] - 1名董事1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2名董事[19]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其他方式[19] 委员会与决议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7] - 董事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有额外要求[24][25]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人数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27]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8]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不明会议暂缓表决,提议董事提再次审议条件[28][29]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影响超十年保留至影响消失[32] - 表决实行1人1票,记名投票,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23] - 决议公告含会议通知等内容[31]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检查情况并通报[35] 利润分配 - 公司原则上依审计财报进行利润分配,审议定期报告时审议方案[27] - 半年度现金分红且不送红股等可不审计[27] 决议冲突 - 不同决议矛盾时,以形成时间在后的为准[26]
创识科技(300941)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1 10:01
关联交易界定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一致行动人为关联人[6][7] 关联交易决策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 30 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 300 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3] - 与关联人交易超 3,000 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董事会决议后提请股东会批准[13] - 为关联人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与董事、高管及其配偶关联交易,对外披露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决策规定[15] 日常关联交易 - 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6]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6]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6] 特殊关联交易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格相比交易标的账面值溢价超100%,原则上交易对方应提供盈利担保等承诺[18] 决策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董事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关联关系之日起十日内向董事会披露,提前书面通知视为履行披露[2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8] 交易限制 - 不得审议交易标的状况不清、价格未确定等情形的关联交易[31] 其他规定 - 关联人与公司签署协议,个人只能代表一方,关联人不能干预决策[34] - 按规定对关联交易及时披露,披露时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36] - 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交易概述、独立董事意见、定价政策等内容[38] - 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40]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保存期限为10年[39] - 制度中“以上”“超过”含本数,“低于”不含本数[41] - “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规定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42]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4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3]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44] - 制度主体为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6月[45]
创识科技(30094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1 10:01
内幕信息管理责任人 -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组织实施人[2] - 登记备案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17] 内幕信息知情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7] 内幕信息档案管理 - 公司应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各环节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档案[11]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应包含姓名、国籍等多项信息[11]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8] 重大事项管理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时应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2] -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应记载具体环节和进展情况[13] - 公司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十类重大事项时应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5]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将相关档案报送深交所[17] -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后相关事项重大变化需及时补充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进程备忘录[18] 自查与报送 - 公司应在年报、半年报和重大事项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20]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核实追究责任后2个工作日报送深交所和福建监管局[20] 违规处理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得滥用权利要求公司提供内幕信息[21] - 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信息或交易造成严重影响公司将处罚并要求赔偿[22] - 保荐人等擅自披露公司信息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2]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法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2] - 内幕信息知情人受处罚结果报送福建监管局和深交所备案并公告[2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6]
创识科技(300941)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1 10:0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董事总数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相关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候选人近三十六个月内不能受相关处罚[11] - 在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2]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4] 履职与监督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4] - 任期届满前可经法定程序解除职务并披露理由[15] - 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评估并披露[10] - 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7][20] 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前三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0] - 特定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4]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6]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29] - 2名以上要求延期提议未被采纳应向交易所报告[30]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31][32] - 履职对未公布信息保密[32] 资料保存 - 公司及本人保存提供资料十年[35]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36]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6] 制度说明 - “以上”含本数,“超过”“高于”不含本数[4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1]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42]
创识科技(30094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1 10:01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9]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度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一年度计算基数[9]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9]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6] - 董事和高管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减持股份[5] 交易时间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8] - 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8] 减持计划披露 - 董事和高管计划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3] 股份计算与锁定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上年末登记股份的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额度[23] - 账户持股不足1000股时,本年度可转让额度为持股数[19] - 当年未转让股份计入年末总数作为次年计算基础[22]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董事和高管股份予以锁定[19] - 对涉嫌违规交易的董事和高管可锁定名下股份[25] 监督与管理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减持情况,发现违规及时报告[11] - 董事和高管应在规定时点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1] - 公司对现任及离任半年内的董事和高管证券账户信息登记备案并更新[18] - 董事和高管违反制度公司可处分,造成损失依法追责[23] - 董事和高管违法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秘书应向相关部门报告[25] 特殊情况处理 - 董事和高管因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各自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有总数25%[21] - 董事和高管所持限售股满足条件可申请解除限售[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