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岳硅材(3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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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岳硅材(30082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9-26 12:03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股份总数的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7] - 离职后半年内、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4] 买卖时间限制 - 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6] - 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6] 信息申报 - 新上市公司时、新任董事和高管在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身份信息[10] 股份变动报告 - 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3] 减持规定 - 减持股份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16]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完成,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6] 其他规定 - 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应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7] - 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应遵守规定并申报[17] - 确保特定人员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份[17] - 需披露相关人员违规买卖股票情况等事项[15]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规定,未执行可诉讼[16] - 违规交易所视情节处分,证监会按《证券法》处罚[20]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25]
东岳硅材(30082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9-26 12:03
对外投资决策 - 交易涉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五项标准之一的对外投资,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4][5] - 除特定情况,交易涉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五项标准之一的对外投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5] - 未达10%标准的对外投资,由公司总经理决定[7] - 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达相应标准,先由本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7] 财务资助审议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情形,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给持股超50%的控股子公司且无特定关联人,免于审议[9] 委托理财规定 - 公司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7] 监督与核算 - 公司董事会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执行进展和效益,出现问题追究责任[11] - 公司财务部对对外投资活动全面财务记录和详尽会计核算[13] - 公司可向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监督财务状况[13] 制度相关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20]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本制度[18] - 制度中“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0]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时按国家法律等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17] 投资终止 - 投资项目(企业)终止情形包括经营期满等多种情况[19] - 公司认为必要终止投资项目的原因包括有悖经营方向等[19] 基本信息 - 公司为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1] - 时间为2025年9月[21]
东岳硅材(300821) -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2025-09-26 12:03
中小投资者定义 - 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管之外的股东[2] 单独计票规则 - 单次实际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达超募资金总额20%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4]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4] 股东会相关安排 - 股东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中小投资者可任选[7] - 审议相关事项时,单独登记中小投资者信息[7] - 统计表决结果时,另行统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7] 信息披露要求 - 股东会会议记录、决议应说明有无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8] - 股东会通知应载明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事项及投票方式[10] - 采用单独计票的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相关情况[10] - 披露的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应包含律师对单独计票发表意见情况[10]
东岳硅材(300821)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9-26 12:03
管理层设置 - 公司设一名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 - 总经理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5] 职责分工 - 总经理行使多项职权,财务总监负责财务管理[7][9] - 副总经理等协助总经理工作[9] 会议制度 - 公司实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制,由总经理主持[10] 报告机制 - 总经理需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事项及办理情况[12][13][17] 实施细则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5]
东岳硅材(300821)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09-26 12:03
信息披露责任 - 公司有持续性信息披露责任,应及时、公平披露影响股价或投资决策的信息[5] - 董事、高管需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6] 披露文件与时间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应在指定媒体发布[7]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11]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1]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1] - 中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但特定情形需审计[12]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另有规定除外[13] 定期报告流程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管需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3] - 董事和高管应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拒签书面意见影响披露[14] 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需及时报告并公告原因、方案及延期期限[11]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股价异动,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4] - 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4] - 财务报告存在差错或虚假记载,公司应及时披露并更正[14]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重大事件投资者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8]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及时披露重大事件[21] - 已披露重大事件有进展变化,公司应及时披露[22] - 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2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3] 报告与审核流程 - 报告义务人获悉重大信息应在12小时内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30] - 定期报告由财务负责人等编草案,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审核[29] - 临时公告由证券事务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30] - 重大信息报告后,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必要时组织起草披露文件[31] 保存期限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4]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1] 管理与实施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26] - 公司不得以新闻发布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32]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应及时发布更正等公告[32] -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1]
东岳硅材(300821)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9-26 12:03
审计机构设置 - 公司设立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6] - 审计部应配备专职人员,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7] 审计报告与频率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情况[12] - 审计部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3] 审计职责与职权 - 审计部主要职责包括对内部控制制度、会计资料、反舞弊等进行审计[12] - 审计部职权包括参加会议、审查资料、提出改进建议等[16] 审计类型与方式 - 内部审计类型包括内部控制审计、财务收支审计、专项审计[18] - 审计方式有报送审计、就地审计、委托审计、联合审计[20] 审计流程 - 审计部实施审计三天前送达内部审计通知书[19] - 被审计单位需在一个月内对审计问题整改并书面报告董事长[26] - 审计部在审计决定作出两个月后跟踪检查执行及整改情况[26] - 被审计单位在接到审计决定5天内可提出书面复审申请[23] 其他要求 - 每年四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公司总体内部控制评估工作[26] - 审计部提出审计报告经审计部长审核定稿后报董事长审批[24] - 审计部根据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报审计委员会批准后送达被审计单位[26] - 审计档案实行谁审计谁立卷、审结卷成、定期归档责任制[27] - 内部审计机构对被审计单位人员显著行为提奖励建议[29]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3]
东岳硅材(300821)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09-26 12:03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10]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0]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需报告[11] - 连续12个月内诉讼仲裁涉案金额累计达上述标准需报告[11]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总资产的30%视为重大风险[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动属重大变更[18] - 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为重要合同[19] - 合同履行预计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50%以上且超500万元的为重要合同[19] 重大事项报告流程 - 重大事项逾期未完成交付或过户,超约定期限3个月仍未完成,此后每隔30日报告进展[26] - 公司重大事项保密信息呈报前知悉人员原则上不超三人[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悉重大信息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23]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应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相关重大信息[23] - 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内部重大信息后第一时间报告[24] - 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应在拟提交审议、拟协商谈判、知悉发生三者中最先发生的当日报告[25] - 重大事项报告形式包括书面、电话、电子邮件和会议形式[27] - 以书面形式报送重大事项材料需包含原因、协议、批文等[27] - 公司实行重大事项实时报告制度[30] 重大事项报告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30] - 公司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需制定制度并指定联络人[30] - 证券事务代表负责内部重大信息归集、管理[31]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督促重大事项收集上报[31] 其他规定 - 未及时上报重大事项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5]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7]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适用[41]
东岳硅材(300821) - 重大交易管理制度
2025-09-26 12:03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五种情形,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交易仅达特定两项标准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0.05元,可免股东会审议程序[4] - “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累计计算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财务资助与担保审议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等三种情形,财务资助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6]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八种情形,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其他决策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五种情形,由董事会表决通过并披露[9] - 交易除须提交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外,其余由总经理批准[9] - 涉及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依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9] - 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公司,以协议约定全部出资额为标准适用相关规定[5] -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以协议约定全部出资额为标准适用审议标准[10] - 决策标准冲突时由较低一级有权批准机构批准[10]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10]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高于”不含本数[10]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0] 公司信息 - 公司为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1] - 时间为2025年9月[11]
东岳硅材(30082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9-26 12:03
专户管理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财顾问[5]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5] 资金使用审批 - 募集资金使用超出计划额度10%以内(不含),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10%以上,由董事会审批[9] - 募投项目投资总额调增或调减低于10%,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10%-20%,由董事会批准;20%以上,由股东会批准[11] 项目处理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2]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3][23] - 节余募集资金达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4][23] 资金置换与管理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原则上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进行[14]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4]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到期归还专户并在二日内公告[15][16] 超募与用途变更 - 应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17] - 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实施地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二日内公告[21] 检查与披露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25]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5]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5]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募集资金情况,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7] 其他 - 鉴证结论为“保留”“否定”“无法提出”,董事会应分析并整改[27] - 保荐机构或独财顾问发现未履行三方协议等情况,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28]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0]
东岳硅材(300821)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9-26 12:03
股东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在距股东会召开10日之前提交新的董事或独立董事候选人提案[4]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对董事会不列入候选人提案决定有异议,可自行召集临时股东会[4] 董事选举 -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表决时,股东表决权等于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举董事人数之积[6] - 当选董事的得票总数不得少于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9] - 若股东会上当选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应选人数二分之一,此次选举失败[9] - 若当选董事人数超过应选人数的二分之一但不足应选人数,新一届董事会成立[9] - 若当选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应在本次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选举缺额董事[10] 投票方式 - 公司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应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特别说明[12] - 股东可以亲自投票,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投票[12] - 公司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时,可通过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