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帆新材(30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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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30家公司公布半年报 5家业绩增幅翻倍





证券时报网· 2025-08-13 02:57
核心业绩概况 - 30家公司公布2025年半年报 其中20家净利润同比增长 10家同比下降 19家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1家同比下降 [1] - 17家公司净利润和营业收入同时增长 8家公司两项指标均下降 [1] - 5家公司业绩增幅翻倍 臻镭科技净利润同比增长达1006.99% [1] 高增长企业表现 - 臻镭科技每股收益0.29元 净利润6231.97万元 同比增长1006.99% 营业收入2.05亿元 同比增长73.64% [1] - 扬帆新材每股收益0.10元 净利润2313.72万元 同比增长208.94% 营业收入4.73亿元 同比增长47.93% [1] - 中科三环净利润4399.31万元 同比增长160.82% 营业收入29.22亿元 同比下降11.17% [1] - 海能技术净利润547.15万元 同比增长139.03% 营业收入1.36亿元 同比增长34.87% [1] - 道氏技术净利润2.30亿元 同比增长108.16% 营业收入36.54亿元 同比下降11.64% [1] 稳健增长企业 - 金龙鱼净利润17.56亿元 同比增长60.07% 营业收入115.68亿元 同比增长5.67% [1] - 株冶集团净利润5.85亿元 同比增长57.83% 营业收入104.12亿元 同比增长14.89% [1] - 鹏鼎控股净利润12.33亿元 同比增长57.22% 营业收入163.75亿元 同比增长24.75% [1] - 晶晨股份每股收益1.18元 净利润4.97亿元 同比增长37.12% 营业收入33.30亿元 同比增长10.42% [1] 业绩下滑企业 - 集泰股份净利润亏损830.16万元 同比下降245.98% 营业收入5.33亿元 同比下降10.70% [2] - 昀冢科技净利润亏损9993.65万元 同比下降262.76% 营业收入2.46亿元 同比下降17.66% [2] - 复旦张江净利润571.51万元 同比下降91.89% 营业收入3.90亿元 同比下降4.42% [2] - 甘源食品净利润7460.50万元 同比下降55.20% 营业收入9.45亿元 同比下降9.34% [2] 大型企业表现 - 贵州茅台净利润45.40亿元 同比增长8.89% 营业收入91.09亿元 同比增长9.16% [1] - 中国联通净利润63.49亿元 同比增长5.12% 营业收入200.20亿元 同比增长1.45% [2] - 双汇发展净利润23.23亿元 同比增长1.17% 营业收入285.03亿元 同比增长3.00% [2]
扬帆新材(300637.SZ):2025年中报净利润为2313.72万元,同比扭亏为盈
新浪财经· 2025-08-13 01:16
财务表现 - 2025年中报营业总收入4.73亿元 同比大幅增长47.93%[1] - 归母净利润2313.72万元 较去年同期增加4437.57万元[1] -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出894.60万元[1] 盈利能力指标 - 毛利率19.59% 同比提升5.26个百分点且连续3个季度上涨[3] - 摊薄每股收益0.10元 同比增加0.19元[3] - ROE为3.28% 同比显著提升6.48个百分点[3] 资产运营效率 - 总资产周转率0.36次 同比增长47.21%[3] - 存货周转率1.67次 同比提升29.80%[3] 资本结构 - 资产负债率45.42% 同比降低4.29个百分点[3] - 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45.42% 其中控股股东持股22.0%[3] 股东结构 - 股东总户数2.11万户 前十大股东包括多家国际金融机构[3] - 外资股东持股集中 SFC CO LTD持股15.8% UBS AG持股1.00%[3] - 摩根士丹利 巴克莱银行 汇丰银行 JPMorgan等国际投行均位列前十大股东[3]
扬帆新材(300637.SZ):2025年中报净利润为2313.72万元
新浪财经· 2025-08-13 01:11
财务表现 - 2025年中报营业总收入4.73亿元 [1] - 归母净利润2313.72万元 [1] -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894.60万元 较去年同期减少256.41万元 [1] 盈利能力指标 - 毛利率19.59% [5] - 摊薄每股收益0.10元 [5] - ROE(净资产收益率)3.28% [5] 资产结构与运营效率 - 资产负债率45.42% [5] - 总资产周转率0.36次 [5] - 存货周转率1.67次 [5] 股权结构 - 股东户数2.11万户 [5] - 前十大股东持股1.07亿股 占总股本比例45.42% [5] - 第一大股东浙江扬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2.0% 第二大股东SFC CO., LTD持股15.8% [5]
机构风向标 | 扬帆新材(300637)2025年二季度机构持仓风向标
新浪财经· 2025-08-13 01:11
机构持股情况 - 截至2025年8月12日 10家机构投资者合计持有扬帆新材1.05亿股 占总股本比例44.76% [1] - 前十大机构投资者包括浙江扬帆控股集团 SFC CO LTD 宁波新帆投资管理 UBS AG BARCLAYS BANK PLC MORGAN STANLEY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 J.P.Morgan Securities PLC 华夏稳兴增益一年持有混合A [1] - 前十大机构持股比例较上一季度上升2.59个百分点 [1] 外资机构变动 - 本期新披露7家外资机构 包括SFC CO LTD UBS AG BARCLAYS BANK PLC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CICCFT10(Q)等 [2] - SFC CO LTD为本期未再披露的外资机构 [2] 公募基金持仓 - 华夏稳兴增益一年持有混合A为本期新披露的公募基金 [1]
扬帆新材: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2 16:23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设置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法定职权 [2] - 同步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该决议获全体监事3票同意一致通过 [2] - 调整董事会席位结构 将1个非独立董事席位转为职工董事席位 [2] 半年度报告审核 - 监事会确认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符合实际经营状况 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1] - 报告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表决获全体监事3票同意通过 [1] 公司章程修订 - 根据2023年修订版《公司法》及2025年修订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对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 [2] - 修订内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要求 [2]
扬帆新材: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12 16:23
会议基本信息 - 公司将于2025年8月29日14:00召开现场临时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上午9:15-11:30及下午13:00-15:00)和互联网系统(上午9:15至下午15:00)同步进行 [1]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2日,登记在册股东可参与表决,投票方式包括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或互联网投票系统(三者选一) [2] - 会议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31号扬帆大厦三楼会议室 [1][4] 审议议案内容 - 议案1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议案2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3] - 议案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对中小投资者(除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外)实行单独计票披露 [3] 会议登记与联系方式 - 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个人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 [4] - 登记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17:00,可通过传真(0571-87663663)或邮寄至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31号扬帆大厦五楼(邮编310000)提交材料 [4][9] - 公司联系人樊相东,联系电话0571-87663663,邮箱yfxc@shoufuchem.com [4]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 非累积投票提案需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6] - 投资者需通过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完成身份认证后方可参与互联网投票 [6]
扬帆新材: 内部审计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2 16:23
总则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旨在规范审计工作 明确责任 保证质量并提升经济效益 依据包括《审计法》《内部审计准则》及创业板监管指引等法规[1] - 内部审计定义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 风险管理 财务信息真实性及经营活动效果的评价活动[2] - 内部控制目标涵盖合规经营 效率提升 资产安全及信息披露真实性[3]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 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 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工作 对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负责[6] - 审计部需配置专职人员 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且董事会任免 并保持独立性 不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7][8] - 内部审计人员需具备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坚持客观公正原则 并通过后续教育保持胜任能力[12][13][14] 内部审计职责及权限 - 审计部职责包括评估内部控制完整性 审计财务资料合法性 协助反舞弊机制 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及督促整改措施[15] - 审计部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年审计计划 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报告 且必备内容含对外投资 担保及信息披露等[16] - 审计权限涵盖要求报送资料 参加会议 审核凭证 调查事项 抽调人员 制止违规行为及提出管理建议[21] 内部审计的具体实施 - 审计部需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说明审查目的 范围及改善建议[22] - 审查重点包括大额资金往来 对外投资 关联交易及信息披露等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23] - 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风险时需及时报告董事会 并在公告中披露后果及应对措施[25] 信息披露 - 董事会需根据审计部评价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容含真实性声明及缺陷整改情况[26][11]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需与年度报告同时审议 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27] 奖励与处罚 - 公司对贡献突出的内部审计人员及揭发违规行为者给予表扬或奖励[28] - 对拒绝提供资料 阻挠审计 弄虚作假或打击报复等行为 审计部可建议通报批评或追究责任[29] - 内部审计人员若滥用职权 泄露秘密造成损失 经董事长批准可处分或追究经济责任[30] 附则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解释权归属董事会[32][33]
扬帆新材: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8-12 16:23
战略委员会设立目的 -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核心竞争力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 [1] - 对董事会负责 主要职责是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1] 人员组成结构 -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 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1] - 设召集人一名 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1] - 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委员任期规定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 届满可连选连任 [2] -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职务时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2] - 委员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董事会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2] 职责权限范围 -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 - 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 - 对重大资本运作 重大生产经营决策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 -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 - 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3] 议事规则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4]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临时会议可采取通讯表决方式 [5] - 会议通知需提前两日发送 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通知期 [3]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5] 其他规定 - 战略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合理费用由公司支付 [5] - 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5] - 工作规则的制定和修改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6]
扬帆新材: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2 16:23
总则 - 公司为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制定本制度 依据包括《证券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1] -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或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及定期报告内容时适用本制度 [1]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范围 - 暂缓与豁免事项范围原则上需与公司股票首次上市时保持一致 新增事项需有充分证据 [2]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可依法豁免披露 不得以涉密名义进行业务宣传 [2] - 涉及商业秘密或保密商务信息且符合三种情形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侵犯商业秘密、严重损害利益 [2] - 国家秘密定义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商业秘密定义为具有经济价值且经保密措施的技术与经营信息 [3]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内部审核程序 - 公司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或实施违法行为 [4] - 申请暂缓或豁免需提交材料至董事会办公室并由董事会秘书处理 [4] - 暂缓或豁免披露需由董事会秘书登记并经董事长签字 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4] - 登记事项包括豁免方式、文件类型、信息类型、审核程序、知情人名单等 [4] - 涉及商业秘密的需额外登记公开状态、认定理由及潜在影响 [5] - 暂缓或豁免原因消除、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时需及时披露并说明理由 [5] - 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可采用代称、打包或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处理 [6] - 公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对违规暂缓或豁免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 附则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需符合《上市规则》及深交所相关规则 [6] - 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与其他制度冲突时以本制度为准 [7]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8]
扬帆新材: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2 16:23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为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制定本制度 [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 未规定事项参照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 -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 分公司 子公司需配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 禁止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 [3] 管理职责与信息披露机构 - 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工作 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 [4]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为唯一信息披露机构 未经批准不得泄露内幕信息 对外传送资料需经董事会审核 [5] 内幕信息范围界定 - 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 财务或对股价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包括经营方针变化 重大投资 重要合同 债务违约 重大亏损等26类情形 [6][7][8] - 未公开信息指未在证监会指定刊物或网站公开的事项 [6]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 知情人包括持有公司股份者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因管理地位 职业地位或中介服务能接触内幕信息者 [9] - 具体涵盖董事 高管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管理人员 实际控制人 收购方 服务机构人员及直系亲属等8类群体 [9] 登记备案要求 - 公司需完整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知悉内容及时间等信息 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需在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浙江证监局和深交所备案 [9] - 登记内容包含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 证券账户 知悉途径及时间等10项要素 [10] - 登记工作由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 材料保存至少10年 [11] 协同配合与信息提供规范 - 公司董事 高管及各部门需积极配合登记备案工作 及时告知知情人变更情况 [12] - 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知情人应配合档案工作 及时告知重大事件知情人情况 [13] - 因职务或服务获取内幕信息者 自接触至披露前均按知情人管理 [14] - 向外部提供未公开信息前需经董事秘书处备案并签署保密协议 [15] 信息保密与使用限制 - 公司向外部提供未公开财务信息时需提示属内幕信息 禁止用于证券交易或泄露 [16] - 对无合理理由索要未公开信息的请求 董事会应予以拒绝 [17] 保密责任与禁止行为 - 内幕信息披露前需控制知悉范围 禁止外借载有内幕信息的文件资料 [18] - 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 不得泄露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股价 [19] - 依法公开前禁止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20] 违规责任追究 - 内幕信息泄露或用于交易造成损失者 公司将处罚或要求赔偿 涉嫌犯罪则移送司法机关 [21] - 内部任职人员违规将视情节给予检讨 通报批评 调岗 赔偿或解雇等处分 [22] - 控股股东等违规将收到风险提示函 触犯法规者移交监管部门处罚 [23] - 中介服务机构违规可能被终止合作 触犯法规者提请监管部门处罚 [24] - 管理责任人失职将受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25] 教育培训与制度附则 - 公司需加强知情人教育培训 明确权利义务 杜绝内幕交易 [26] - 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执行 [2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解释权归董事会 [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