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力科技(3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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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力科技涨2.11%,成交额2998.78万元,主力资金净流出60.02万元
新浪财经· 2025-12-19 02:22
美力科技今年以来股价涨150.19%,近5个交易日跌4.74%,近20日涨3.44%,近60日涨0.77%。 12月19日,美力科技盘中上涨2.11%,截至10:03,报26.15元/股,成交2998.78万元,换手率0.78%,总 市值55.20亿元。 资金流向方面,主力资金净流出60.02万元,大单买入267.22万元,占比8.91%,卖出327.24万元,占比 10.91%。 截至10月20日,美力科技股东户数3.16万,较上期增加14.67%;人均流通股4697股,较上期减少 12.79%。2025年1月-9月,美力科技实现营业收入14.13亿元,同比增长25.55%;归母净利润1.17亿元, 同比增长50.55%。 分红方面,美力科技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1.19亿元。近三年,累计派现4169.22万元。 今年以来美力科技已经8次登上龙虎榜,最近一次登上龙虎榜为10月15日,当日龙虎榜净买入3189.15万 元;买入总计2.05亿元 ,占总成交额比17.13%;卖出总计1.74亿元 ,占总成交额比14.47%。 责任编辑:小浪快报 资料显示,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文华路1号,成立 ...
美力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2-15 13:48
公司治理与融资动态 - 美力科技于12月15日晚间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 [1] - 审议通过的议案包括《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以及《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
美力科技:12月1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15 12:27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形式为现场加通讯会议 [1] - 会议审议了包括《关于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在内的文件 [1] 公司业务构成 - 2024年1至12月份,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汽车零配件行业,该业务占比为89.19% [1] - 其他产品及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0.81% [1] 公司市值信息 - 截至新闻发稿时,公司市值为56亿元 [1]
美力科技(30061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2:02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由总经理审议批准[8]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8] - 与关联人交易(提供担保除外)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 独立董事审议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应披露关联交易议案需全体独立董事半数以上同意并披露[9] 担保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时对方应提供反担保[8] 日常关联交易 - 可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9] -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0] - 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0] 特定交易豁免 - 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向深交所申请豁免按规定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与关联人达成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制度规定履行相关义务[14] 内部控制 - 建立健全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相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16] 审议要求 - 审议关联交易需了解标的、对方情况,评估交易及定价[16] - 不得对权属不清、价格不明等情形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决定[16] 盈利担保 - 高溢价或购买资产净资产收益率不达标时,交易对方应提供盈利担保等承诺[17] 增资受让权 - 拟放弃同比例增资权或优先受让权需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17] 交易协议 - 与关联人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主要条款[18] 借款限制 - 不得向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18] 关联人管理 - 确定并更新关联人名单,判断关联交易并履行义务[18] - 董事及高管有义务关注公司是否被关联人侵占利益[18] - 关联人占用公司资源造成损失,董事会应采取措施并追责[19]
美力科技(300611)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5 12:02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等若干人,总经理团队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构成[4] 任期与离职 - 总经理及团队成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4] - 总经理提前二月递辞报告,董事会一月内批复[6] - 团队其他成员向总经理提交报告,经同意后报董事会批准[6] 职权与决策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多项职权[8] - 紧急情况有先行处置权,事后报告[9] - 代职超三十日由董事会决定代理人[9] - 闭会期间经授权可行使部分董事会职权[11] - 多项问题书面提交董事会讨论[14] - 可提职能部门缩编或扩编方案,经批准后执行[18] - 总经理办公会议解决重大问题,未达成一致由总经理决定[20][21] 会议与薪酬 - 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公司行政例会[22] - 总经理薪酬由董事会讨论决定[24] 奖惩与细则 - 完成指标获奖励,渎职致损受处罚[26] - 董事会决定不符规定致未完成指标,总经理不担责[26] - 细则由总经理拟定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解释权属董事会[28]
美力科技(30061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2:02
担保审批 - 被担保人提前15个工作日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12]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1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15]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5] 信息披露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应及时披露[19] - 被担保人出现破产、清算及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19] 合同签订 - 公司订立担保合同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表决通过,且为书面合同,符合法律规范[21] - 公司签订担保合同时,需与被担保企业签订反担保合同或互保合同[22] 展期规定 - 公司担保的债务到期后展期需重新履行担保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2] 调查评估 - 公司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议案前需充分调查被担保人情况,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评估风险[24] 部门职责 - 对外担保主办部门为财务部,行政管理部及董事会办公室协助办理[24] 追偿程序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通报董事会[27]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并通报董事会[27] 档案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档案管理应与担保同步,财务部指定专人保管相关文件资料[29] 责任承担 - 公司全体董事对违规或失当的融资、对外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31]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35]
美力科技(30061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2:02
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的20%,需通知保荐机构[7] - 使用募集资金需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11]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13] - 使用超募资金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信息[13][25]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的50%,需重新论证项目[13] 资金存放管理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6] - 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7] 项目实施变更 - 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应经董事会审议并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14] -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26]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3] 资金补充与节余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十二个月[16]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单个或全部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部分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22]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超单个或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通过[23] 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5]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5]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27]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7]
美力科技(30061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5 12:02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3] - 五类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需股东会审议[4]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4] - 八类担保事项(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需股东会审议[5]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6] - 六种情形(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或章程所定人数2/3等)发生时,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10] 股东会召集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公告决议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公司总股份的10%[11]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3] 股东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5] 股东会通知相关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15]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股东并说明原因[17] 股东会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17]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1] 股东会主持相关 - 董事长因故不能主持会议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4]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审计委员会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24]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24] 股东会报告相关 - 在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作过去一年工作报告,每名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25] 股东会决议相关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或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30%需特别决议通过[30]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需经特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 董事选举相关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32] - 董事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32] 表决权相关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效总数[34] - 关联股东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不参与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效总数[32] 股东会其他规定 - 表决票应在股东签到时分发,表决完后收回[35]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0] - 对股东会相关事项可根据情况进行公证[40] - 股东会决议需及时通知未参与表决股东,列明出席股东等相关信息[41]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41] - 董事会负责组织贯彻股东会决议,责成管理层实施[41]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1] - 公司股东会召开后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41] - 公司向股东和公众披露信息主要由董事会秘书负责[41] - 公司可按规定在指定媒体发布需披露信息[41] 规则相关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抵触时及时修订[43]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3]
美力科技(30061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5 12:02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4]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等多指标达一定比例或金额需董事会审批[5][7]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会,十日前书面通知,七种情形下10日内召临时会[13] 会议主持与决议 - 会议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推举主持,决议需多数通过,担保需特定同意[17][21] 关联董事规定 - 关联董事不表决,无关联董事多数出席可开会,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9] 其他规定 - 决议表决一人一票,会议有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总经理执行决议[21][23] - 规则董事会解释,经审议批准生效,法规修订时及时修订[25]
美力科技(300611)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5 12:02
提名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过半数为独立董事[6] - 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6]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6]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17] 战略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2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24] - 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担任[25] - 会议应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33]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33]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3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由三名董事组成,过半数为独立董事[42]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52]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52] 审计委员会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过半数,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61] - 委员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61] - 审核相关事项须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4]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70] - 会议召开前三天须通知全体委员,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通知期限[70]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70] - 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参会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70]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70] - 会议表决事项与委员有利害关系时,该委员应回避且无表决权[70]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72] 细则说明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74] -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75] -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该细则制定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十二月[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