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审批 - 被担保人提前15个工作日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12]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1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15]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5] 信息披露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应及时披露[19] - 被担保人出现破产、清算及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19] 合同签订 - 公司订立担保合同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表决通过,且为书面合同,符合法律规范[21] - 公司签订担保合同时,需与被担保企业签订反担保合同或互保合同[22] 展期规定 - 公司担保的债务到期后展期需重新履行担保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2] 调查评估 - 公司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议案前需充分调查被担保人情况,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评估风险[24] 部门职责 - 对外担保主办部门为财务部,行政管理部及董事会办公室协助办理[24] 追偿程序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通报董事会[27]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并通报董事会[27] 档案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档案管理应与担保同步,财务部指定专人保管相关文件资料[29] 责任承担 - 公司全体董事对违规或失当的融资、对外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31]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35]
美力科技(30061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