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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山鼎(300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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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山鼎: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8-29 10:32
控股股东往来资金 - 2024年期初余额为11425.69万元[2] - 1 - 6月累计发生额(不含息)18276.05万元[2] - 1 - 6月利息为15169.21万元[2] - 1 - 6月偿还累计发生额14532.53万元[2] 子公司往来资金 - 2024年期初余额为6.10万元[2] - 1 - 6月累计发生额(不含息)1.00万元[2] - 1 - 6月偿还累计发生额7.10万元[2] 其他关联方往来资金 - 2024年期初余额总计11431.79万元[2] - 1 - 6月累计发生额(不含息)总计18277.05万元[2] - 1 - 6月偿还累计发生额总计14539.63万元[2]
华图山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27 10:31
会议信息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27日13:00现场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 - 15:00[4]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0日[5] 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为7人,现场4人,网络3人,中小投资者出席5人[6]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3,560,4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156%,中小投资者持有8,687,805股,占比6.1841%[6] 议案表决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同意股份数量为103,560,403股,占比100.00%,中小股东表决同意股份数量为8,687,805股,占比100.00%[7]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同意股份数量为103,560,403股,占比100.00%,中小股东表决同意股份数量为8,687,805股,占比100.00%[8]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同意股份数量为103,560,403股,占比100.00%[9] -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总表决同意股份数量为103,560,403股,占比100.00%,中小股东表决同意股份数量为8,687,805股,占比100.00%[11]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总表决同意股份数量为103,560,403股,占比100.00%,中小股东表决同意股份数量为8,687,805股,占比100.00%[12][13]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总表决同意股份数量为103,560,403股,占比100.00%,中小股东表决同意股份数量为8,687,805股,占比100.00%[14] -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 - 2026年)》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量8,687,805股,占比100.00%[16] - 《2024年度经营计划与财务预算报告》总表决同意股份数量103,333,603股,占比99.7810%,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量8,461,005股,占比97.3894%[17] -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总表决和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量分别为103,560,403股和8,687,805股,占比均为100.00%[19] - 《2024年度董事薪酬政策》总表决和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量分别为103,560,403股和8,687,805股,占比均为100.00%[20] - 《2024年度监事薪酬政策》总表决和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量分别为103,560,403股和8,687,805股,占比均为100.00%[22]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同意股份数量103,560,403股,占比100.00%[23] - 《关于修改<相关制度>》提案13.01 - 13.03总表决同意股份数量103,560,403股,占比100.00%[25] - 《关于修改<相关制度>》提案13.04 - 13.08总表决同意股份数量103,333,603股,占比99.7810%[25] - 《关于修改<相关制度>》提案13.01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量8,687,805股,占比100.00%[25] -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赞成票数8,687,805,占比100.00%[26] - 《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赞成票数8,687,805,占比100.00%[26] - 《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赞成票数8,461,005,占比97.3894%,反对票数226,800,占比2.6106%[26] - 《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赞成票数8,461,005,占比97.3894%,反对票数226,800,占比2.6106%[26] - 《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赞成票数8,461,005,占比97.3894%,反对票数226,800,占比2.6106%[26] - 《关于修改<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赞成票数8,461,005,占比97.3894%,反对票数226,800,占比2.6106%[26] - 《关于修改<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赞成票数8,461,005,占比97.3894%,反对票数226,800,占比2.6106%[26] 其他 - 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等合法有效[27] - 备查文件包含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8] - 备查文件包含律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8]
华图山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5-27 10:28
会议安排 - 2024年4月24日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6] - 2024年4月26日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7] - 2024年5月27日现场会议下午13:00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进行[8][9] 参会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委托投票代理人7人,代表103,560,403股,占73.7156%[10] - 出席现场会议4人,代表103,077,603股,占73.3719%[10] - 通过网络投票3人,代表482,800股,占0.3437%[10] 议案表决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多项议案同意股份数103,560,403股,占100%[12][13][14][19][20][22][23][25][26][27] - 《2024年度经营计划与财务预算报告》等议案同意股份数103,333,603股,占99.7810%,反对226,800股,占0.2190%[20][30][31] 会议结论 -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等符合规定,决议合法有效[37]
华图山鼎:关于举办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5-08 08:28
财报披露 -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2023年年报、摘要及2024年一季报[1] 业绩说明会 - 2024年5月10日15:00 - 16:30举办业绩说明会[1] - 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在“投关易”小程序举行[1] - 提问通道自公告发出日开放[1] - 参与方式有搜索“投关易”输“华图山鼎”或扫二维码授权登入[1] - 出席人员有董事长吴正杲等[2]
2023年年报及2024年一季报点评:教育业务平移顺利,公司Q1业绩改善显著
民生证券· 2024-04-29 00:00
业绩总结 - 华图山鼎2024年Q1实现营业收入6.95亿元,归母净利润7255.84万元[1] - 公司合同负债在2024年Q1达到5.45亿元,较2023年末提升133%[3] - 华图山鼎2026年预计营业总收入将达到4208百万元,较2023年增长约1610%[5] - 2026年预计净利润率将达到19.54%,较2023年增长约56.76%[5] 业务表现 - 公司建筑设计业务亏损,培训业务表现良好,但成本费用压力较大,导致非学历培训业务业绩亏损[2] 投资建议 - 民生证券研究院提供的投资建议中,推荐评级标准包括推荐、谨慎推荐、中性和回避等级别[7]
2023年报&2024一季报点评:2024Q1归母净利7256万元,公考培训已有明显贡献
东吴证券· 2024-04-26 01:30
业绩总结 - 公司2024年Q1实现归母净利润7256万元,主要来自公考行业培训收入贡献[1] - 公司2024年Q1营收和利润大幅增长,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1000%,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640.60%[1] - 公司2024年Q1成本费用有一定投放,毛利率为55.7%,销售费用率为25.8%[1] - 公司2024年一季度末合同负债达到5.4亿元,主要来自招录培训业务的预收款[1] - 公司预计2024-2026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97亿元、6.19亿元、7.7亿元,维持“买入”评级[1] 财务状况 - 公司2024年PE为24倍,收入增长率和归母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25%和24.66%[2] - 公司资产负债率逐年下降,2026年预计为47.53%[2] - 公司ROE-摊薄率逐年增长,2026年预计为36.80%[2] - 公司现金净增加额逐年增长,2026年预计为969百万元[2] 投资建议 - 本报告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需谨慎[4] - 公司投资评级包括买入、增持、中性、减持和卖出五个等级[5] - 行业投资评级包括增持、中性和减持三个等级[6] -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特定状况,不应仅依赖本报告做出投资决策[7]
教育业务平移顺利,Q1贡献可观利润
信达证券· 2024-04-26 00:00
业绩总结 - 公司24Q1实现教育业务收入6.95亿元,同比增长4494.2%[2] - 公司24Q1归母净利润达7255.8万元,同比增长2916.8%[2] - 公司24Q1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达到9.8亿元[4] 未来展望 - 公司的教育业务已平移,24Q1收款强劲,业绩可期[5]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公司的非学历教育业务在23年前期投入带来亏损,主要原因包括招生高峰期不在11~12月、成本确认但收入未确认等[3]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的投资建议是看好招录培训为优质的非学历职业教育赛道,24Q1已贡献可观利润[5]
华图山鼎: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2024-04-25 09:08
公司章程修改 -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2] -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5] 股东权益与提议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对独立董事质疑或罢免提议[3]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在相关主体违反章程造成损失时可要求赔偿[4] 股东大会决议 - 关联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大会决议[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种情况需股东大会决议[6] - 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财务资助情况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 单笔担保额超经审计净资产10%等担保情况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10]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的对外担保需特别决议通过[10] - 主动撤回股票上市交易提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等通过[12] 董事会职责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由董事会审议[15][16][1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等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决定[16][18] - 除规定须提交股东大会的对外担保事项外,董事会有权审批[18] 董事、监事选举 -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提请股东大会决议,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12] - 董事会等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不超拟选举或变更人数[13]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等提名,人数不超拟选举或变更人数[13] - 监事会等有权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人数不超拟选举或变更人数[13] 董事会秘书规定 - 特定情形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20][21] - 董事会秘书应由公司董事等担任[21] - 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向深交所报告说明并公告[21] 信息披露 - 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24] 利润分配 - 公司采取现金或现金、股票结合方式分配股利,无重大投资时现金分配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30%[26] - 三种情况及资产负债率高于70%、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可不进行利润分配[27] - 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预案,经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30]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相关人员同意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3]
华图山鼎: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25 09:07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 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 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华 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 制度。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 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 性情形的,应及时通知公司并提出辞职。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 ...
华图山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2024-04-25 09:07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 场等禁止性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股票买卖禁止行为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 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 1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