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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合科技(30049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7 11:52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 场秩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 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条规定的自然 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应遵守 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 第四条 公司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内幕交 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
通合科技(300491)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7 11:52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 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和突出主业、提 高公司核心竞争力需要而依法设立、投资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公司,包 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股比例在 50%以上, 或虽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 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本制度所称"参股公司"是指公司持股比例未达到 50%且不具备实际控制权 的公司。 "控股子公司"与"参股公司"在本制度中合称"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按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 ...
通合科技(30049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7 11:52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 的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制定 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根据相 关规定,公司应该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和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在符合条 件媒体上公告信息。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相关信息披露的义务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东或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 组、再融资、重大交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为前述 ...
通合科技(300491)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08-27 11:52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维护公司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企 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 的事项,不论是否收受价款。 (一)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 (三) 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 (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
通合科技(300491)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08-27 11:52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强化对外投资管理和监督,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 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以获取长 期收益为目的,以公司合法持有的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资源进行的各种 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一) 新设立企业的股权投资;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不包括公司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 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的行为、对外提供担保行为,以及以寻求短期差价 为目的的股票、基金、期货、外汇及衍生金融工具等的投资。 第三条 对外投资的基本原则 (一) 必须遵循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 先进合理的原则。投资项目的选择必须坚持符合市场的需求和公司 的发展规划,具有先进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 ...
通合科技(30049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8-27 11:52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事程序,充分保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 职责。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 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 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 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 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 ...
通合科技(300491)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7 11:52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与保障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监督,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内部审计经常化、制度化,发挥内部审 计工作在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促进企业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对公司内部 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 果等开展的审查与评价活动。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三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为审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审计部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情况进行检查 监督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审计部负责人的考核。 ...
通合科技(300491)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08-27 11:52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要求公司向其报送相关信息的要求, 公司应予以拒绝。 第八条 公司依据统计、税收征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向政府有关部门或其他 外部单位报送相关信息的,应当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在案备查。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相关的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六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 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 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的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九条 公司在进行申请授信、贷款、融资、商务谈判、申报产品专利及申 请相关资质等事项时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向外部单位提供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 息的,公司应当书面提示报送的外部单位以及相关人员认真履行保密义务和禁止 内幕交易的义务,必要时要求对方签署保密协 ...
通合科技(30049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5-08-27 11:52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三章 年报工作制度 第四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三十日内,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应向审计委 员会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第五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三十日内,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公司年度报告披 露时间安排以及实际情况与负责公司年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会计师事 务所")协商确定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提 交书面的时间安排计划。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进行年审的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 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五)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 (六)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公司审计委员会决策功能,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确保审 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监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
通合科技(300491)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7 11:52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确立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律地位,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 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 公司系由石家庄通合电子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在石家庄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30100700964396T。 第三条 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Shijiazhuang Tonhe Electronics Technologies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石家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