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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徽股份(300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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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徽股份(300464)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4:27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会的职责权限,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更 好地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广东星徽精 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 ...
星徽股份(300464) - 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2025-08-25 14:27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所有 资金往来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所界定 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 性资金占"两种情况。"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 等生产经营 ...
星徽股份(300464)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4:27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 保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星 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担保。本制度所称"公司及 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与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 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 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第四条 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对外披露。 第五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 ...
星徽股份(30046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4:27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 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 关系;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 ...
星徽股份(30046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4:27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 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维护投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 生或即将发生、尚未公开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交易量或 投资人的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重大事项时,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及 时将有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六)公司各部门 ...
星徽股份(300464)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4:27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 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布局或业 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 的控股子公司,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 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第三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 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行使 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管理。 第五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子 公司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的董事 ...
星徽股份(300464)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4:27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以公司总经理为代表的经理层团队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公司董事会 负责并报告工作。 经理层人员应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以 保证: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 制度体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责,规范高级管理人员行为,提 高其工作质量和效率,防范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一)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 (二)以诚信原则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三)执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四)接受董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等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第四条 公司全资子公司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 经理层的组成与聘用 第五条 公司经理层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 公司的其他高级管理 ...
星徽股份(300464)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4:27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创业板规范 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 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 下简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1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 ...
星徽股份(300464)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4:27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 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 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广东星 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社交媒体、自媒体平台等媒体对公 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 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 ...
星徽股份(30046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4:27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 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第五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不得提前 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星徽 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当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时,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将相关信息的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