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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徽股份(300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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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徽股份(300464.SZ):上半年净亏损1013.67万元
格隆汇APP· 2025-08-25 15:31
财务表现 - 上半年营业收入7.26亿元 同比下降9.38%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013.67万元 同比盈转亏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925.94万元 [1] - 基本每股收益-0.0220元 [1]
星徽股份(30046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4:2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委员补选规定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增补[5]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 会议相关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2]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罢免[13] 其他要点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13] - 负责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7]
星徽股份(300464)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4:27
财务资助制度 - 规范对外财务资助行为,防范风险,提高披露质量[2] - 资助控股子公司且无关联人时部分规定可免用[5] 审批流程 - 资助需经财务审核,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披露[5] - 董事会审议需超三分之二董事同意,特定情形交股东会[5] 资助限制 - 不得为关联法人、自然人提供资助,参股公司有审批要求[6] 协议与披露 - 提供资助应签协议,披露需公告协议等信息[7][8] - 逾期未还款需及时披露及说明偿债能力[9] 部门职责 - 各部门负责资助前调查、监督及合规检查等[10]
星徽股份(30046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4:27
内幕信息定义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及其董高、持股5%以上股东等[7] 档案与备忘录管理 - 公司应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记录相关信息,知情人需确认[9][10] - 相关主体应填写本单位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分阶段送达公司[10][11] - 公司重大事项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相关人员要签名确认[11]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2]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应报送档案及备忘录[12]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公司应核实追责并2个工作日内报送[12] - 处罚决定做出后2个工作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22]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制度进行内幕交易等活动受处罚后,公司将结果报送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24] 信息流转与保密 - 内幕信息流转一般控制在所属部门等范围内,跨部门流转需原持有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董事会办公室备案,对外提供须经分管副总和董事会秘书批准并备案[16] - 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外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提供未公开信息前,应确认已签署保密协议或取得保密承诺[19] - 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内幕信息有保密义务,未经董事会批准不得外传[35] - 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本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35] -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将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不得外传相关文件资料[35] - 内幕信息泄露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35] - 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在相关文件中使用未公开重大信息,除非同时披露[35] - 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滥用职务便利要求公司提供内幕信息[35]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证券,公司将收回其所得利益[35] - 违反制度使用内幕信息致公司损失或不良影响,公司将依法追责[36] 其他事项 -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为保密工作负责人[2] - 高送转指每十股获送的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的合计股数达到十股以上[17] - 登记备案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不能履职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职责[13] - 公司发生特定情形时,应在报送信息披露文件同时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6]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2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违反规定擅自泄露信息,公司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22] - 知情人需承诺遵守保密条款[37]
星徽股份(300464) - 社会责任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4:27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责任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落实科学 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倡导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4 号——社会责任》等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公司社会责任包括公司在践行环境保护、履行对利益 相关方责任及完善公司治理等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责任。 第三条 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应当积极保护债权人 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 从事环境保护、社区建设等公益事业,从而促进公司自身与全社会的协调、和谐 发展。 第四条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 原则,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不得依靠夸大宣 传、虚假广告等不当方式牟利,不得通过贿赂、走私等非法活动谋取不正当利 ...
星徽股份(30046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4:27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 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 的监事会的职权。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 工作,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 ...
星徽股份(300464)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4:27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文件,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 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 者股东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 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 十及以上情形的公司,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采用 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普通股(含表决权恢复 的优先股)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 中使用。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不适用于本实施 细则的相关规定 ...
星徽股份(300464)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4:27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完善内部控制机制,防范经营风险,保障财务信息真实完整,依据国 家有关审计的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审部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审查与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职能部门、全资及控股公司以及具 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作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公司审计部 对董事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 审计部应配备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人员应该具备 与审计工作相适应的审计、会计、法律、经济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和 业务能力,熟悉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具 ...
星徽股份(30046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4:27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激励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决策、管理与监督,公司实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津贴 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 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下简称"高管人员")。 独立董事津贴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广东星徽精密制造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执行。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确定公司高管人员薪酬方案、负责薪酬管理、考 核和监督的专门机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及独立董 事津贴方案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 ...
星徽股份(30046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4:27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当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 其职权;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 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 行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战略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战略委员会委员资 格,董事会根据本议事规则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的 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