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亚药(30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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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石亚药: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4 16:12
增资事项概述 - 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亚洲制药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亿元向全资二级子公司亚克药业增资 [1] - 增资完成后亚克药业注册资本由1.5亿元增至3.5亿元 [1] - 本次增资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1] 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 亚克药业经营范围涵盖药品生产、批发、进出口及互联网销售等业务 [1] - 2024年末总资产5.22亿元,净资产4.62亿元;2025年Q1总资产增至5.61亿元,净资产略降至4.59亿元 [1] - 2024年营业收入3409万元,营业利润亏损1154万元;2025年Q1营业收入564万元,亏损收窄至242万元 [1] 财务数据表现 - 2024年净利润亏损1369万元,2025年Q1亏损收窄至235万元 [1] - 2025年Q1未经审计数据显示资产规模环比增长7.5%至5.61亿元 [1] - 净资产收益率持续为负,但亏损幅度呈现收窄趋势 [1] 增资目的与影响 - 增资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亚克药业业务发展需求 [2] - 本次增资不改变合并报表范围,亚洲制药保持100%持股比例 [1][2] - 公司强调将加强内部控制以应对经营管理风险 [2]
金石亚药(300434) - 关于与关联方签订产品推广委托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7-04 08:00
交易情况 - 公司子公司浙江快克与领业医药签地奈德软膏推广协议,金额预计不超1500万元[1] - 推广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1][13] 股权信息 - 公司持有领业医药32.4304%股份,大股东高雅萍持股28.7332%[2][5] - 领业医药注册资本1315.2814万元[4] 财务数据 - 2024年末领业医药资产2.084318586亿元,净资产9997.601335万元[7][8] - 2025年3月末资产2.0514847215亿元,净资产8689.717601万元[7][8] - 2024年领业医药营收2541.527426万元,净利润 -5058.555732万元[8] - 2025年1 - 3月营收169.069545万元,净利润 -1202.458262万元[8] 关联交易 - 过去12个月内与领业医药前期累计未达披露标准关联交易额度788万元[16] - 2025年1月1日至今除本次交易外关联交易总额185.353161万元[17] 会议决议 -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等三项会议决议为备查文件[19] 其他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7月4日[21]
金石亚药(300434) -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2025-07-04 08:00
市场扩张和并购 - 海南亚洲制药拟以2亿元向浙江亚克药业增资[1] - 增资完成后亚克药业注册资本从1.5亿元增至3.5亿元[1] 业绩总结 - 2024年1 - 12月亚克药业营业收入为34,093,953.52元[3] - 2025年1 - 3月亚克药业营业收入为5,637,862.56元[3] - 2024年1 - 12月亚克药业净利润为 - 13,685,723.88元[3] 财务数据 - 2024年12月31日亚克药业资产总额为521,988,558.78元[3] - 2025年3月31日亚克药业资产总额为561,196,996.65元[3] - 2024年12月31日亚克药业净资产为461,594,453.68元[3] - 2025年3月31日亚克药业净资产为459,240,285.43元[3] 决策信息 - 2025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增资议案[1]
金石亚药(300434) -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04 08:0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7月4日通讯表决召开[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30日以邮件或网络发出[1] - 本次会议应到、实到监事均为3人[1]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向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克药业增资议案,3票同意[2] - 审议通过与关联方签产品推广委托协议议案,3票同意[3]
金石亚药(300434) -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04 08:00
资金运作 - 公司以2亿元自有资金向浙江亚克药业有限公司增资[2] - 浙江亚克药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1.5亿增至3.5亿[2] 业务合作 - 浙江快克药业与杭州领业医药签地奈德软膏推广协议[3] - 推广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交易金额预计不超1500万(含税)[3][4] 议案表决 - 增资议案11票同意,无反对、弃权、回避[2] - 推广协议议案9票同意,2票回避,无反对、弃权[4]
金石亚药:签订1500万元产品推广协议
快讯· 2025-07-04 07:57
公司动态 - 金石亚药全资三级子公司浙江快克药业与参股公司杭州领业医药签订《产品推广委托协议》,涉及药品为地奈德软膏,推广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 [1] - 交易金额预计不高于1500万元 [1] - 公司持有杭州领业医药32.43%的股份 [1] - 关联交易已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1] 业务合作 - 浙江快克将负责地奈德软膏在全国实体零售渠道的独家推广 [1] - 合作旨在充分利用双方在产品和渠道上的优势 [1] - 交易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1]
金石亚药(300434) - 关于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25-06-19 12:40
股东情况 - 林强持有公司股份6264880股,占总股本1.56%[2] - 林强拟减持不超1566220股,占总股本0.39%[2][3] 减持规则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所持股份25%[4] - 减持期为2025年7月11日至10月10日[4] - 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价不低于发行价[5] 其他说明 - 减持计划有不确定性,不影响控制权及经营[7] - 公告日期为2025年6月19日[10]
金石亚药(300434)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6-11 09:15
权益分派方案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5年5月23日获股东大会通过[2] - 以2024年末总股本401,743,872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0.69元(含税)[2][4] 派息细节 - 深股通等部分投资者每10股派0.621元[5] - 不同持股时长补缴税款不同[5]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6月19日[6] - A股股东现金红利6月19日划入资金账户[8]
金石亚药(300434) - 北京天驰君泰(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5-05-23 10:14
会议安排 - 2025年4月2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7] - 2025年4月25日公告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7]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下午14:00召开[9]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1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11] 参会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5名,代表股份180,067,620股,占比44.8215%[12] - 网络投票股东151名,代表股份30,773,048股,占比7.6599%[12] - 现场和网络出席合计156名,代表股份210,840,668股,占比52.4814%[13] - 现场和网络中小投资者149名,代表股份8,053,137股,占比2.0045%[13] 议案表决 - 审议8项普通决议议案,均获通过[15][16][28]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议案获高比例同意[18][20][21][22][23][25][26][27]
金石亚药(300434)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5-23 10:14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共15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0,840,668股,占比52.4814%[5]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0,067,620股,占比44.8215%[6] - 参加网络投票股东15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0,773,048股,占比7.6599%[6] 议案表决情况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同意210,638,028股,占比99.9039%[7] -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中小股东表决同意7,795,497股,占比96.8008%[11] - 《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总表决反对114,940股,占比0.0545%[12]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小股东表决反对163,740股,占比2.0332%[16] - 《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总表决弃权87,700股,占比0.0416%[17] -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7,899,897股,占比98.0971%[21] - 《关于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同意210,593,928股,占比99.8830%[22] - 中小股东同意7,806,397股,占比96.9361%[23] - 中小股东反对159,240股,占比1.9774%[23] - 中小股东弃权87,500股,占比1.0865%[23] 其他事项 - 公司独立董事代表作2024年度述职报告,全文于202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25] - 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天驰君泰(杭州)律师事务所[26] - 律师为葛翔、徐立[26] -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等事宜符合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26] - 备查文件有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7] - 备查文件有律师事务所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