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亚药(30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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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石亚药(300434)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8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 的货币资金或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股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 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对外投 资指以下几种情况之一: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主营业务发展的要求; (二)有利于公司持续、协调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实力,促进股东 价值最大化; 1 / 8 (一)独资或与他人合资新设企业的股权投资; (二)部分或全部收购境内外与公司业务关联的经济实体; (三)对现有或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四)收购其他公司资产; (五)证券投资; (六)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七)委托理财; (八)公司本部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投资; (九)其他投资。 第三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尚需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及资产处置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确 保公司的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 ...
金石亚药(300434) -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7 13:0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获批首次发行1700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401743872元[10] - 公司发起人以61957161.43元净资产按1.2148:1折股,折合51000000股[19] 股权结构 - 公司已发行401743872股普通股[19] - 蒯一希等8位发起人及新疆中泰富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情况[1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10%[21] - 公司收购股份合计不超已发行股份10%,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6]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25%[2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两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9] - 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提案和临时提案[5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2名、独立董事4名[9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09] 交易与决策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由董事会处理[102] - 关联交易绝对金额低于30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由董事会处理[105] - 风险投资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10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41] - 无重大投资计划等事项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144]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51]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8]
金石亚药(30043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8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尚需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 (三) 由本制度第六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 ...
金石亚药(300434)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 理财产品交易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保证公司资产、财产的安全,提高投资收益, 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在控 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委托国 有六大银行及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资信状况较好的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 等金融机构对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闲置资金,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 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仅限于购买银行结构 性存款、R1 低风险等级等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银行存款类产品不 在上述约束范围内)。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 ...
金石亚药(300434)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8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暂缓、豁免披露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 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 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 ...
金石亚药(300434)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8
审计委员会设置与职责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7] - 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等多项职责[10] - 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需形成决议[19] 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要求 - 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至少每季度报告一次工作[10] - 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1][16] - 督导下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2] 内部审计工作规范 - 工作以业务环节为基础,涵盖多业务环节[12][17] - 获取审计证据应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并记录[13] - 有要求报送资料、审核检查等多项权限[13][14] 审计报告相关规定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控有效性审计并出具报告[20] - 出具非无保留结论审计报告,董事会需作专项说明[20] - 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控自我评价和审计报告[20] 离任审计相关 - 离任审计为考核任用干部提供依据,明确前后任经济管理责任[22] - 被审计人承担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有不同行为界定[22][23] 人员管理 - 公司对内部审计人员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违规给予处理[26]
金石亚药(30043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8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等影响债券交易价格的属内幕信息[8] 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在两交易日内交档案至董事会办公室备案[13]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保存时间不低于十年[13] -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保存时间不低于十年[17] 报备要求 -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等情况应向深交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5] 自查与责任 - 公司应在报告和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交易情况[20]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或交易[19]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应核实追究责任并报送披露[20]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23] - 擅自披露公司信息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追究责任[24]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和解释,审议通过之日生效[22]
金石亚药(30043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8
会议与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董事长等人员需出席[12] - 公司应在指定报刊和网站第一时间披露信息,其他传媒不得提前披露[11] 投资者关系管理 - 目的包括建立双向沟通渠道、稳定投资者基础等[3]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和监管部门等[5] - 主要内容涵盖发展战略、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等[5] - 工作职责有研究制度、信息沟通、披露等[6] 沟通方式与要求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等[7] - 举行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可采取网上直播方式并提前公告[12]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并答复问题[13] 合规与管理 -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不得透露未公开信息等违规行为[9] - 应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专人负责并保证畅通[9] - 与特定对象交流需做好记录并妥善存档[13]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编制记录表并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14] 责任与培训 - 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负责人[18] - 投资者关系部门为投诉处理专门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投诉[18] - 应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系统培训[19]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和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生效[22]
金石亚药(30043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8
人员变动生效时间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生效,高管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4][5] -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自换届决议通过自动离职[5] - 股东会解任董事、董事会解聘高管,决议作出之日生效[5] 人员补选与确定 - 董事辞任,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7]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公司应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8] 后续手续与义务 - 离职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移交手续[8] - 离任后2年内忠实义务有效[10]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 [10]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0] 异议处理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3]
金石亚药(300434) -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8
特定对象相关 - 特定对象包括持有公司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等[4]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前,要求其签署承诺书和来访信息登记表[31][14] 会议相关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10] - 年度报告说明会参会人员包括董事长(或总裁)、财务负责人等[10] - 业绩说明会等投资者关系活动可采取网上直播方式并提前公告[12] 股东沟通相关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公司通过多种渠道与中小股东沟通[11] 信息公布相关 - 公司在定期报告中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号码,变更后及时公告[11] 人员管理相关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接受采访和调研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12] -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系统培训[13] 沟通记录相关 - 公司与特定对象交流沟通时做好记录并妥善保管资料[12]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两交易日内,公司应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刊载相关附件[32][14] 信息关注与披露相关 -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与投资者交流并及时处理信息[13] - 公司应关注互动易信息和媒体报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3][14] 档案管理相关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应包含参与人员、时间、地点、交流内容等[34][15] 备案相关 - 董事会秘书按要求将签字确认的书面记录报送深交所备案[35][15] 调研与采访限制相关 - 公司应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接受现场调研和媒体采访[36][15] 信息泄露处理相关 - 公司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应立即发布公告并采取措施[37][15] 制度执行与生效相关 - 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后者为准[38][17]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和解释,审议通过日起生效[40][17] 承诺书相关 - 承诺书有效期需填写具体日期,授权个人调研视同公司行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