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装配(300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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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装配(300374)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3-26 16:00
公司经营情况 - 公司2023年新签合同额为51.50亿元,同比增长56.82%[1] - 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4.96亿元,同比增长135.66%[1] - 公司2023年确认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1.63亿元,同比减亏37.45%[1] - 公司新签合同额和营业收入稳步增长,项目履约质量持续提升[32] - 公司装配式建筑产品及服务营业收入占比98.66%,同比增长133.98%[36]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15亿元左右,同比增长85.77%[46] - 公司装配式建筑产品及服务业务收入占比较高,达到86.42%[43] - 公司在华南地区和西南地区的收入占比分别为21.48%和13.82%[39][40] 公司财务情况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1] - 公司2023年末资产总额为32.74亿元,同比增长10.70%[7] - 公司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63亿元,同比下降7.40%[7]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10] - 分包成本占营业成本的51.52%,同比增加12.36个百分点[4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99.86%[9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138.67%[95]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重增加2.88个百分点[98] - 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重增加8.14个百分点[100] - 公司加大应收回款力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96][97] - 公司通过转让部分债权获得回款,增加筹资活动现金流入[95] - 本期加大结算力度,已完工未结算的款项减少[101] - 固定资产净值减少,主要是本期折旧所致[102] - 短期借款减少,主要是本期流动性贷款减少[103] - 合同负债变动不重大[104] - 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未发生重大变化[105] 公司研发及创新 - 公司不断加强技术研发,申请发明专利7项、实用新型专利28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拥有有效专利127项[33] - 公司正在开展装配式建筑协同生产模块技术体系构建、木塑墙板防火阻燃等级提升等研发项目[48] - 通过对木塑复合地板原材料及配方体系研究,提升合成高聚物拉伸强度、屈服强度、刚性等,使其在现有挤出工艺状态下,在对挤出设备模具实施技术改造后,防火等级达到B1级[50] - 在成本可控、市场易于接受的情况下,实现B1级阻燃、绿色环保、可回收再利用生物质材料[55] - 通过采用天然无机矿物材料,解决水泥建材板类不能释放负氧离子的问题[56] - 优化无机材料添加比例对负氧离子释放量的影响,获得空气负离子最经济最实用的方法[57] - 释放负氧离子配方对于挤出工艺适应性,无放射性物质不产生有毒物质及其他副作用,属环保绿色建材,提升产品的附加值[58] - 开发出一款适用于高层幕墙领域的薄壁高强高密度板[51,52] - 将硅藻土基生态新型材料用于挤出墙板制备技术应用进行推广,实现工业化量产[53] - 通过对现有产品的优劣势分析,研发一种绿色环保可循环再利用阻燃木塑复合地板[55] - 形成企业独有的专利配方及工艺[70] - 预计形成发明专利或实用型专利1项,成果形式以论文研究报告1篇[70] - 经过多次配方及设备工艺调试,SPC地板表面耐磨、强度均得到了有效的提升,同时达到了成本优化的效果[71] - SPC产品已联系加工助剂厂家(达泰)到工厂进行配方调试,挤出速度提高50%[72] - 利用现有窄幅墙板,在工厂简单的二次加工通过金属件螺栓的拼接形成无缝宽幅面[74] - 通过对配套多功能金属装饰线条的研发,简化安装工序,形成外观专利一项[75] - 100mm、150mm厚木塑墙板达到标准要求[77] - 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增加72.06%,占比提高6.49个百分点[94] - 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增加302.09%,占营业收入比例提高1.29个百分点[94] 公司治理 -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119] - 公司规范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保障股东权利[119] - 公司董事会人数及构成符合要求,董事勤勉尽责,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发挥重要作用[119] - 公司监事会人数及构成符合要求,监事勤勉尽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监督[119] - 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与投资者保持良好沟通[120] - 公司治理实际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121] -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独立[123]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管人员发生变动[128,129] -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148] - 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148] - 公司报告期内现状及未来发展需
中铁装配: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3-26 11:31
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74 证券简称:中铁装配 公告编号:2024-028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约调研"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安振山先生;总会计师、董事会 秘书郑铁虎先生;独立董事祝磊先生。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4月11日(周 四)15:00-17:00在"约调研"小程序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 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约调研"小程序参与互动 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 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约调研";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5 日 ...
中铁装配: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专项报告
2024-03-26 11:31
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报告 t 2018 普华永道 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4)第 1068号 (第一页,共二页) 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装配")的财务报表, 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目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 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 简称"财务报表"),并于 2024年 3月25日出具了报告号为普华永道中天审字 (2024)第 10070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公允列报是中铁装 配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 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后附的中铁装配 2023 年度营业收 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收入扣除情况表"),执行了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
中铁装配: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3-26 11:31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对三位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并出具意见[1][2] - 三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主要法人股东任职,无利害关系[1] - 三位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法规要求[1]
中铁装配: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陶杨)
2024-03-26 11:31
会议召开 - 2023年召开5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4] - 2023年召开2次薪酬与考核、5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7] 议案审议 - 2023年3月24日审议通过日常关联交易等议案[5][12][14] - 2023年8月9日审议通过考核结果和绩效薪酬议案[5][15] - 2023年9月18日审议通过债权转让等议案[6][7][12][14] 报告披露 - 2023年按时编制披露多份报告[13] 独立董事 - 2023年履职尽责促进规范运作[16] - 2024年将继续履职提建议[16]
中铁装配: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3-26 11:31
证券代码:300374 证券简称:中铁装配 公告编号:2024-018 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公司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 如下: 为保证 2023 年度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自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如子公司申请 融资的,公司拟在 7 亿元额度内提供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以实际签署 的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额度内的具体事宜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 确定并执行。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华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铁装配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配科技公司") 与该银行签订的《额度授信合同》 ...
中铁装配: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祝磊)
2024-03-26 11:31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召开5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4] - 2023年召开2次薪酬与考核、1次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6][7] 独立董事意见 - 2023年多次对多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4][5][6] 关联交易 - 2022年有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有预计[10] - 2023年9月18日转让债权交易利于优化资产[11] 报告与审计 - 按时编制披露多份报告[12] - 2023年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审计机构[14] 薪酬与考核 - 2023年确认董事等薪酬及方案[14] - 2023年审议通过考核结果和绩效薪酬议案[15]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提建议[17]
中铁装配: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3-26 11:31
会议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召开四次,提前10日书面通知[3][4] - 临时会议提前5日书面通知,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4] - 特定情形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4] - 定期会议变更事项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7] 会议举行与表决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1]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载明相关信息[12]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书面记名投票[15] - 董事会秘书负责表决票相关事宜,保存至少十年[15] 关联交易表决 -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可参与审议提意见[17] - 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18] - 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8] - 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其他规定 - 董事会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作为日常工作机构[3] - 决定重大问题事先听取公司党组织意见[4] - 非现场会议结束后3日内整理记录形成决议[20] - 董事对记录和决议有意见可书面反馈[21] - 决议违规致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22]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22] - 董事会经费由秘书负责预算,计入管理费用[28] - 本规则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通过生效[32]
中铁装配: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26 11:31
证券代码:300374 证券简称:中铁装配 公告编号:2024-019 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以即时通讯工具、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在公司 7 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1 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 事长安振山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 ...
中铁装配: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6 11:31
公司发展历程 - 公司于2015年2月27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243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3月19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2] - 2020年7月14日,中国中铁成为公司控股股东[2] - 2022年3月9日,中铁建工集团成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2] 公司资本及股权 - 公司注册资本为24591.2337万元[3] - 孙志强设立时持股3854.40万股,占比52.8%[11] - 北京晨光景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时持股1541.76万股,占比21.12%[11] - 北京市中科燕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设立时持股1027.84万股,占比14.08%[11] - 金石投资有限公司设立时持股365万股,占比5%[13] - 张劲松设立时持股292万股,占比4%[13] - 江靖设立时持股219万股,占比3%[13] 股份转让与交易限制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20]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18个月内不得转让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持有公司1%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其他股东征集投票权[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时有权请求监事会诉讼[26]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问题,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6]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2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7]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1]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2/3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8]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监事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41][42][43]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44] -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46]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4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48]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80] - 董事会每年召开四次定期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8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84]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需在会议召开5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84]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86]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6] 独立董事相关 -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94] - 独立董事须具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经济或其他履行职责所需工作经验[95] - 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连续任职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02]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8]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31]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132]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31] - 公司现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在当年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20%[133]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128]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139]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41][143]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