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信源(300352)
搜索文档
北信源(300352) -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8-11 08:26
会议安排 - 公司定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 经营变更 - 2025年8月1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增加经营范围提案[2] - 2025年8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通过增加经营范围议案[3] - 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章程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 - 变更后经营范围新增信息安全设备制造、销售等业务[5] - 许可项目新增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等[5]
北信源(300352) - 关于增加临时提案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025-08-11 08:26
股权信息 - 控股股东林皓持有公司219,971,355股股份,占总股本15.17%[3]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8月22日15:00召开,网络投票8月22日9:15 - 15:00[4]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8日[5] - 会议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3号玉泉慧谷二期3号楼4层大会议室[5] - 会议审议7项议案,前6项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第7项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6][8] - 议案1.00、2.00、3.00、7.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登记信息 -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8月19日9:30 - 11:30、14:00 - 17:00,信函或传真登记须在8月19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10] - 登记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3号玉泉慧谷二期3号楼四层证券投资部办公室,邮编100093,传真010 - 62147259[10]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0352",投票简称为"信源投票"[19] -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20]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21] 其他信息 - 授权委托书可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24] - 会议提案包括《关于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多项议案[25] - 股东参会回执需填写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持股数量等信息[28]
北信源(300352)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11 08:26
会议信息 - 2025年8月1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临时提案[2] - 同日下午15:00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2] - 2025年8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 议案审议 - 会议审议通过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议案[3] -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 -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北信源:8月6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06 10:21
公司动态 - 北信源(SZ 300352)于2025年8月6日召开第五届第十九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 [2] - 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 <内审制度> 的议案》等文件 [2] 市场数据 - 公司当前收盘价为5 59元 [2]
北信源: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6 10:18
公司治理结构重大调整 - 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7名调整为9名 其中增加1名职工代表董事 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1] - 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1] 公司章程及核心治理制度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以适应最新法律法规要求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2] -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最新监管要求[2][3][4] -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4][5] 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升级 - 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加强子公司管控和投资风控[8][9][10] - 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要求[10] - 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以落实《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10][11] - 修订《内审制度》以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监管规定[11]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强化 - 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13][14] - 修订《重大事项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完善内幕信息管控[14][15][16] - 修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规范对外信息传递[16][17] - 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以加强投资者交流平台管理[17]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优化 - 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以适配最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6][7] - 修订《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以完善董事会决策机制[7][8] 高管及董事行为规范完善 - 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以明确高级管理人员职责[5][6] - 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以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要求[11][12] - 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以强化董事履职责任[12][13] - 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以规范人员离职流程[18]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及信息披露特殊情形管理 - 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以遵循《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11][12]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以规范特殊情形下的信息披露处理[17][18] 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决定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需股东大会批准的议案[19]
北信源: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6 10:17
适用范围与定义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票持有及买卖管理 要求严格履行持股比例、期限、变动方式和价格等承诺[2] - 所持股份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 含信用账户内的融资融券股份[2] 股份转让限制情形 - 禁止转让情形包括公司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承诺不转让期内、涉嫌证券违法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六个月等[2] - 禁止买卖期间包括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季度报告公告前5日内及重大事项决策至披露期间[3][4] 股份转让比例与计算 - 每年通过集中竞价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 但持有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性全部转让[4] - 可转让数量以上年末持股为基数计算 新增股份中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 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4] - 当年未转让股份计入年末总数 作为次年计算基数[5] 信息申报与披露要求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个人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及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更新信息[7][8] - 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 内容包括变动前持股、变动日期数量价格、变动后持股等[8] - 定期报告需披露期初持股、期内买卖数量和金额及平均价格、期末持股、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内容[9] 减持计划与特殊交易限制 - 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需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减持时间区间不超过三个月[9][10] - 不得从事以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9] - 拥有多个证券账户或信用账户的持股合并计算 可减持数量按各账户受限股份比例分配[9] 股份锁定与解除限售 - 申报个人信息后证券交易所对相关证券账户中公司股份予以锁定[11]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按上年末持股基数的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 并对可转让额度内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锁[12] - 离任人员自离任信息申报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所持股份全部锁定 6个月内增持股份也将锁定[12] 违规责任与收益处理 - 违反规定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的 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董事会应当收回收益[12] - 违规买卖股票可能被处以警告、通报批评、降职、撤职等处分 给公司造成损失需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13][14]
北信源: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6 10:17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选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 提升财务信息质量并维护股东利益 [1]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禁止先聘请后审议 [1] - 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拥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固定场所 最近3年未受证券相关行政处罚 [1]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 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连续服务同一公司满5年后需强制轮换5年 [2] - 审计服务年限计算涵盖工作变动前后不同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期 包括重大资产重组或上市前后服务期 [2] - 首次公开发行审计项目的合伙人上市后连续服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2] 选聘程序与职责分工 - 审计委员会负责制定选聘政策 监督选聘过程 提出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建议 [3] - 选聘需采用竞争性谈判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等方式 通过官网发布选聘文件并公示结果 [4] - 评审小组根据审计委员会要求准备选聘文件 审核应聘材料后报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 [4] 评价标准与权重设置 - 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 资质条件 执业记录 质量管理水平等 其中质量管理权重不低于40% 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 [5] - 质量管理评价重点涵盖项目咨询 意见分歧解决 质量复核及缺陷整改等政策程序 [5]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以所有应聘机构报价平均值为基准 按公式计算得分 [5] 审计费用调整与信息安全 - 审计费用可根据物价指数 社会平均工资或业务规模变化调整 费用下降超20%需披露原因 [6] - 选聘需审查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 合同中设置单独条款明确信息安全责任 [8] - 选聘相关文件需保存至少十年 禁止伪造或销毁资料 [8] 改聘程序与特殊情况处理 - 改聘需审计委员会约见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调查执业质量并判断改聘理由充分性 [8] - 年报审计期间禁止改聘 除非出现执业质量重大缺陷或审计无法保障年报按期披露 [9] - 改聘需在股东会决议中披露解聘原因 审计委员会意见 前后任收费情况及诚信记录 [9] 信息披露与监督机制 - 年度报告需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 审计费用 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监督报告 [11] - 审计委员会需高度关注频繁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费用大幅变动或未按要求轮换合伙人等情况 [11] - 会计师事务所出现分包转包或审计质量问题时 经股东会决议后不再选聘 [12] 制度附则与执行规范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规为准 [1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3]
北信源(30035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06 10:01
委员会组成与产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产生[4] 委员资格与职责 - 委员出现特定情形董事会可免除其资格[5] - 负责研究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考核标准并考核[7] 薪酬分配方案 - 董事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8]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8] 考评流程 - 对领薪董事和高管考评,先述职自评,再绩效评价,提报酬奖励方式报董事会[12] 会议相关 - 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提前二日通知[1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决议非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7] - 会议有记录,委员签名,文件证券投资部保存十年[18] 其他 - 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抵触时修订经董事会审议[20]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生效实施及修改[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