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与定义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票持有及买卖管理 要求严格履行持股比例、期限、变动方式和价格等承诺[2] - 所持股份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 含信用账户内的融资融券股份[2] 股份转让限制情形 - 禁止转让情形包括公司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承诺不转让期内、涉嫌证券违法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六个月等[2] - 禁止买卖期间包括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季度报告公告前5日内及重大事项决策至披露期间[3][4] 股份转让比例与计算 - 每年通过集中竞价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 但持有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性全部转让[4] - 可转让数量以上年末持股为基数计算 新增股份中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 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4] - 当年未转让股份计入年末总数 作为次年计算基数[5] 信息申报与披露要求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个人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及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更新信息[7][8] - 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 内容包括变动前持股、变动日期数量价格、变动后持股等[8] - 定期报告需披露期初持股、期内买卖数量和金额及平均价格、期末持股、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内容[9] 减持计划与特殊交易限制 - 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需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减持时间区间不超过三个月[9][10] - 不得从事以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9] - 拥有多个证券账户或信用账户的持股合并计算 可减持数量按各账户受限股份比例分配[9] 股份锁定与解除限售 - 申报个人信息后证券交易所对相关证券账户中公司股份予以锁定[11]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按上年末持股基数的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 并对可转让额度内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锁[12] - 离任人员自离任信息申报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所持股份全部锁定 6个月内增持股份也将锁定[12] 违规责任与收益处理 - 违反规定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的 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董事会应当收回收益[12] - 违规买卖股票可能被处以警告、通报批评、降职、撤职等处分 给公司造成损失需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13][14]
北信源: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