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信源(30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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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信源(30035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6 10:01
担保审批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况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董事会权限内的担保事项,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1] 担保流程 - 被担保人应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向公司财务部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14] - 公司财务部须在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传送至证券投资部备案[17] 担保管理 - 担保期间公司应指派专人持续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21] - 在被担保企业债务到期前一个月,财务部应向被担保企业发出催其还款通知单[25] 债务处理 - 人民法院受理被担保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财务部应提请公司参加破产财产分配[21]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若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财务部应立即报告董事会[26]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内容包括相关决议和担保总额及占比[24][25] - 若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应及时披露[25] 责任与制度 - 担保中出现重大决策失误等情况,公司董事会将给予责任人相应处分[27]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30]
北信源(300352)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6 10:01
捐赠制度 - 公司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适用于下属公司[2] - 捐赠应遵循自愿无偿等原则[4] 捐赠财产与类型 - 可捐赠财产包括现金等,部分资产不得捐[8] - 捐赠类型有公益性、救济性和其他[10] 审批与限制 - 单笔捐赠超30万且不超200万需董事长审批[16] - 年度累计捐赠占上一年净利润比例不得超3%[17] 违规处理 - 擅自捐赠等违法违纪行为责任人将受处分[19]
北信源(30035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6 10:01
重大会计差错认定 - 涉及资产等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相应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5] - 业绩预告与年报业绩变动方向不一致且无合理解释[12] - 业绩预告与年报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预计范围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12]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有重大错误或遗漏[8]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有重大错误或遗漏[10]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13] 差错处理与责任 - 公司有关人员确保财务报告真实,不得干扰审计[2] - 以前年度年报更正需聘请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专项鉴证[7]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时内审部调查,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7] - 董事长等对年报信息披露和财务报告真实性承担主要责任[15] - 出现重大差错被监管处罚,内审部查实原因报董事会追责[15] 责任追究原则与形式 - 实行责任追究遵循实事求是等原则[4] - 情节恶劣对责任人从重或加重处罚[16] - 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对责任人从轻等处罚[17]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警告等[18] - 公司处罚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确定[19] 结果公示与参照执行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20]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对外披露[20] - 季度、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22]
北信源(300352) -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6 10:01
任职要求 - 财务负责人需5年以上大中型企业财务管理经验,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或注会资格[7] - 会计机构负责人需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主管财务工作3年以上[8] - 特定犯罪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七种情形不得任职财务相关岗位[10] 考核管理 - 财务负责人年末接受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17] - 会计机构负责人年末接受财务负责人考核[17] - 出现特定重大错误或违规情形,考核不得评为合格[18] 离职规定 - 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辞职需提前一月书面报告[19] - 财务负责人不利情形下辞职或擅自离职造成损失需赔偿[19] - 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离任需办理移交手续[19] 保密与追责 - 公司与财务和会计负责人签保密协议,离职后仍需保密[20] - 财务负责人责任追究范围包括九项[22] - 会计机构负责人责任追究依据公司考核及内审结果[23] - 内审部调查认定责任追究事项并拟定意见和措施[23] - 责任追究形式有五种[25] 其他规定 - 公司不得因财务负责人坚持原则而不当处罚[2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修订解释[30]
北信源(30035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06 10:01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且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产生[4] 委员任期与资格 - 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特定情况董事会可免除资格[5] 主要职责 - 对董事会规模和构成提建议、研究选任标准和程序等[7] 会议相关 - 提前二日发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其他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生效[19]
北信源(300352)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6 10:01
制度要点 - 公司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 - 发布及回复应诚信、谨慎、客观,保证真实准确完整[3] - 不得选择性发布或回复,不得涉违规信息[7] 审核与执行 - 董事会秘书负责审核工作[1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2]
北信源(30035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06 10:0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产生[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需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任期与职责 - 委员任期与公司董事任期相同,届满连选可连任[6] - 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报告等七项[9] 审议流程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五项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会议安排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单独沟通会议[11]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按需召开临时会议[21]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23] 其他规定 - 内审部成员可列席会议,必要时可邀请董事及高管列席[26]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27] - 会议记录由证券投资部保存,保存期为十年[24]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29]
北信源(300352) - 重大事项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6 10:01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7] - 重大交易事项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重大交易事项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单笔交易超30万元关联交易需报告[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9] 诉讼仲裁及合同报告标准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报告[11] 股东股份相关关注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关注[11]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等买卖股票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董事会秘书[15] 业绩报告情况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时公司应及时报告[12] - 扣除无关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三者孰低为负值时公司应及时报告[12] 资产及人员相关报告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该资产的30%属于重大风险[14]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事、高管无法正常履职达或预计达三个月以上需报告[14] 重大事项进展报告 - 重大事项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仍未完成,此后每隔30日报告一次进展[18] 信息报告制度及责任 - 公司实行重大事项信息实时报告制度[24] - 负有报告义务人员应在知悉重大事项信息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8]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最终责任人[24]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工作直接责任人[24] - 证券投资部是信息汇集和披露日常工作部门[2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是信息告知义务第一责任人[24] - 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后送交董事会秘书[28] - 未及时上报重大事项信息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6] 信息保密与培训 - 内部信息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严格保密[25] - 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负有督导信息报告工作的责任[25]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信息披露沟通和培训[25] 内幕交易责任 - 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行为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3]
北信源(300352) -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06 10:01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财顾问[6] 项目检查与审议 - 超过前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需检查项目可行性[14]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部分程序[17] - 节余资金达到或超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7] 协议签订与专户管理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财顾问、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6] - 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原则上不超募投项目个数[6] 资金使用原则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与招股或募集说明书承诺一致,不得随意改变投向[11] - 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非金融类企业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11] 资金使用程序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须按财务制度,履行申请及审批程序[12] 资金置换与管理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原则上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进行[17]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需为安全性高的非保本型产品,且不得质押[18] 闲置资金补充 -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且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20] - 公司应在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将资金归还专户,若无法按期归还需提前公告[20]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净额超过计划部分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并注销,应在募投项目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21] 用途变更与报告 -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相关内容[25] 内部审计与核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8]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8]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9] 专项审核与披露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29] 投向变更限制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应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并披露相关信息[26] 鉴证结论处理 -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否定结论”或“无法提出结论”,公司董事会应分析理由、提出整改措施并披露[30][31] 外部检查与报告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30]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30] 聘请鉴证报告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30] 异常处理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异常,应开展现场核查并向深交所报告[30]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上市公司、商业银行未履行三方协议或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重大违规或风险,应向证券交易所报告[31] 人员责任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31] - 违反规定使用募集资金致公司损失,相关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31] 办法修订与解释 - 本办法与新法规冲突,以最新规定为准并修订[33]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3]
北信源(300352)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06 10:01
累积投票制适用范围 - 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及以上董事的议案[4] 累积表决票数计算 - 为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董事人数之积,多轮选举时需重新计算[9] 选举规则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9] - 所投董事选票数不得超最高限额,候选董事人数不能超应选人数[12] - 当选董事得票总数应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14] 特殊情况处理 - 获超二分之一选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得票数排序确定当选者[14]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且未达规定,进行第二轮选举[14] - 因票数相同不能决定当选者,进行第二轮选举,仍不能决定则下次股东会另行选举[15] - 当选董事人数未超应选人数1/2,选举失败,原董事会继续履职并组织下一轮选举[15] 实施说明 -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时,应在股东会通知公告中特别说明并宣读实施细则内容[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