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泰(3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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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力泰: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0-25 10:11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金力泰 公告编号:2023-068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 次(临时)会议审议决定,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 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 ...
金力泰:内部审计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5 10:11
内部控制责任 -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重要制度需审议通过[3] 内部审计职责 - 内部审计部检查监督内控和财务信息,保持独立性[5]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审情况[8] 报告与检查要求 - 至少每年提交内控评价报告,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并报告[9] 评估与保存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审报告出具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9] - 内审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10] 制度管理 - 审计委员会负责制度解释和修改草案,经董事会审议生效[12][13]
金力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5 10:11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1]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1]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1]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1] 信息披露内容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8]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9] - 发生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6] - 重大事件包括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等[17]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1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时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2]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23]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4] - 公司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26] - 公司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对财务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26] 信息披露流程 - 公告文稿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报董事长签发后披露[28] - 公司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28] - 重大信息相关人员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29] - 董事会秘书将审定、审批的信息披露文件提交深交所披露[31] 信息档案管理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管理信息披露文件档案,保管定期和临时报告等资料不少于10年[34] 保密责任 - 董事长、总裁为公司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高管和部门负责人为分管范围第一责任人[36] - 财务总监对财务报告编制等财务事项负直接责任,信息披露前执行内控和保密制度[38] 内部监督 - 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监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控,向审计委员会报告[40] 投资者关系管理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主管,办公室为职能部门,未经同意不得开展活动[41]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一个月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防止信息泄漏[41] 责任人规定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42] 违规处理 - 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对责任人批评、警告、解除职务并要求赔偿[44] - 部门或下属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对责任人行政及经济处罚[44]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解释,自审议通过生效,抵触时以法律法规和章程为准[46]
金力泰: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25 10:11
经审查,我们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与独立性,诚信状 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拟续聘利安达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于绪刚、马维华、涂涛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 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 一次(临时)会议 ...
金力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3年10月)
2023-10-25 10:11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 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办法第十五条 规定的相关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 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 事以本公 ...
金力泰: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2023-10-18 11:20
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金力泰 公告编号:2023-062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吴国政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披露 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公司股东吴国 政先生,拟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 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6,861,92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45%)。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计划期间,吴国政先生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减持股份来源:吴国政先生本次减持股份的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 的股份(包括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 3、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 | 1 | | | 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 | 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 | | --- | --- | - ...
金力泰: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2023-10-18 11:20
减持计划 - 2023 年 3 月 20 日披露减持预披露,吴纯超、王子炜拟分别减持不超 125,000 股,合计不超 250,000 股,占总股本 0.0511%[2] - 减持计划期限内两人均未减持[3] - 减持股份来源为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股份[3] 持股情况 - 吴纯超、王子炜减持前后合计持股均为 500,000 股,占总股本 0.1022%[5] - 二人减持前后限售与无限售股份数量及占比均不变[5]
金力泰: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
2023-10-13 10:04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立案受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金力泰 公告编号:2023-060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3、涉案金额:人民币10,000元 4、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本次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尚未产生具有法律效 力的判决或裁定,故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审理做出的判决裁定和执行情况而定。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金融法 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2023]沪74民初1029号)等有关材料, 自然人投资者陈*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袁翔、 公司董事兼执行总裁罗甸提起民事诉讼,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10,000元。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陈* 被告一: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袁翔 被告三:罗甸 1 案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二、是否有其 ...
金力泰: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
2023-09-04 08:41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金力泰 公告编号:2023-058 重要内容提示: 3、涉案金额:人民币4,384,058.07元 4、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本次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尚未产生具有法律效 力的判决或裁定,故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审理做出的判决裁定和执行情况而定。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金融法 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2023]沪74民初882号、[2023]沪74民 初883号、[2023]沪74民初884号、[2023]沪74民初885号、[2023]沪74民初886号、 [2023]沪74民初887号、[2023]沪74民初888号、[2023]沪74民初889号、[2023]沪74 民初890号、[2023]沪74民初898号)等有关材料,涉及10名自然人投资者以证券 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袁翔、公司董事兼执行总裁 ...
金力泰(300225) - 2023 Q2 - 季度财报
2023-08-29 16:00
公司整体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352,138,075.5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75%[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 927,856.3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8.35%[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 4,122,558.1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2.88%[2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84,480,117.88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5.15%[23] - 基本每股收益为 - 0.0019元/股,较上年同期增长98.34%[23] - 稀释每股收益为 - 0.0019元/股,较上年同期增长98.34%[2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 0.12%,较上年同期增长98.11%[23] - 2023年上半年末总资产为1,162,305,032.13元,较上年度末增长3.79%[23] - 2023年上半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70,467,394.62元,较上年度末减少0.12%[23]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352,138,075.52元,上年同期312,319,201.45元,同比增长12.75%[86] - 本报告期营业成本267,374,309.69元,上年同期283,737,324.07元,同比下降5.77%[86] - 本报告期研发投入23,012,469.91元,上年同期19,913,307.58元,同比增长15.56%[87] - 投资收益349,565.01元,占利润总额比例45.22%[91] - 营业外收入829,885.44元,占利润总额比例107.35%[91] - 本报告期末货币资金60,926,696.60元,占总资产比例5.24%,上年末占比4.14%,比重增加1.10%[92] - 本报告期末应收款项融资136,435,872.32元,占总资产比例11.74%,上年末占比7.05%,比重增加4.69%,主要系本期票据回款增加所致[92] - 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期初数1200万元,本期购买金额3943万元,本期出售金额2898.4万元,期末数2244.6万元[9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初数和期末数均为299.493953万元[95] - 金融资产小计期初数1499.493953万元,本期购买金额3943万元,本期出售金额2898.4万元,期末数2544.093953万元[95] - 货币资金期末账面价值112.318732万元因使用受限的银行存款受限,无形资产1830.161652万元、固定资产9703.215653万元因银行借款抵押受限,合计受限11645.696037万元[96] -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发生额3943万元,未到期余额1350万元,逾期未收回金额和已计提减值金额均为0 [99] - 2023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79万元,较上年同期(-5608万元)大幅收窄[62] 非经常性损益相关数据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为1,228,477.13元,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1,636,281.40元,其他营业外收支为758,729.84元,所得税影响额为428,786.52元[27] 公司业务定位与产品概述 - 公司是高性能工业涂料民族品牌领军企业,聚焦高性能环保汽车原厂涂料二十余年[39] - 阴极电泳涂料是涂覆于金属工件表面的环保型涂料,公司是国内该领域领军民族企业[44] - 公司致力于提供配套绿色前处理的车身用高泳透力薄膜型电泳漆及其他不同性能电泳漆[45] - 公司汽车面漆产品包含水性和溶剂型产品线,涵盖中涂漆、底色漆和罩光清漆三种类型,构筑“全涂装工艺覆盖”体系[46] - 公司是少数可提供主流紧凑型免中涂B1B2面漆产品的民族涂料企业,汽车塑料件低温水性漆已在某客户产线成功批量供应[47] - 公司轮毂漆产品用于乘用车铝轮毂表面,参与相关标准制定,通过大众、沃尔沃及上汽乘用车认证[48] - 公司工业面漆产品包括大巴漆、工程机械漆等,电动两轮、三轮车和大巴漆是主要开拓领域,陶瓷涂料优势明显[50] - 报告期内公司是国内阴极电泳涂料领域领军民族企业,形成较完整阴极电泳涂料产品体系[80] - 公司面漆产品成功覆盖B1B2、3C2B、3C1B、2C1B、1C1B全工艺[82] 行业市场数据 - 中国涂料行业“十四五”主营业务收入预计年均增长4%左右,产量预计年均增长4%,重点企业平均增长10%[32] - 到2025年,涂料行业总产值预计增长到3700亿元左右,总产量预计增长到3000万吨左右,环境友好的涂料品种占涂料总产量的70%[32] - 2023年上半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324.8万辆和1323.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3%和9.8%[34] - 2023年上半年我国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1128.1万辆和1126.8万辆,同比分别增长8.1%和8.8%[35] - 2023年上半年我国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196.7万辆和197.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6.9%和15.8%[35] - 2023年上半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78.8万辆和374.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2.4%和44.1%,市场占有率达28.3%[33][35] - 2023年上半年汽车制造业完成营业收入44931.3亿元,同比增长13.1%;实现利润总额2176.3亿元,同比增长10.1%[36] - 2025年中国汽车市场有望达约3000万辆,其中乘用车销量约2526万辆、商用车销量约475万辆[58] 公司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公司主要产品阴极电泳漆与面漆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合计占总营业收入达99.21%[42] - 2023年上半年电泳涂料业务营收1.83亿元,同比增加15.12%;面漆业务营收1.66亿元,同比增加23.6%[62] - 2023年上半年电泳涂料业务占营收总额的52.1%(上年同期51.03%),面漆业务占47.1%(上年同期42.97%)[62] - 主机厂营业收入128,647,583.26元,同比增长25.69%;营业成本93,855,348.11元,同比下降2.20%;毛利率27.04%,同比增长20.81%[89] - 阴极电泳涂料营业收入183,479,065.50元,同比增长15.12%;营业成本135,769,222.35元,同比下降13.55%;毛利率26.00%,同比增长24.54%[89] 公司经营模式相关 - 公司采购按销售和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对大宗原材料价格低位时战略锁定,每半年评审合格供应商[53] - 公司销售采取直接销售为主和代理销售为辅相结合的模式[54] - 公司从传统制造业盈利模式向“涂装全套解决方案服务商”转变,推进涂装一体化业务[55] 公司研发相关 - 公司基础研发室于2020年设立,针对树脂和色浆专项研发,报告期内水性聚氨酯丙烯酸树脂研发取得突破,溶剂型树脂和放流挂树脂研发也有部分进展[75] - 2021年12月下旬公司与复旦大学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攻克高性能树脂研发生产技术问题,优化涂料配方[76] - 公司智能涂装实验室于2020年4月投入使用,为业务拓展和品质控制提供保障[78] - 公司自1993年设立之初专注汽车原厂涂料,积累大量应用经验和现场数据,形成产品数据库和模块化设计[79] - 公司建立技术服务标准化工作流程和现场团队沟通平台,制订奖惩制度提升现场服务能力[83] - 2023年上半年公司持续完善“涂料+树脂研发全平台”与“智能喷涂中心”,巩固商用车原厂漆市场占有率[63] - 2023年上半年公司取得国内某新能源车企的体系认证以及两家乘用车车企的零部件体系认证,乘用车车身漆项目认证稳步推进[66] - 截至报告期末,低温水性塑料件漆代表性产品搭配成功在客户产线批量使用[67] - 报告期内公司针对水性工业面漆相关产品开发并优化,电动两轮、三轮车是主要开拓领域[68] - 2023年上半年上海金杜侧重MAO处理+3C涂料推广,布局笔记本电脑外壳及键盘、手机等市场[70] - 上海金杜持续聚焦团队建设与产品开发,针对手机、笔电等塑料素材表面涂装开发新产品[70] 公司培训相关 - 2023年上半年金力泰大学推出83门课程,参与1200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150%[84] 公司股权交易相关 - 出售安徽足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交易价格2000万元,本期初起至出售日该股权为上市公司贡献净利润30.76万元,定价年利率7.7% [103] - 通过股权转让方式转让安徽足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注销上海泰立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对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无重大影响[105] 子公司相关数据 - 嘉兴领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资本2.9亿元,总资产17565.508232万元,净资产17483.596932万元,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均为1015.52元[105] - 2023年4月27日披露上海金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4月28日公告终止《投资收购协议》暨转让控股子公司51%股权[193] 公司原材料与成本相关 - 2022年下半年至今化工原材料价格回落,预计2023年回归正常,公司综合毛利率提升[57] - 2023年上半年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生产成本逐步回稳[106] 公司股东大会与人员变动相关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32.79%,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119] - 王超于2023年3月13日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120] - 景总法于2023年3月15日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120] 公司激励计划相关 - 2020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23] - 2020年4月18日至28日,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123] - 2020年4月29日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披露相关说明[123] - 2020年6月22日,公司拟向14名激励对象授予1916.5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91元/股[124] - 2020年7月13日,公司重新确定授予日,向14名激励对象授予1886.5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91元/股[125] - 2021年8月4日,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13人符合条件,回购注销张岚190万股[126] - 2021年10月25日,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回购价格调整为2.94元/股[127] - 2021年12月2日,公司决定终止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未解除限售股票[127] 公司项目建设与环保相关审批 - 2009年11月18日,公司汽车涂料研发生产基地建设工程环评报告书获批复[133] - 2015年3月21日,公司汽车涂料研发生产基地建设工程通过上海市环保局验收[133] - 2022年5月26日,公司完成30000吨/年水性涂料扩产环评并获批复[134] - 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变更排污许可证[134] 公司环保数据与措施 - 车间废气非甲烷总烃处理后排放浓度为19.2mg/m³,排放量0.803吨,标准值4.781吨,未超标[136] - 罐区废气非甲烷总烃处理后排放浓度为4.95mg/m³,排放量0.044吨,标准值0.871吨,未超标[136] - 锅炉房燃烧废气氮氧化物烟囱排放浓度为24mg/m³,排放量0.134吨,标准值1.601吨,未超标[136] - 污水总排口废水COD排放浓度为40mg/L,排放量0.432吨,标准值2.969吨,未超标[136] - 污水总排口废水总氮排放浓度为5.6mg/L,排放量0.064吨,标准值0.519吨,未超标[136] - 公司工艺废气有2套处理设施,末端均装在线监测[136] - 公司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站完成二次处理提标[137] - 环境自行监测中臭气浓度、甲基丙烯酸甲酯等多项检测频次为半年一次[138] - DA001 1排放口氮氧化物监测频次为每月一次[138] - 颗粒物(低浓度)检测周期为12个月[139] -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设施增加金额合计为68.03万元[145] - 2023年上半年公司环保费用为174.83万元,占营业成本比例为0.65%[145] - 报告期内公司缴纳环境保护税12,834.74元[145] - 2023年公司已完成二个季度LDAR检测,一季度经检测修复减少排放量为12.07kg,二季度减排量为42.84kg[146] - 公司于2021年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上海市奉贤区环保局评审和审批,备案编号为02 - 310120 - 2021 - 206 - M[144] 公司社会责任与捐赠相关 - 2023年上半年公司向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陶宅村村民委员会捐赠5万元用于扶贫帮困和发展老年人福利[147] 公司制度与安全培训相关 - 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