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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力泰(3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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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泰(3002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5年11月)
2025-11-26 10:32
信息申报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申报个人信息需在特定时点或期间内完成,如新任董事在股东会通过任职事项后两个交易日内等[5] 交易报告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后,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书面报告并公告[7]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8]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等情形下不得转让[11]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2] - 公司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6] 违规处理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3] 转让额度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上年末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3] - 公司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14] 额度计算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按25%计算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年度可转让的股份法定额度[15]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公司股份,计入当年末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作为次年计算基数[15] 减持计划 - 董事和高管计划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7] 减持报告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8] - 未实施减持或减持未完毕,应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8] 强制执行披露 - 董事和高管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8] 限售股解除 - 董事和高管所持限售股解除限售条件满足后可申请解除,部分自动解锁[19] 离任股份锁定 - 董事和高管离任,申报离任日起6个月内股份全部锁定,到期后无限售股份自动解锁[20] 违规收益处理 - 董事和高管违反办法买卖股份,收益归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22] 办法实施 - 本办法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26]
*ST金泰(30022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6 10:32
交易审议 - 五类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 上市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9]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0]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3] - 临时股东会出现法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4]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0]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20]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22] 会议主持与决议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董事主持[31]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成员推举的成员主持[3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44] 其他事项 - 股东会选举二名及以上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度,当选董事所得票数须超出席该次股东会所代表表决权过半数[23]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36]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事项投票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37]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6]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47] - 会议记录应保存十年[49]
*ST金泰(300225) -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聘任副总裁、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5-11-26 10:32
人事变动 - 吴纯超卸任董事会秘书,仍任董事、总裁[2] - 聘任王彦阳为副总裁,许子军为董事会秘书,王芊为证券事务代表[1][3][4] 持股情况 - 吴纯超持股150,000股,占比0.03%[2] - 王彦阳、许子军、王芊未持股[8][9][10] 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电话021 - 31156097等[5]
*ST金泰(30022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10:32
会议召开 - 提前3日通知召开,紧急经全体同意可免通知期限[3]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4]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5] 会议表决 - 一人一票,表决方式多样[6] 事项审议 - 关联交易等经讨论且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7]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经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9] 会议记录与决议 - 记录至少保存十年[11] - 决议由出席独立董事签字确认[11] 其他要求 - 公司提供便利支持[12] - 出席独立董事有保密义务[12]
*ST金泰(300225) -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11-26 10:32
会议安排 - 公司2025年11月22日发通知,11月26日9:45召开八届六十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 议案表决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24项议案表决全票通过,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8][28][4] 人员聘任 -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彦阳、许子军、王芊任职,任期与八届董事会一致,表决全票通过[29][31][33][30][32][34]
*ST金泰(300225) -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11-26 10:32
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ST金泰 公告编号:2025-119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 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行使,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治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 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0)。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2日 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定 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 ...
*ST金泰(300225)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10:32
子公司设立与人员委派 - 子公司设立形式有全资、控股等[2] - 公司按出资比例委派或推荐董监高人选[8] - 子公司董事长等原则上由公司委派或推荐人选担任[10] 子公司管理与监督 - 公司各职能部门对子公司做好管理等工作[5] - 子公司财务管理受公司财务部指导监督[18] - 子公司应及时向公司报送会计报告[18] 子公司制度与合规 - 子公司应建立规范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并备案[14] - 子公司处置超特定金额固定资产需报告[27] - 子公司签署超特定金额合同需向母公司报告[27] 子公司重大事项审批 - 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或互相担保[20] - 子公司重大调整需提可行性报告并审批[22] - 子公司不得进行未经审批的金融衍生或风险投资[24] 子公司信息披露 - 子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为总经理[29]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施行[37] - 制度解释权和修订权属董事会[37]
*ST金泰(300225) -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10:32
担保规定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指公司与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3]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4] - 公司可为有业务关系且偿债能力强的单位担保[6] 审议要求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多种情况需股东会审议[14][15] 流程规范 - 董事会审议前需调查被担保人情况,申请担保人需提供资信资料[7][9] - 担保合同签订时需审查主合同,拒绝不合理或高风险条款[18] - 控股子公司担保业务资料报财务审核,经董事会同意方可进行[19] 后续管理 - 发现被担保方问题及时汇报并提供对策[24] - 对外担保应要求被担保对象提供反担保[28] 信息披露 - 公司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30]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还款或出现严重情形时需及时披露[32] 责任追究 - 擅自越权或违规担保造成损失,责任人应承担赔偿责任[34]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37][38]
*ST金泰(30022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6 10:32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5] 会议规则 - 召开前三天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履职与费用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视为不能履职应撤换[11]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2] 规则实施与解释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解释[16][17]
*ST金泰(300225)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26 10:32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 | | |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 ---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8 |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 |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 |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43 | | 第一节 通知 - | | 第二节 公告 - | |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 第十章 修改章程 - | | 笛十一音 附则 ------------- -- | 第三条 公司于2011年5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 693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00万股,于2011年5月 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为: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