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禧科技(30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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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禧科技(300221)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5-07-04 11:02
股权激励规模 - 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20%[2]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超公司股本总额1%[2]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20%[2] 时间限制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授予日起计算未超10年[3] - 每期解除限售时限不少于12个月[4] 比例限制 - 各期解除限售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50%[4] -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总额50%[36] 财务条件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 利润分配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2] 程序合规 - 激励名单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核实[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发表有利公司发展且无损害股东利益意见[37] - 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发表专业意见[38] - 公司符合实行股权激励条件[38] - 股权激励计划内容符合规定[38] - 股权激励计划拟订、审议、公示等程序符合规定[38] - 股权激励对象确定符合规定[38] - 公司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8] - 董事会表决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0] - 股东会审议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41]
银禧科技(300221)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5-07-04 11:02
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970万股,占股本总额2.02%[7][36] - 首次授予790万股,占1.65%,预留180万股,占0.38%[7][36] - 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9][43]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70人,占2024年底员工总数6.23%[9][29]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23元/股[9][52] 业绩考核目标 - 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4%[11][62] - 2025年及2026年累计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37%[11][62] - 若预留2025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43%[62] - 2026年及2027年累计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5%[13][62] 实施安排 -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执行管理,监事会监督[24] - 首次授予在股东大会通过后60日内完成,预留12个月内确认授予日[44] - 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46] - 首次和预留限制性股票分两期解除限售,每期50%[10][48] 其他要点 - 预计首次授予权益费用3357.50万元,分期确认列支[84] - 假设2025年8月授予且全解除限售,2025 - 2027年成本摊销分别为839.38万元、1958.54万元、559.58万元[84][86]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分“优良”“合格”“不合格”,对应解除限售比例100%、60%、0%[64] - 公司业绩未达考核目标或激励对象个人绩效不达标,对应股票回购注销[63][65]
银禧科技(300221)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5-07-04 11:02
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97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02%[6][36] - 首次授予79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65%,占拟授予总数81.44%[6][36] - 预留18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38%,占拟授予总数18.56%[6][36]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70人,占员工总数6.23%[29]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23元/股[8][50]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8][41] 业绩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及预留(若2025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4%[10][60] - 首次授予及预留(若2025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5年及2026年累计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37%[10][60] - 预留(若2025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6年及2027年累计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5%[12][60] 计划实施安排 -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首次授予权益,预留部分12个月内确认授予日[42] - 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44] - 首次授予和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分两期解除限售,比例均为50%[9][46] 成本及影响 - 预计首次授予权益费用总额为3357.50万元,按解除限售比例分期确认[83] - 假设2025年8月授予且全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并解除限售,2025 - 2027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分别为839.38万元、1958.54万元、559.58万元[83][85] 其他要点 - 公司在多地建立生产研发基地,越南生产基地即将投产[65] - 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28]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评价“优良”“合格”“不合格”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60%、0%[62]
银禧科技(300221) -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7-04 11:02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独立财务顾问为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7] - 激励计划由董事会下设薪酬委员会拟定,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15] - 拟授出权益形式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标的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16]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97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2.02%[17] - 首次授予790万股,占拟授予总数81.44%;预留180万股,占18.56%[17]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18] - 首次授予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预留部分12个月内确认授予日[20] - 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22] - 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均分两个解除限售期,各期解除限售比例50%[25]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4.23元[29] - 预留部分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相同[31] 业绩考核目标 - 激励计划2025 - 2027年分年度考核公司业绩,以达目标作为解除限售条件之一[40] - 首次及预留授予2025年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4%[41] - 首次及预留授予2025年及2026年累计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37%[41] - 预留授予2026年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43%[41] - 预留授予2026年及2027年累计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5%[41] 激励对象相关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评价分优良、合格、不合格,对应解除限售比例为100%、60%、0%[43] - 激励计划拟向董事长谭文钊授予200万股,约占股本总额0.42%[57] - 2021年、2024年激励计划分别向谭文钊授予130万股(26万股已回购注销)、460万股,累计占比超1%[57] - 除谭文钊外,任一名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58]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等特定人员[54] - 最近12个月内6类人员不得成为激励对象[55] 其他要点 - 公司在多地建立生产研发基地,越南基地即将投产[46] - 公司及子公司在新兴科技领域布局,产品应用多行业[46] - 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认为激励计划符合法规规定[50][51] - 截至草案公布日,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0%[56] - 公司将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按授予日公允价值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59] - 采用“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业绩考核指标[63] - 激励计划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7] - 激励计划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62]
银禧科技(300221)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5-07-04 11: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7年8月8日成立,2011年5月25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银禧科技”,代码“300221”[10][12] - 公司总股本为47953.8185万股[12] 激励计划概况 - 2025年7月4日,公司召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4][40][41] -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70人,预留权益授予对象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超12个月未明确则失效[16][17] - 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18][43] 激励计划股份相关 -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970万股,占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02%[21]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790万股,占拟授出总数81.44%,占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65%[21] - 预留限制性股票180万股,占拟授出总数18.56%,占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0.38%[21] - 公司董事长谭文钊获授200万股,占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0.42%,累计占比超1%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22][23] 激励计划时间相关 -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24]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首次授予权益,未完成则终止计划[24] - 授予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且必须为交易日,非交易日则顺延[25] - 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25] 解除限售相关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比例均为50%,时间分别为授予日起12 - 24个月和24 - 36个月;预留授予的解除限售比例和时间与首次授予相同[28]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评价分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应解除限售系数为100%、60%、0%[36] 授予价格相关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23元/股,约占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交易均价8.43元/股的50.17%,占前1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7.92元/股的53.40%[30]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相同[31] 净利润增长目标 - 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首次及预留授予(若2025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4%[35] - 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首次及预留授予(若2025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5 - 2026年累计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37%[35] - 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预留授予(若2025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43%[35] - 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预留授予(若2025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6 - 2027年累计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对应目标(文档未明确具体数值)[35] 审议及通过条件 - 激励计划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3] - 激励计划方案需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3] 其他要点 - 激励对象参与计划资金来源为自筹,公司不为其提供财务资助[49] -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53] - 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履行后续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53]
银禧科技(300221)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7-04 11:01
激励计划考核时间 - 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首次授予为2025 - 2026年,预留分两段[11] 净利润增长要求 - 首次及预留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4%[7] - 首次及预留2025 - 2026年累计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37%[8] - 预留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43%[8] - 预留2026 - 2027年累计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5%[8] 绩效评价与处理 - 激励对象绩效分三等,对应解除限售比例100%、60%、0%[10] - 考核结束5个工作日内可了解结果[14] - 有异议向薪酬委员会申诉,10个工作日内复核[14] - 绩效考核记录保存5年,超期统一销毁[16] 办法实施条件 - 办法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20]
趋势研判!2025年中国改性尼龙行业发展历程、产业链、市场规模及前景展望:下游应用领域持续拓展,改性尼龙规模突破百亿元[图]
产业信息网· 2025-07-01 01:10
改性尼龙行业概述 - 改性尼龙是通过添加填料或增强剂对尼龙进行改性处理的工程塑料,具有优异机械性能、耐热性和加工性能,广泛应用于汽车、电子电器及机械制造等行业 [1][5] - 改性方式包括填充改性、共混改性、交联改性、形态控制和层化处理,主要产品包括增强尼龙、阻燃尼龙、透明尼龙、耐磨尼龙等 [3][5] - 材料特性包括高强度、高机械模数、耐磨损、耐疲劳、耐化学药品、抗电性、耐燃性及尺寸安定性佳 [7] 行业发展历程 - 中国改性尼龙行业始于20世纪70年代,早期依赖进口技术和原料,应用集中在纺织、机械零件等传统领域 [8] - 90年代家电、汽车等行业兴起推动需求增长,企业开始引进国外技术实现玻纤增强尼龙、阻燃尼龙国产化 [8] - 2010年后进入技术创新阶段,产品向高性能、多功能、绿色化发展,部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参与全球竞争 [8] 市场规模与增长 - 中国改性尼龙市场规模从2017年41.76亿元增长至2024年102.1亿元,年复合增长率13.62% [1][17] - 全球市场规模从2017年89.99亿美元增长至2024年156.73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8.25% [16] - 中国尼龙产量2024年达459万吨,同比增长6.25%,为改性尼龙提供坚实原料保障 [12] 产业链结构 - 上游为尼龙基础材料(二元酸、二元胺)和改性添加剂,中游为各类改性尼龙产品,下游应用于电子电器、汽车部件、机械工业等领域 [10] - 汽车领域需求显著,2023年中国汽车产量突破3000万辆,2025年1-5月产销量同比分别增长12.7%和10.9%,轻量化趋势推动以塑代钢 [14] 竞争格局 - 行业呈现"大企业主导高端市场、中小企业深耕细分领域"格局,技术壁垒和下游认证为核心竞争要素 [20] - 主要企业包括金发科技、恒申新材、神马股份等,其中金发科技2024年改性塑料营收320.75亿元(+18.95%),恒申新材化工营收17.46亿元(+19.51%) [20][23][25] 技术发展趋势 - 高性能增强:晶须增强和碳纤维增强技术提升力学性能,应用于汽车、航空航天 [27] - 合金化:与聚烯烃、弹性体等复合改善韧性、降低吸水性 [28] - 纳米技术:纳米填料提升刚性、耐磨性及阻燃性,应用于电子封装等领域 [29][30] - 环保阻燃:无卤阻燃尼龙(磷系、氮系)替代传统卤系阻燃剂 [31] - 功能性拓展:防静电、导电及磁性尼龙满足电子设备、矿山机械需求 [32] - 综合技术整合:结合3D打印、智能制造实现精细化开发与场景定制化 [1][33]
银禧科技(300221) - 300221银禧科技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50625
2025-06-25 10:34
公司基本情况 - 创立于 1997 年,是集高性能高分子新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 [2] - 在道滘、松山湖、珠海、苏州吴中、安徽滁州、广东肇庆及越南建立生产研发基地 [2] - 重点在高分子改性塑料、智能照明、3D 打印材料、电子化学品等新兴科技领域布局,产品应用于多行业 [2][3] 新增生产基地情况 - 东莞松山湖银禧高分子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已投产,用自有资金建设,生产高分子材料改性塑料及 3D 打印等产品 [4] - 珠海银禧新材料生产基地已投产,规划用于 5G 用电子化学品制造等 [4] - 安徽滁州银禧高分子材料项目已投产,由政府代建,生产高分子材料改性塑料,承接苏州银禧产能 [4] 肇庆项目情况 - 控股公司肇庆银禧聚创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高频高速树脂类电子化学品,有自主知识产权,应用于高频覆铜板 [5] 新兴客户情况 - 近几年调整产品结构,侧重高毛利产品和细分领域,在电子电器、低空飞行器、家用新型服务机器人等行业有稳定新兴客户群体 [6][7] 实际控制人情况 - 原实控人谭颂斌 1997 年创业,2011 年带领公司创业板上市,后因并购标的未完成业绩承诺、股价大跌等,2021 年 7 月不再是实控人 [7] - 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但无治理问题,2021 年后用自有资金建设三大基地,业绩稳定向好 [8] - 引入新实控人需双方意愿且并购重组需审批,公司对并购慎重,目前无定增想法 [8][9] 问答情况 新兴领域客户收入及毛利率 - 新兴领域客户收入呈增长趋势,是内部业绩考核指标之一;无人机客户供应逐年增长,毛利率与材料性能吻合 [10] 厂房及产品情况 - 银禧聚创厂房租赁,珠海银禧厂房自建;PPO 产品正常量产供货,有价格优势,受产能瓶颈限制,珠海预留厂区可扩产 [10][11] 新三大生产基地产能利用率 - 产能利用率不高,因产品分散、定制产品多、标准化产品少 [11] 股权激励 - 目前无计划,需根据生产经营和市场情况考虑,要看外部股东支持情况 [11] 股东与管理层矛盾 - 第一大股东与管理层无矛盾争议,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临时提案未提交因不符合规定,小额快速议案被否不影响经营 [11][12] Peek 材料及 3D 打印材料 - 无聚醚醚酮原材料,有 3D 打印 PEEK 复合材料打印线材且有稳定客户;未与泡泡玛特对接;3D 打印材料主要供货打印机领域企业;无军工资质,PA12 粉末材料用于长征五号火箭项目 [12] 业绩情况 - 一季度业绩较去年大幅增长,上半年趋势向好,无法预测明年业绩 [13]
银禧科技(300221)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5-06-20 10:02
业绩与股份 - 公司2024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 - 需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578.35万股[1][3] 债权人权益 - 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2] 后续操作 - 公司将申请办理578.35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和注销[3]
银禧科技(300221)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6-19 12:28
会议信息 - 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19日15:30召开,网络投票同日9:15至15:00进行[4] 参会股东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17人,代表股份27,756,242股,占比5.7881%[6] - 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及代理人539人,代表股份75,117,997股,占比15.6647%[6] 议案表决情况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议案获高比例同意通过[7][10][12][14][17][19][27][29][32][34][39] - 提请授权发行股份议案总表决及中小股东表决均未通过[3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