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股份(300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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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海股份(300196) - 300196长海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50429
2025-04-29 10:02
产品应用与市场 - 公司玻纤主流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领域,业务未涉及机器人领域 [1] - 玻璃纤维产品被广泛运用于建筑建材、轨道交通、汽车轻量化等多个领域 [4] - 公司认为玻纤下游应用市场规模具备长期成长性,新兴市场为行业发展提供新空间 [5] 市值与股价 - 公司不属于长期破净公司情形,高度重视市值管理,2024年已实施股份回购,后续将结合实际情况规范开展相关工作 [2][4] - 公司二级市场股价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将聚焦核心业务提升内在价值,推进市值管理并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3] 产能与价格 - 今年玻纤产能可达40万吨,二季度玻纤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维持稳定 [2] - 去年下半年投产的15万吨及8万吨产线已正常运行,可通过降低单吨能耗和提高人均产量降低生产成本 [3] 业绩情况 - 2024年全年营业收入增长,归母净利润下滑,原因是经济恢复不及预期,玻纤市场终端需求疲软,价格低位运行致毛利率下滑 [2] - 今年一季报非经常损益亏损500多万,去年同期盈利800多万,原因是政府补助减少和外汇衍生产品公允价值波动 [3] - 今年一季报现金流下降为负,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减少,主要因产能增加带来采购、应收项目和应付承兑兑付增加 [3][5] 研发情况 - 截至2024年末,公司有20个产品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拥有有效专利180件,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多项标准 [2] - 未来公司将加强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提高研发项目转化能力 [2] 海外业务 - 2024年公司产品直接出口美国收入占整体收入比例较低,美国增加关税对公司业务影响较小 [3][4][5] - 公司将关注国际贸易环境和政策变化,通过优化生产工艺等方式应对 [5] 公司优势与发展规划 - 公司拥有完整产业链,一体化布局可实现资源共享、技术协同和市场联动 [4] - 公司将根据经营、行业和市场情况综合评估可转债转股事宜,若有计划将及时披露 [5] - 公司通过关注应收账款、产销情况和政策动态,调整产品结构和销售策略,提升研发能力应对风险 [5]
长海股份(300196):景气良好量价齐升 1Q2025业绩大幅增长
新浪财经· 2025-04-29 02:50
1Q2025业绩表现 - 1Q2025营收7.63亿元,同比增长31.35%,归属净利润0.82亿元,同比增长61.78%,扣非后归母净利润0.87亿元,同比增长92.63% [1] - 无碱玻纤粗纱均价4373元/吨,同比增长18.93%,月均产量63.89万吨,同比增长10.76%,库存80.32万吨,同比下降4.77万吨 [1] - 风电纱、热塑纱复价落地,家电、风电等行业需求带动产销良好,行业景气度向上 [1] 利润率与费用率 - 1Q2025毛利率22.59%,同比增长1.04pct,净利率10.75%,同比增长2.03pct [2] - 期间费用率10.47%,同比下降2.39pct,其中销售费用率1.95%(降0.42pct)、管理费用率9.24%(降0.55pct)、财务费用率-0.72%(降1.42pct) [2] - 产品价格提升带动利润率增长,汇兑收益降低财务费用率 [2] 行业供需与竞争格局 - 玻纤为工业基础材料,广泛应用于建筑、交通、电子、化工等领域,是各国必需品 [2] - 2024年中国玻纤产量738万吨,占全球需求超7成,其他国家鲜有产能扩张 [2] - 国内具备原材料分布、规模成本及技术优势,行业受贸易战影响有限 [2] 未来业绩预测 - 预计2025-2027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08亿元(+48.50%)、5.06亿元(+24.06%)、5.83亿元(+15.12%) [3] - 最新收盘价对应PE为11x(2025)、9x(2026)、8x(2027) [3]
长海股份20250428
2025-04-28 15:33
纪要涉及的公司 长海股份[1][2][3] 纪要提到的核心观点和论据 - **经营情况**:2025年第一季度营收7.63亿元,同比增长31.35%,环比增长0.53%;归母净利润8217万元,同比增长61.78%,环比增长13.62%;归母扣非净利润8719万元,同比增长92.63%,环比增长38.64%;玻纤销量9.7万吨,树脂销量1.4万多吨;玻纤纱销量占比56%,制品占比44%;玻纤板块净利润7519万元,化工板块净利润1200多万元,树脂贡献800万元;玻纤吨净利约770元,树脂吨净利约570元;一季度热塑及风电相关产品价格上涨落地,其余玻纤产品价格稳定;第一条15万吨产线和天马的8万吨产线正常生产运营[2][3] - **单吨净利增长原因**:产品结构调整和成本下降,新建两座窑炉一季度正常生产降低能耗,产能扩充后玻璃纤维织物生产量从去年2000吨提升至今年每月约4000吨[5] - **产品结构调整**:下半年计划提升风电设备产量至4万吨,以风电相关产品为主;减少热固类和骨料类产品生产,增加直接纱和制品生产[2][6][14] - **出口情况**:2025年第一季度出口占销量20%左右,销售额占22% - 23%;欧洲市场占出口比例约30%,主要出口短切毡和沙;从2018年起出口占比从60%降至去年25%,今年一季度约23%;出口到欧洲玻纤吨净利因15%左右关税优势明显高于公司综合吨净利[2][7][21][22] - **关税影响**:美国关税影响暂未波及其他地区需求,客户持观望态度;欧盟双反税结果预计5月或6月揭晓,最终影响取决于关税幅度,若税率可接受,对销量短期影响有限;若欧盟加征高额关税,可能直接影响沙类产品,短切毡受影响较小;公司初步考虑将额外税率转嫁给客户[2][7][8][9][11][12] - **销量预期**:一季度接近满产,实际产量约9.7万吨;二季度情况正常,但可能受贸易关税影响;若风电市场带动需求,全年销量有望达40万吨以上[2][8][17] - **成本下降**:新窑炉能耗降低,粉料加工厂投产预计带来每吨约100元成本下降;加强精细化工研发和投入,实现黏合剂和挤出剂自我配套,今年内粉料加工厂投产将实现部分成本下降[4][19] - **新线运行情况**:15万吨新线产品结构基本保持原计划,热塑、合股纱和水拉丝各占30%[4][20] - **未来发展重点**:重点发展化工业务,包括精细化工和树脂产品;优化新窑炉及粉料厂降低成本;追踪双反税率及美国加征关税对海外需求影响;风电织物业务下半年预计强劲[4][24] 其他重要但是可能被忽略的内容 - **玻璃纤维产品销售比例**:一季度直接纱销售约两三万吨,热塑纱接近五万吨,合股纱四五万吨,直接纱大部分转化为织物[13] - **合股纱应用领域**:应用于卫浴、船顶、采光板、模压制品以及玻璃钢产品等领域,在热固行业中逐渐被热塑替代[15] - **库存水平**:截至2025年4月,库存水平约为35天[16] - **风电纱进展**:产能较小,需求量大,公司正在寻找均衡分配产能的方式,现有规模8万吨,玻璃纤维自用一半,剩余部分只能供应一到两个客户,织物工厂要求配纱是难点[18]
长海股份(300196) - 300196长海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50428
2025-04-28 11:00
经营情况 - 2025 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 7.63 亿元,同比增长未提及具体金额,归母净利润 8719 万元,同比增长 92.63%,环比增长 38.64%;扣非归母净利润 8217 万元,同比增长 61.78%,环比增长 13.62% [1] - 2025 年一季度热塑以及风电相关产品价格略有涨幅,其他玻纤产品价格稳定 [1] - 2025 年一季度玻纤销量约 9.7 万吨,树脂销量约 1.4 万吨 [1] 产能结构与规划 - 目前玻纤纱销量占比有所提升,后续会提升制品占比以平衡销量 [1] - 目前以消化新增产能为主,后续产能规划根据产品市场需求、订单增长和公司战略统筹安排 [2] - 未来适当提升玻纤织物以及玻纤无纺织品供应量 [2] 成本与研发 - 新窑炉能耗水平下降,自建粉料厂预计年内投产,持续加大化工研发投入,提升产品质量和玻纤粘结剂及浸润剂自我配套率 [2] 价格展望 - 产品价格受宏观经济和市场供需等因素影响,难以预判,公司立足主业提升竞争力 [2] 产品应用 - 短切毡在传统汽车市场份额稳定,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增长明显,渗透率有望提升 [2] 可转债决策 - 可转债转股价格是否修正由决策机构综合考虑企业经营和市场行情等因素审慎研判,如有计划会及时披露 [2]
长海股份(300196) -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
2025-04-28 10:46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4年2月29日公司参与设立合伙企业,认缴1000万元,占比13.33%[2] - 新增有限合伙人常州经开区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出资50000万元[4] - 新增有限合伙人江苏晶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680万元[7] 数据变化 - 变更后合伙企业认缴总额由7500万增至10000万,公司占比调至10%[10] - 常州力中、周明君等各合伙人认缴金额及占比明确[11][12]
长海股份(300196):Q1盈利同环比改善,费用率明显下降
华泰证券· 2025-04-28 07:27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维持“买入”评级,目标价 15.68 元 [1][4][6] 报告的核心观点 - 25Q1 公司收入/归母净利 7.6/0.8 亿元,同比 +31.4%/+61.8%,玻纤复价带动盈利能力改善,新产线爬坡成熟有望提升规模及生产效率 [1] - 25Q1 毛利率 22.6%,同/环比 +1.0/+1.5pct,玻纤价格同比提升且新产线爬坡后成本降低,预计 Q2 盈利能力同比延续提升 [2] - 25Q1 期间费用率 10.5%,同比 -2.4pct,财务费用率下降因汇率变化致汇兑收益增加;经营性净现金流 -0.5 亿元,同比 -1.0 亿元,预计 Q2 现金流有望改善 [3] - 维持盈利预测,预计 25 - 27 年归母净利润 4.0/6.0/7.6 亿元,给予 25 年 16xPE [4] 经营预测指标与估值 营业收入 - 2023 - 2027E 分别为 26.07 亿、26.62 亿、29.32 亿、35.51 亿、43.43 亿元,增速分别为 -13.59%、2.10%、10.16%、21.09%、22.31% [9]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2023 - 2027E 分别为 2.96 亿、2.75 亿、4.02 亿、5.95 亿、7.58 亿元,增速分别为 -63.77%、-7.20%、46.12%、48.24%、27.44% [9] 其他指标 - EPS(最新摊薄)2023 - 2027E 分别为 0.72、0.67、0.98、1.46、1.86 元;ROE 分别为 6.62%、5.92%、8.10%、10.96%、12.61%;PE 分别为 15.09、16.26、11.13、7.51、5.89 倍;PB 分别为 1.00、0.96、0.90、0.82、0.74 倍;EV/EBITDA 分别为 7.09、8.31、6.32、4.39、3.82 倍 [9] 可比公司估值 - 中国巨石、中材科技、金发科技 2025E 平均 PE 为 16.37 倍,长海股份 2025E PE 为 11.13 倍 [10] 盈利预测(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资产负债表 - 2023 - 2027E 流动资产分别为 28.10 亿、27.30 亿、28.59 亿、35.16 亿、40.30 亿元;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35.04 亿、43.91 亿、44.80 亿、49.47 亿、55.81 亿元等 [20] 利润表 - 2023 - 2027E 营业收入分别为 26.07 亿、26.62 亿、29.32 亿、35.51 亿、43.43 亿元;营业成本分别为 19.68 亿、20.57 亿、21.44 亿、24.62 亿、29.55 亿元等 [20] 现金流量表 - 2023 - 2027E 经营活动现金分别为 7.19 亿、4.48 亿、2.73 亿、11.91 亿、7.53 亿元;投资活动现金分别为 -7.75 亿、-3.62 亿、-3.63 亿、-7.67 亿、-9.92 亿元等 [20]
长海股份:2025一季报净利润0.82亿 同比增长60.78%
同花顺财报· 2025-04-27 08:4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基本每股收益0.2000元,同比增长66.67%,恢复至2023年同期水平[1] - 每股净资产11.27元,同比增长4.35%,连续两年保持增长[1] - 每股未分配利润7.70元,同比增长8.45%,显示留存收益持续积累[1] - 营业收入7.63亿元,同比增长31.33%,显著高于2023年同期水平[1] - 净利润0.82亿元,同比大幅增长60.78%,接近2023年同期水平[1] - 净资产收益率1.76%,同比提升55.75个百分点,但尚未恢复至2023年1.90%的水平[1] 股东持股情况 - 前十大流通股东合计持股9383.76万股,占流通股38.09%,较上期增加213.99万股[1] -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和MERRILL LYNCH INTERNATIONAL新进前十大股东,分别持股785.71万股和339.70万股[2] -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增持44.88万股至519.02万股[2] - 嘉实领先优势混合A减持89.87万股至359.47万股[2]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六零三一组合和施建刚退出前十大股东,原持股分别为492.58万股和373.85万股[2] 分红政策 - 本报告期公司未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2]
长海股份(30019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7 08:03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讨论聘请议案[7]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新所近三年无相关处罚[5]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等,公开选聘需官网发布并公示结果[11][12] - 审计委员会负责制定政策、流程,监督过程并评估工作[8] - 选聘程序含审计委员会提要求等多环节[16] - 审计委员会应调查事务所执业质量等并形成书面意见[16][17] - 聘请聘期一年,可续聘[19] 费用与质量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3]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金额等情况[14]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9] - 承担特定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两年[20] 改聘情况 - 三种情况公司应改聘事务所[21] - 年报审计期间改聘需审计委员会调查后提议,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报备[22] - 董事会审议改聘议案,独立董事应发表意见[22] - 拟改聘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信息[23] 辞聘处理 - 会计师事务所辞聘,审计委员会了解原因并报告董事会[23] 资料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从选聘结束起至少10年[19]
长海股份(300196) -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7 08:03
投资决策与管理 - 公司对外投资决策制度规范投资行为、降风险、提收益[2] - 股东会是对外投资最终决策机构,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决定投资[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批准[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8] - 投资计划由证券投资部门编制、财务部汇总,按审批程序审批后下达执行[12] 项目立项与实施 - 投资项目实行立项制度,证券投资部门组织预选并作“项目预选建议书”[14] - 项目经战略委员会审批同意立项后,总经理可成立项目小组深入研究[16] - 立项项目可申请项目经费,实行一个项目一次核准总费用预算、项目终了结算制度[16] - 项目立项后项目小组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概况、投资各方情况等内容[18] - 直接投资项目由证券投资部门实施,子公司和分公司投资项目分别由其经营班子和分公司实施,证券投资部门跟踪[26] 项目后续管理 - 投资项目完成工商注册或变更后,筹建小组需向证券投资部门报送相关资料[28] - 投资项目产生的筹建费用暂由证券投资部门支出,项目完成后转由项目公司或主体支出[28] - 投资项目完成后需进行验收评估并报告,证券投资部保管相关文件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9] - 审计部应对对外投资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检查,内容涵盖岗位设置、授权审批等多方面[29] 子公司与参股公司管理 - 控股子公司是公司拥有50%以上股权或实质控制权的独立法人公司[34] - 控股子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等决策应服从公司统一部署并报公司通过[35] - 控股子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通过派出董事及高管人员监管[35] - 控股子公司财务机构设置等由经营班子提出,经公司相关部门参与研究后报董事会批准[36] - 参股公司指公司投资、持股低于50%且无实质控制权的独立法人公司[45] 其他规定 - 分公司可无偿使用公司注册商标,参控股公司可签有偿或无偿商标使用合同[47] - 公司对外投资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重大事项需及时报告[49] - 公司董事等对违规或失当投资行为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52] - 未经规定程序擅自越权审批投资项目,追究当事人经济和行政责任[53] - 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怠于履职致公司损失,视情节处分并赔偿[53] -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分支机构[55] - 本制度修订权属董事会,授权证券投资部解释[56]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并修订[56] - 该制度由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5日发布[57]
长海股份(30019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7 08:03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审计或董事会诉讼,或直接诉讼[14] - 股东对内容违法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对程序违法或内容违章程的决议,有权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撤销[13]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日向公司书面报告[15]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44]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出对独立董事的质疑或罢免提议[49] 控股股东定义 - 控股股东指持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股份,或虽不足但表决权足以重大影响决议的股东[15]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6] - 股东会审议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2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8]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8]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8]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0] - 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和低于70%的两类控股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2] - 财务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3]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35] - 公司在特定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如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等[35][37]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40][41]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42]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4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50]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50]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如需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51] 提案与提名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44] - 下届董事候选人由上届董事会、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提名[4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48] 决议通过规则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3]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63]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2] - 关联交易事项经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6] 其他规定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27][28] - 发行类别股的公司,特定事项除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外,还需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3]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0]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65] - 上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66]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71]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78]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78]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除披露外还需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79] - 若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审计截止日距协议签署日不得超过六个月[77] - 若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其他资产,评估基准日距协议签署日不得超过一年[77] - 公司可指定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81]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81] - 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81] - 规则与国家法律等抵触时执行相关规定[81] - 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82] - 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修改由股东会决定[82] - 规则修改草案由董事会拟订,报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82] - 规则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