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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技术(30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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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技术(300105) -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09:01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8] - 会议应提前3日发通知,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可不受限[9] - 发出通知2日内无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15]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6] - 会议决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10] 会议审议事项 - 特定事项经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4] - 行使特别职权前需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5] 其他 - 会议可多种方式召开[8]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1]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生效[13]
龙源技术(300105) -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10 09:01
第三条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权。 其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该项决议无 效;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自该决 - 1 -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部控制能力,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部控制程 序和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 价和监督机制,公司董事会决定设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 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订本议事规则。 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 ...
龙源技术(300105) -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09:01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应由公司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担任[5] - 近三十六个月受处罚等人士不得担任[5][6] 董事会秘书职责 - 为公司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管理信息披露事务[2]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7] 董事会秘书聘任解聘 - 原则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11]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1]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12] 其他规定 - 任命后一个月内应签署声明及承诺书[12] - 声明承诺事项重大变化五个交易日内更新报送[12] - 聘任时应签订保密协议[13]
龙源技术(300105) -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0 09:01
股东会投票服务 -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投票外应提供网络投票服务[6] - 公司应在股东会通知发布日次一交易日申请开通网络投票服务[11] 投票时间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交易时间[13] - 互联网投票系统9:15开始,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15:00结束[17] 投票代码 - 创业板投票代码为“35 + 证券代码后四位”[14] - 创业板优先股投票代码区间为369801~369899[15] 表决权与票数 - 股东表决权数量是名下相同类别股份数量总和[21] - 累积投票提案中,一股对应每个提案组下应选人数相同选举票数[26] 中小投资者定义 - 中小投资者指非董高及非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34] 投票流程 - 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复核投票信息[11] - 现场投票结束后通过互联网系统获取网络投票数据[35] - 委托信息公司合并计票,公司及律师确认合规性形成表决结果[35][36] 结果查询 - 股东会结束次一交易日,交易系统投票股东可通过券商客户端查询[38] - 股东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站查一年内网络投票结果[38] 细则说明 - 细则“以上”含本数[40] - 细则未规定或与深交所、《公司章程》不一致依相关规定执行[41]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42]
龙源技术(300105) -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10 09:0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会[6]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在5日内发通知[12]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在5日内发通知[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在5日内发通知[15]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1]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23]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7] 延期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8]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2] 特别决议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5]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5]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44]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4] 累积投票制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46] 公告内容 - 股东会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55] - 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类别股的公司,应分别统计并公告内资股和外资股股东、普通股和类别股股东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55] 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且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7] 会议进行 - 召集人应保证股东会连续举行,特殊情况需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及报告[58][59] 决议执行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按章程就任[60]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61]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次日公告[62] 决议争议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无效,召集程序等违法股东可60日内请求撤销[63][64] - 相关方对股东会事项有争议应及时诉讼,判决前执行决议[64] 规则说明 - 本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66]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67] - 规则规定与法律法规等不一致时以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为准[67]
龙源技术(300105) -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09:01
信息报告义务人 - 持股5%以上股东等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3] - 董事等需报告持有公司股票及变动情况[4] - 各事业部需报告重大项目协议签署情况[5] 部门报告职责 - 财务产权部报告对外投资亏损超10%、业绩快报等信息[6] - 运营管理部报告国家行业政策变化信息[7] - 综合管理部报告购买或出售资产情况[8] - 组织人事部报告非独立董事等人员变动情况[9] - 党建工作部报告职工代表董事变动情况[9] - 技术管理与研发中心报告研究开发项目转移情况[9] 股东情况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变化需报告[1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需报告[10] 报告时间与方式 - 各部门和子分公司特定时点后向董秘预报告重大信息[13] - 重大事件超约定期限未完成,此后每隔30日报告进展[14] - 报告人知悉信息24小时内书面报董秘[14] 报告要求与制度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含原因、协议、批文等内容[16]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7] - 报告义务人制定流程并指定联络人报证券法务部备案[18] - 各部门及时准确报送定期报告资料给证券法务部[18] 违规处理 - 未及时上报或违规报送,公司处分并追究赔偿责任[19]
龙源技术(300105) -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10 09: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8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2200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581.442万元[12] - 公司设立时股本总额为66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30]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51581.442万股,均为普通股[31] 股东相关 - 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认购2046万股,占股本总额31%[30] - 雄亚(维尔京)有限公司认购1650万股,占股本总额25%[30] - 烟台开发区龙源电力燃烧控制工程有限公司认购1584万股,占股本总额24%[30] - 烟台海融电力技术有限公司认购1320万股,占股本总额20%[30]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33]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4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凭证需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可拒绝不正当目的查阅并15日内书面答复[54] - 股东对内容违法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程序或表决违法违规或章程可60日内请求撤销[5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等提起诉讼[58]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请求后拒绝或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5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45]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46]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30日内未执行,股东可诉讼[4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74]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91]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二十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在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92]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9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19]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1] - 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等按普通决议通过[122] - 公司增减资、分立合并等按特别决议通过[12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123]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17] - 董事会应在年度股东会上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独立董事应述职[112]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131]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131] - 董事候选人所获票数超过出席股东会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者,为当选董事候选人[131]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146]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59]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161] - 董事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后,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一年内仍然有效[168]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一名,独立董事不得少于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174]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74]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166] - 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167]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可要求公司赔偿[170] - 未经章程规定或董事会合法授权,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董事会行事[171] - 董事执行公司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董事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也应承担责任[172] - 董事会一次性对外投资等权限为公司上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0%以下[17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8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和主持[185]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88]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该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90]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94] 其他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五年,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党委相同[149] - 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为5 - 9人,设党委书记1人,副书记1 - 2人[150] - 除独立董事候选人、职工董事以外的董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130]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130] - 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0]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99]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99]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每年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200]
龙源技术(300105) -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09:01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 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重大事件或者重大事项)在规定时间 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的行为。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中所规定的内容。 - 1 - 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 ...
龙源技术(300105) -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10 09:01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 当过半数。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提 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提 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 员代行其职责;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 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 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代为履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 员职责。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向公司 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但是,提名委员会的会议召集程序或 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除外。 第二条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 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龙源技术(300105) -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09:01
人员变动生效时间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收到辞职报告辞任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5] - 股东会解任非职工代表董事,决议作出之日生效[8] - 职工代表大会解任职工代表董事,决议作出之日生效[10] - 董事会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决议作出之日生效[11] 人员变动后续安排 - 法定代表人辞任,三十日内确定新代表人[5] - 董事会秘书离职,三个月内聘任,超三月董事长代行[6] - 董事、高管离职五工作日内办妥移交手续[10] 人员股份限制 - 董事、高管离任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3] - 任期内和届满半年内,年转让股份不超25%[13] - 董事、高管对公司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一年有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