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技术(300105) -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龙源技术龙源技术(SZ:300105)2025-10-10 09:0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会[6]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在5日内发通知[12]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在5日内发通知[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在5日内发通知[15]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1]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23]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7] 延期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8]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2] 特别决议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5]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5]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44]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4] 累积投票制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46] 公告内容 - 股东会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55] - 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类别股的公司,应分别统计并公告内资股和外资股股东、普通股和类别股股东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55] 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且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7] 会议进行 - 召集人应保证股东会连续举行,特殊情况需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及报告[58][59] 决议执行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按章程就任[60]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61]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次日公告[62] 决议争议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无效,召集程序等违法股东可60日内请求撤销[63][64] - 相关方对股东会事项有争议应及时诉讼,判决前执行决议[64] 规则说明 - 本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66]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67] - 规则规定与法律法规等不一致时以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为准[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