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技术(300105) -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龙源技术龙源技术(SZ:300105)2025-10-10 09:01

信息报告义务人 - 持股5%以上股东等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3] - 董事等需报告持有公司股票及变动情况[4] - 各事业部需报告重大项目协议签署情况[5] 部门报告职责 - 财务产权部报告对外投资亏损超10%、业绩快报等信息[6] - 运营管理部报告国家行业政策变化信息[7] - 综合管理部报告购买或出售资产情况[8] - 组织人事部报告非独立董事等人员变动情况[9] - 党建工作部报告职工代表董事变动情况[9] - 技术管理与研发中心报告研究开发项目转移情况[9] 股东情况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变化需报告[1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需报告[10] 报告时间与方式 - 各部门和子分公司特定时点后向董秘预报告重大信息[13] - 重大事件超约定期限未完成,此后每隔30日报告进展[14] - 报告人知悉信息24小时内书面报董秘[14] 报告要求与制度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含原因、协议、批文等内容[16]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7] - 报告义务人制定流程并指定联络人报证券法务部备案[18] - 各部门及时准确报送定期报告资料给证券法务部[18] 违规处理 - 未及时上报或违规报送,公司处分并追究赔偿责任[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