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8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2200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581.442万元[12] - 公司设立时股本总额为66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30]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51581.442万股,均为普通股[31] 股东相关 - 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认购2046万股,占股本总额31%[30] - 雄亚(维尔京)有限公司认购1650万股,占股本总额25%[30] - 烟台开发区龙源电力燃烧控制工程有限公司认购1584万股,占股本总额24%[30] - 烟台海融电力技术有限公司认购1320万股,占股本总额20%[30]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33]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4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凭证需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可拒绝不正当目的查阅并15日内书面答复[54] - 股东对内容违法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程序或表决违法违规或章程可60日内请求撤销[5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等提起诉讼[58]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请求后拒绝或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5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45]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46]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30日内未执行,股东可诉讼[4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74]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91]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二十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在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92]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9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19]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1] - 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等按普通决议通过[122] - 公司增减资、分立合并等按特别决议通过[12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123]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17] - 董事会应在年度股东会上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独立董事应述职[112]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131]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131] - 董事候选人所获票数超过出席股东会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者,为当选董事候选人[131]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146]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59]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161] - 董事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后,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一年内仍然有效[168]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一名,独立董事不得少于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174]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74]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166] - 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167]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可要求公司赔偿[170] - 未经章程规定或董事会合法授权,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董事会行事[171] - 董事执行公司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董事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也应承担责任[172] - 董事会一次性对外投资等权限为公司上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0%以下[17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8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和主持[185]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88]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该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90]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94] 其他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五年,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党委相同[149] - 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为5 - 9人,设党委书记1人,副书记1 - 2人[150] - 除独立董事候选人、职工董事以外的董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130]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130] - 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0]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99]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99]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每年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200]
龙源技术(300105) -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