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纪(30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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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纪(300083)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8 12:48
董事选举规则 - 选举2名及以上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每股表决权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2] - 累积表决票数为持股数乘应选董事人数,多轮选举每轮重算[6]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表决票投向相应候选人[6] 投票有效性 - 所投候选董事人数不超应选人数,表决票总数超累积票数或所投人数超应选人数投票无效[7][8][9] 当选条件 - 当选董事得票数超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2][12] 缺额处理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但超法定最低和章程规定人数三分之二,缺额下次股东会补选[12] - 当选人数不足要求进行二、三轮选举,三轮未达要求两月内再开股东会[12] 其他 - 细则“以上”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15] - 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7]
创世纪(30008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2:48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工作、加强沟通[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7][48] 管理架构 - 公司董事会是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决策机构,董事会秘书是负责人[11][13] - 董事会秘书职责包括全面负责、组织制度制定等[14] - 董事会办公室职责包括修订制度、信息披露等[16] 管理原则与目的 - 投资者关系管理旨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3][4] - 目的包括保障知情权、建立投资者基础等,基本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等[6][7] 工作内容与对象 - 投资者关系管理主要职责有分析研究、沟通联络等,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等[15][19] 沟通方式与要求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说明会、股东会等多种形式[20] - 应在指定报刊及网站第一时间披露规定信息,避免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和媒体采访[21]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后应及时披露主要内容,加强网络信息管理[23] 特定对象管理 - 特定对象现场调研等实行预约制度,需预先签署《承诺书》,相关文件资料由董事会办公室存档十年[27][31]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31][32] 互动易平台管理 - 公司应通过互动易平台等与投资者交流,指派专人处理相关信息,发布信息及回复提问应保证公平性[35][36] - 公司信息披露以符合条件媒体披露内容为准,互动易平台信息不得与之冲突[37] 突发事件处理 - 投资者关系突发事件包括媒体重大负面报道、重大不利诉讼或仲裁、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等[40] - 出现危机时,董事会办公室应及时汇报、调查、沟通等并采取相应措施[41][43] 其他规定 -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出现特定情形应向投资者公开致歉,应支持配合投资者维护权益活动及纠纷调解[44] - 调研等活动承诺不打探、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基于调研形成文件涉及盈利和股价预测需注明资料来源[52] - 相关文件发布或使用至少两个工作日前知会公司[52] - 证券代码为300083,证券简称为创世纪[53]
创世纪(300083) -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18 12:48
重大合同披露标准 - 购买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披露[1] - 销售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披露[1] 重大合同特殊要求 - 合同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总资产100%以上且超2亿,董事会分析履约能力[5] - 合同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总资产100%以上且超2亿,聘请律师核查交易对方情况[5] 中标信息披露 - 联合体中标应明确成员信息[4] - 中标公示期达标准需发提示性公告[4] - 取得中标通知书按规定披露中标情况[4] 合同履行披露 - 年报、半年报披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履行情况[5] - 重大合同进展及时披露[5] 其他要求 - 重大合同公告后5个交易日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自查结果[7]
创世纪(300083)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2:48
内部控制责任 -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全部由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由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6] 内部审计部门职责 - 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应保持独立性[7] - 内部审计人员至少应具备会计等任一方面专业知识[9]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5] - 内部审计部门应在会计年度前后提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15] - 内部审计部门每半年至少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检查一次[16]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并报告[16]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 - 内部审计部门应督促整改内控缺陷并监督落实[20] - 内部审计部门应适时安排内控后续审查并报告[22]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并报告[25] 报告与决议 - 审计委员会需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出具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26] -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26] 外部审计与披露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时要求其出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7]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相关报告[27] 绩效考核与奖惩 - 公司将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29] - 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成绩显著给予奖励,违反制度依规处理[29][30] - 违反规定的被审计对象由公司根据情节处理[30]
创世纪(300083)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2:48
利润分配规则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6]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6] 现金分红条件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可不现金分红[10]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可不现金分红[1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净利润30%[10] 不同阶段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0]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0]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0] 决策流程 - 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方案需过半数以上董事表决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5]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表决通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分红执行 - 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 - 公司须在决议或制定方案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22]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并专项说明[22] - 对现金分红政策调整或变更需说明条件和程序合规透明[23]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提示前次发行招股说明书中分红政策执行情况[23]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修改并报股东会批准[26]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27]
创世纪(300083) - 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2:48
交易目的与范围 -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套期保值等为目的,非单纯盈利[4] - 只能与特定金融机构和期货交易所进行,控制资金规模[6] - 以自有资金开展,合约期限原则不超业务合同规定期限[7] 额度与审议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由董事会审议[9] - 达或超5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合约金额不超交易额度[10] 信息披露 - 已交易金融衍生品合计亏损或收益金额每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时,应临时公告披露[10] 业务管理 -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设领导小组,制定交易方案[13] - 操作部门跟踪分析风险指标,制定止损方案[13] - 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合规性审计并监督风险报告执行情况[16] 人员与资金 - 选专业金融机构合作,合理设置管理机构和岗位人员[18] - 套期保值业务人员应具备经济基础知识、管理经验等条件[18] - 做好资金测算保证交易资金不影响生产经营且必要时能及时调拨[18] 操作与监督 - 交易操作环节和人员应相互独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18] - 参与交易人员须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交易相关信息[18] 风险处理 - 交易出现重大风险时操作部门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并向董秘报告[18] - 董秘按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或及时公告[18] 责任与制度 - 越权操作由越权者担责,公司视情节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20]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及时修订[2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3]
创世纪(300083) - 对外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2:48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3] - 董事会是信息报送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是第一责任人[3] - 年报披露前不得提前向无依据外部单位报送资料[3] - 提供未公开信息和数据需审批、核准并要求对方签署回执[5] - 对外报送信息后留回执复印件备查,原件交证券部存档[5] 公司概况 - 公司于2010年5月20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简称创世纪,代码300083[12]
创世纪(300083) - 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2:48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远期结售 汇业务,有效防控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加强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管理,根据《结汇、售汇 及付汇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远期结售汇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者售汇 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以约定的条款办理结汇或售汇 业务。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全资子 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视同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适用本制度,但未经公司 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 第四条公司远期结售汇行为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外,还应 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原则 第五条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以正常生 ...
创世纪(300083)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2:48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 公司经营稳健,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 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二)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审 议通 ...
创世纪(30008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2:48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建立广东创世纪 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权责利相匹配的激励约束 机制,合理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及支付方式,保证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有效地履行其相应职责和义务,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 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创世纪智能装 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及原则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3、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应当适用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指在公司担任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并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领取的相应报酬。 第四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4、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