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纪(300083)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创世纪创世纪(SZ:300083)2025-08-18 12:48

董事选举规则 - 选举2名及以上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每股表决权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2] - 累积表决票数为持股数乘应选董事人数,多轮选举每轮重算[6]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表决票投向相应候选人[6] 投票有效性 - 所投候选董事人数不超应选人数,表决票总数超累积票数或所投人数超应选人数投票无效[7][8][9] 当选条件 - 当选董事得票数超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2][12] 缺额处理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但超法定最低和章程规定人数三分之二,缺额下次股东会补选[12] - 当选人数不足要求进行二、三轮选举,三轮未达要求两月内再开股东会[12] 其他 - 细则“以上”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15] - 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