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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纪(300083)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创世纪创世纪(SZ:300083)2025-08-18 12:48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切实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 择董事的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创世纪 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细则。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采用 的一种投票方式:公司选举 2 名及以上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 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可以把所有表决票集中投向一位候选人,也可 以将表决票分散投向某几个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为候选人当选的前提条件,公司 按得票多少依次确定最终应选人数范围内的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