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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普医疗(3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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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普医疗20251026
2025-10-27 00:31
公司概况与核心业务 * 纪要涉及的公司为乐普医疗[1] * 公司传统业务包括心血管器械和仿药业务 预计2025年基础业务利润可达10至12亿元[2] *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收入同比增长接近12% 净利润增长176% 达到2.9亿元 前三季度净利润累计达到9.8亿元[3] * 制剂业务在三季度大幅增长53%[3] * 2025年前三季度经营性现金流已达10亿元 预计全年可达15亿元 而2023年为9亿多元 2024年仅为7亿多元[4] 新兴业务:医美板块 * 医美板块成为业绩增长新引擎 童颜针已实现含税销售额近1亿元 并进入1500至2000家机构[2] * 童颜针市场表现优异 回头率非常高 安全性高 出现肿胀等负面反应的概率仅为5% 远低于其他品牌约30%~40%的概率[8] * 热玛吉和PDRN产品预计明年第二季度和第一季度上市[5] 有望进一步提升医美板块收入[2] * 公司对2026年医美业务充满信心 预计第二季度可实现接近10亿元销售额 其中童颜针 水光针和玻尿酸销售额约6亿元 热玛吉约2亿元 PDRN约2亿元[9] * 公司采取"农村包围城市"市场拓展策略 从省会城市扩展到中等城市 目前已覆盖80%的"开一店"并计划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2][17] * 通过与美团等平台合作及"乐普股东医美服务计划"提高市场份额和客户黏性[9] * 公司计划逐步进入一二线城市的大型机构 目前在北京已有130家能打童颜针的中小店开业[22] 政策影响与应对策略 * 集采政策对心血管器械带来压力 公司通过调整经销商库存和积极参与集采应对[2] * 冠脉切割球囊可能面临损失 但辅助球囊有望实现增量 整体保持平衡[2] * 新泰企业参与福建省金属分堵器集采 因市场占有率较高会受一定影响 但左心耳分堵器市场占有率较低 降价后可能增加销量以弥补损失[6] * 公司主动控制经销商库存 希望将库存维持在一至两个月左右 并通过第三 第四季度有意识地减少库存以达到平衡[23][24] * 公司坚持原有定价策略 例如童颜针370元和220元分别定价8800元和5880元 同时推出多层次产品(如110元2980元的新产品)以满足不同消费群体需求[25] 研发管线与创新业务 * 创新药研发取得显著进展 109号药物已完成二期临床 计划明年第二或第三季度进入三期临床[10] * 105号减重药物已完成二期临床试验 301号甘油三酯降脂药物的一期临床试验取得良好数据 401号高血压药物预计明年第一季度进入一期临床[11] * 在神经调控领域 老起搏器预计近期获批 新型CCM设备预计明年第一或第二季度量产 帕金森症 儿童癫痫等多个项目在临床研究中[12] * 脑机接口方面 无创脑机接口在临床试验并报证 有创脑机接口已完成第一例人体试验[15] * 新型可降解主动脉封堵器已植入两例 临床反馈超出预期 实验设计计划纳入100多例患者[26] 其他业务与未来展望 * 外科业务因二类和三类注册证分离导致市场损失 预计年底三类注册证获批 明年将推两款创新产品以推动业务回到稳定增长轨道[14] * 诊断业务和麻醉业务已基本触底[14] * 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包括稳固传统业务 同时大力拓展医美 创新药及神经调控等新兴业务[13] * 公司旗下明纬生物专注于肿瘤领域 与乐普医药的慢性病治疗定位形成互补[27]
乐普医疗(300003.SZ)发布前三季度业绩,归母净利润9.82亿元,增长22.35%
智通财经网· 2025-10-24 14:14
财务业绩概览 - 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49.39亿元,同比增长3.20%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82亿元,同比增长22.35%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41亿元,同比增长28.18% [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5327元 [1]
乐普医疗:10月2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4 13:47
公司董事会会议与季度报告 - 公司第六届第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1] - 会议审议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等文件[1] 公司业务收入构成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中医疗器械占比52.72%[1]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中药品占比33.16%[1]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中医疗服务及健康管理占比14.11%[1] 公司市值信息 - 截至发稿公司市值为322亿元[1] 行业动态 - 中国创新药今年海外授权交易额已达800亿美元[1]
乐普医疗前三季度净利9.82亿元,同比增长22.35%
北京商报· 2025-10-24 12:57
公司财务业绩 - 前三季度营业收入49.39亿元,同比增长3.2% [1] - 前三季度归属净利润9.82亿元,同比增长22.35% [1]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15.69亿元,同比增长11.97% [1] - 第三季度归属净利润2.91亿元,同比增长176.18% [1]
乐普医疗(30000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4 11:33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8]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战略委员会运作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5] - 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过半数通过[15] 其他 - 文件保存期限为十年,规则自董事会通过生效[16][20]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职责是研究战略和投资决策[21][6]
乐普医疗(300003)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1:33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2]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报告[12]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2]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报告[12]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2] 关联交易报告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8]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超1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8] 其他重大事项报告 - 涉案金额超5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报告[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7] - 公司为关联人以及持股5%以下的股东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报告[19] - 业绩大幅变动指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2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非违法违规原因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报告[2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报告[2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26] 报告时间与责任 - 报告人应在知悉重大事项1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办公室或秘书报告[27] - 重大事项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未完成,此后每隔30日报告进展[28] - 年度等报告内容资料,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及时准确报送董事会秘书办公室[31] - 发生重大信息应上报而未上报,追究第一责任人等责任[32] 关联人定义 - 公司关联交易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转移资源或义务事项[35] - 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3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法人[3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38] - 过去12个月内或未来12个月内符合关联法人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关联法人[37] - 过去12个月内或未来12个月内符合关联自然人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39]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0]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0]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律等规定执行[39] - 本制度规定与日后法律等抵触时应按规定执行并修订[40]
乐普医疗(300003) - 非独立董事绩效考核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1:33
董事薪酬 - 董事长基薪80万元/年,按月平均发放[6] - 董事长绩效薪为(80万元×K)/年,K在0.8 - 2.0范围[6] - 非独立董事实行年薪制,年薪=[基薪+基薪×K+特别奖]万元/年[6][7] 考核制度 - 考核制度适用于非独立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2] - 公司董事绩效考核周期为年度,应在财务年度结束后60日内完成[9] 考核流程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收集信息、分析并出具结果,提薪酬建议[9] - 考核结果和薪酬建议先交董事会审议,再提交股东会决议[9] 后续事项 - 对公司董事考核后按期发放当期报酬[11] - 董事会办公室对考核文档归类、标识并妥善保存[13]
乐普医疗(300003)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1:33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24]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24] - 季度报告在第3、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24]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25] 报告内容及审核 - 年度、中期、季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26][27][29]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29] - 定期报告编制需经多环节审核后由董事长签发并披露[48][49] - 临时报告编制经审查、签发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50] 信息披露情形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30]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有传闻致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32]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3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应披露[35]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章程、注册资本等应立即披露[37] - 重大事件最先发生于董事会形成决议等时点时,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0]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形出现,应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现状及风险因素[38]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应了解影响因素并及时披露[3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信息披露[54]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披露信息应以董事会公告形式发布[45]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股东会表决时允许其陈述意见,披露时说明原因[47] - 公司董事等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56] - 通过委托或信托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57] - 控股子公司召开相关会议需在会后两个工作日报董事会办公室[53] 信息保密及责任 - 公司董事等人员对未披露信息负有保密责任[61]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64]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时披露或披露虚假等信息,不同主体行为由相应部门责成改正[83]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泄露内幕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并承担法律责任[85] - 信息披露义务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应处理非法持股,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或不处理的,相关人员由相应部门处理[85][86] 特殊披露情况 - 涉及国家秘密应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8]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内容,原因消除后应及时披露并说明相关情况[69][74] - 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董事会秘书应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6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71] -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73] 其他规定 - 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不得违法违规[66] - 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须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公平对待投资者[75] - 与特定对象沟通前要求其签署承诺书,核查相关文件[76][77] - 公司可自愿披露信息,但应真实、准确、完整,遵守公平原则[78] - 公司应指定1 - 3家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报纸刊登公告及信息[81] - “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90]
乐普医疗(300003) - 新型业务共同投资计划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1:33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新型业务共同投资计划的管理制度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新型业务共同投资计划的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十月 1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新型业务共同投资计划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 概要 (一)目的 为了适应医疗器械及药品行业发展趋势和商业模式快速变化,紧抓中国医 疗器械行业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使得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继续保持领先 地位,公司应充分利用多年以来在品牌、人才及市场等方面形成的先发优势, 大力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效率,加强新产品、新技术、新型业务的发展,进一 步分享医疗改革红利,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普医 疗"或"公司")制定本新型业务共同投资计划的管理制度。 本新型业务共同投资计划的管理制度旨在鼓励技术、营销和管理等核心人 员(以下简称"核心人员")与公司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共享成果、共同发展, 形成共创共赢的氛围,保障人才队伍稳定,更加有效促进公司未来发展。 (二)定义 本"新型业务共同投资计划"指的是由公司与由核心人员共同组建的合伙企 业(以下简称"合伙企业")作为出资人,针对新型业务(医疗机构,新型产品 和新技术、新投资的 ...
乐普医疗(300003) - 新型业务共同投资计划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1:33
新策略 - 制定新型业务共同投资计划管理制度[4] - 新业务实体运营3至5年,公司可收购核心人员股权或共同发展[5] - 新型业务范围暂定含新型医疗机构、医院等[7] 投资计划 - 乐普公司与项目合伙企业作为共同出资人投资新业务实体[11] - 乐普公司以货币、设备等出资,核心人员以货币或专有技术出资[11] 实施流程 - 核心人员申请,经公司管理层评审、董事会批准后实施计划[10] - 业绩计划、出资规模等经管理团队评估预决策后报董事会批准[11] 人员权益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相关人员不能作为出资人[8] - 核心人员岗位调整,权益需转让或可由亲属承继[13] 管理公司 - 公司设立全资普通合伙人管理公司,不收取管理费和收益[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