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远气体(002971)

搜索文档
和远气体(002971) - 和远气体《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8 10:31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会议规则 - 提前五天通知,特殊可即时通知[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其他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视为不能履职[10]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12] - 细则由董事会制订修改,与法规冲突按法规执行[14]
和远气体(002971) - 和远气体《市值管理制度》
2025-08-18 10:31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2025年8月1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 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 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北和远气 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 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 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 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 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 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公司质量是公司投资价值的基础和市值管理的重要抓手。公司应当立足提升 公司质量,依法依规运用各类方式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 ...
和远气体(002971) - 和远气体《印章管理制度》
2025-08-18 10:31
印章管理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下属单位印章管理使用[3] - 证券与法律事务部是监管部门,负责制定制度流程[6] - 公司所有印章刻制由证券与法律事务部统一归口管理[9] 印章刻制审批 - 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印章刻制由董事长批准[10] - 财务印鉴专用章刻制由总经理批准[10] - 各部门、下属单位印章刻制由分管副总批准[10] 印章保管与销毁 - 废止印章由保管部门妥善保管三年后销毁[10] - 用印审批凭据或领导签批件复印件专管人员留存三年以上[13] 印章使用规定 - 公司公章原则上不准带出公司,特殊情况需分管副总批准[17] 印章检查与通告 - 证券与法律事务部定期组织检查公章、合同章[21] - 印章使用和保管部门定期检查核对用印情况[21] - 证券与法律事务部及下属单位办公室可对其他印章不定期抽查[21] - 印章失效、新增或变更应及时通告[21] 责任与制度执行 - 印章专管人员六种情形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21][22]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4] - 制度抵触时应修订,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4]
和远气体(002971) - 和远气体《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08-18 10:31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年8月1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中的作用,保障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 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 ...
和远气体(002971) - 和远气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18 10:31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1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促进公司战略和中短期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 章程,结合公司所在行业特点及发展阶段,特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 一、总体原则 1、公司对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实行固定薪酬或津贴,不 与经营业绩挂钩,有助于更好地履行职责;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岗位确定薪酬,不领取津贴; 3、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与经营业绩挂钩的激励薪酬,有助于公司坚定 达成中短期战略目标和实现各期经营目标; 4、每年年末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照本管理制度和当年经营业绩确 定当年高管薪酬。 二、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及标准 1、对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按季度发放津贴,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 2、对不能按照章程规定履行职责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除按章程规定 予以解聘外,同时停止支付未履职期间的薪酬或津贴; 3、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员薪酬标准 单位:万元 | 职 | 务 | 年薪 | 津贴 | | 备 注 ...
和远气体(002971) - 和远气体《舆情管理制度》
2025-08-18 10:31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 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 誉以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 作评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广播、电视、通讯社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对公司进行的各类报 道; (二)在各类媒体平台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 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 责人组成。 第一章 总则 (2025 年 ...
和远气体(002971) - 和远气体《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08-18 10:31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 年 8 月 1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信息披露的工作程序,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可能 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获知的重大信息,以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上市规则》等规定要求公司强制性披 ...
和远气体(00297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18 10:30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5-048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 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为贯彻落实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一步 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 3 月修订)》《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 3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取消监 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 则》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等 25 项制度中的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 二、部分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1、《 ...
和远气体(002971) -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2025-08-18 10:30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5-049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贯彻落实《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 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拟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相关职权;同时把"股东大会"名称统一规范为 "股东会",与《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保持一致。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产生重大影响。 一、调整前的组织架构 二、调整后的组织架构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8 日 ...
和远气体(002971) -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2025-08-18 10:30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5-047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了《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公司董事陈明先生因工作 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第 3.2.8 条,董事提出辞任的, 上市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公司 5%以上股东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提名,经公司提名委员会 资格审查,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董事会拟 提名曹宏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董事 候选人曹宏锋先生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成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 事,任期自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曹宏锋先生获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