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利康(002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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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利康: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9 13:08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存 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 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如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确保该子公司或控 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昂利康: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4-04-19 13:08
| 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 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 | --- | --- | | 十六)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 | 十六)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 | | 途事项; | 途事项; | | 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 | 十七) 批准单项对外捐赠支 | | 持股计划; | 出超过 500 万元 或等值物品)、或当 | |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 年对外捐赠支出累计总额超过 万 1000 | |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 | 元的对外捐赠事项; | | 决定的其他事项。 | 十八)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 | | | 持股计划; | | | 十九)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 | |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 | | | 决定的其他事项。 | |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 |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 | | 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一)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 |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 |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 | 二) 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二)公司 ...
昂利康: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莫卫民)
2024-04-19 13:08
公司治理 - 2023年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大会会议[4] - 2023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5] - 2023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6] - 2023年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8] - 2023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1次会议[9] 关联交易 - 2023年3月30日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325万元[16] - 2023年7月25日子公司与关联方就兽药产品达成合作[16] - 2023年关联交易总金额最终调整为5244万元[18] 人事变动 - 2023年1月5日补选郑国钢为非独立董事并聘为总经理[23] - 2023年10月27日聘任毛松英为董事会秘书[24] 其他事项 - 2023年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22] - 报告期内公司按要求披露多份报告[21] -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变更或豁免承诺[20] - 2023年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事项[10] - 2023年独立董事积极进行沟通交流[11][13]
昂利康: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游剑)
2024-04-19 13:08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游剑为浙江昂利康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 意作为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 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 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 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 ...
昂利康: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4-19 13:08
关联交易数据 - 2024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1833万元[1][2] - 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与新合新及子公司关联交易总额为572.39万元[3] - 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金额为1225.93万元[4] - 2024年向关联人出租资产(白云山昂利康)预计金额81万元[6] - 2024年向关联人销售水、电、蒸汽预计金额58万元[6] - 2024年向关联人提供安防服务、“三废”处理服务预计金额73万元[8] 参股公司情况 - 白云山昂利康2023年末总资产7058.03万元,净资产4654.21万元,营业收入2230.91万元,净利润10.37万元[14] - 海昶生物2023年末总资产66619.92万元,净资产25404.82万元,营业收入3112.17万元,净利润 -12314.12万元[18] - 海禾康2023年末总资产7125.06万元,净资产7051.13万元,净利润 -774.12万元[23] - 新合新2023年末总资产346634.11万元,净资产226992.63万元,营业收入124763.84万元,净利润8290.10万元[27] 交易差异情况 -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合计1225.93万元,预计额度5244万元,差异 -76.62%[11] - 向关联人销售水、电、蒸汽实际发生额25.74万元,预计58万元,差异 -55.62%[11] - 向关联人提供安防服务费、“三废”处理服务实际发生额53.75万元,预计73万元,差异 -26.37%[11] - 向关联人采购电实际发生额20.83万元,预计30万元,差异 -30.57%[11]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加工业务、合作产品研发生产服务(部分)实际发生额0万元,预计1950万元,差异 -100.00%[11]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实际发生额356.17万元,预计1500万元,差异 -76.26%[11] 其他要点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34][35] -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37] -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公开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表决程序合法有效[38] - 公司认为海昶生物、海禾康、新合新、天康创剂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良好履约能力[21][24][28][31] - 公司拟与联营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经营业务往来,风险可控,不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不影响独立性[36]
昂利康: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9 13:08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经公司二〇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 控制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 法定审计业务的,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
昂利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19 13:08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的目标。由于 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1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 ...
昂利康: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赵秀芳)
2024-04-19 13:08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赵秀芳作为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浙 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 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 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 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
昂利康: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19 13:08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4-029 (一)机构信息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1 年 组织形式 | 7 | 月 | 18 | 日 | | | 特殊普通合伙 | |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 | | | | 128 | 号 | | | | | 首席合伙人 |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 | | | | | | | 238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 | 注册会计师 | | | | | | | | 2,272 | 人 | | 量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 | | | | | | 836 | 人 | | 2023 年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 | | | | 34.83 | 亿元 | | | | | 审计业务收入 | | | | | | 30.99 | 亿元 | | |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 ...
昂利康: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4-04-19 13:08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昂利康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9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2728 号 本鉴证报告仅供昂利康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昂利康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 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昂利康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 1145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 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