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利康(002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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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利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报告和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19 13:08
审计机构相关 - 审计委员会监督天健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2] - 同意续聘天健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审议[3] 审计工作安排 - 2023年度审计前确定计划、人员和重点[4] - 进场后关注进度确保按时提交报告[4] 审计沟通与审议 - 出具意见后与会计师充分交流审计结论[4] - 董事会审阅前审计委员会先审议并提交[4]
昂利康: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19 13:08
目 录 | | | | 二、财务报表……………………………………………………… 第 7—14 | | | 页 | | | --- | --- | --- | --- | --- |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 第 | 7 | | 页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第 | 8 | | 页 | | (三)合并利润表………………………………………………… | 第 | 9 | | 页 | | (四)母公司利润表………………………………………………第 | 10 | | | 页 | |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 11 | | | 页 |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 12 | | | 页 | |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13 | | 页 | | |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14 | | 页 | | | | |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4〕2726 号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 ...
昂利康: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莫卫民)
2024-04-19 13:08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莫卫民作为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浙 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 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 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 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
昂利康: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19 13:08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设在董事会下的一个专业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 后成立。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 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隶属于董事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参谋机构,对董事 会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也是公司的人力资源部有关重大问题的议事机构。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司有关薪酬与考核的重大政策在形成决 议前已得到了充分、专业、科学并合乎规范程序的论证。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 ...
昂利康: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19 13:08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二〇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 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昂利康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总则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 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 董事会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或建议。 第三条 董事会事务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秘 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 门委员会。董事会制定各专门委员会的实施细则,规定其职责、议事程序、工作权 限等。 董事会接 ...
昂利康: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9 13:08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 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 及本制度第二十三条规定 ...
昂利康: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9 13:08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4-022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以电话或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会 议通知,并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应参与 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小云先生主持。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载的《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 ...
昂利康: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19 13:08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自身规范高效地运作,最大限 度地规避财务和经营风险,确保各委员独立、诚信、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设在董事会下的一个专业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成 立。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必须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 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条 公司设内审部,内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内审部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其中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 ...
昂利康: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游剑)
2024-04-19 13:08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游剑作为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浙江 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 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 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 ...
昂利康: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19 13:08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二〇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 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的职权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证券发行文件和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 面审核意见;监事应当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二) 检查公司财务; (三)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 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 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 诉讼; (八) 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