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川智慧(00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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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川智慧: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1 16:26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15:30在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公司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 [1]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9:15-15:00 [1] 股东参与情况 - 出席股东总数16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35,179,480股,占公司总股本457,489,639股的51.4065% [2] - 现场参会股东3人,代表股份226,714,048股,占比49.5561%;网络参会股东164人,代表股份8,465,432股,占比1.8504% [2] 议案表决结果 -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获赞成234,580,526股(99.7453%),反对551,704股(0.2346%),弃权47,250股(0.0201%),其中中小投资者赞成率92.9247% [2][3] -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获赞成234,582,126股(99.7460%),反对550,104股(0.2339%),弃权47,250股(0.0201%),其中中小投资者赞成率92.9436% [3][4] - 《回购股份方案》获赞成234,580,226股(99.7452%),反对551,604股(0.2345%),弃权47,650股(0.0203%),其中中小投资者赞成率92.9212% [4] - 另一项未命名议案获赞成233,477,818股(99.2764%),反对1,645,512股(0.6997%),弃权56,150股(0.0239%),其中中小投资者赞成率79.8987% [5] - 所有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3][4][5] 法律意见 -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召集程序、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决议合法有效 [5][6]
宏川智慧: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11 16:26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下午15:30在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6号1栋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林海川主持 会议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通知内容一致 [3] - 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2][3]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67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35,179,480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51.4065% [3] - 中小投资者共164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8,465,432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1.8504% [3] - 现场出席股东3名 代表股份226,714,048股 占比49.5561% 网络投票股东164名 代表股份8,465,432股 占比1.8504% [3] 表决程序与结果 - 表决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按《公司章程》规定进行计票监票 [5] - 议案一同意234,580,526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452%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率92.9247% [5] - 议案二同意234,582,126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458%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率92.9436% [6] - 议案三同意234,580,226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451%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率92.9212% [6] - 议案四同意233,477,818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2761%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率79.8987% [7] - 所有议案均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6][7]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7] - 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7]
宏川智慧: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11 16:26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查范围 - 核查期间为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7月24日 [2] - 核查对象包括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共91人 [2] - 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持股及股份变更记录 [2] 股票交易行为分析 - 91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2] - 无内幕信息知情人参与股票交易 [2] - 交易行为基于行权条件成就或二级市场独立判断 [3] 内幕信息管控措施 - 公司采取限定参与人员范围及保密措施 [3] - 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登记人员范围内 [3] - 各阶段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完成登记备案 [3] 自查结论 - 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行为 [4] - 未发生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泄露情况 [4] - 所有核查对象符合证券法及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 [4]
宏川智慧: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证券之星· 2025-08-11 16:26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 公司推出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拟授予12,270,000份股票期权 约占当前股本总额457,489,639股的2.68% [1][2] - 激励形式为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 授予对象为266名核心人员 包括董事、高管及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 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大股东关联方 [2][13] - 行权价格定为11.55元/股 依据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和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较高者确定 [3][21] 行权安排与有效期 - 计划有效期最长48个月 等待期12个月后分三期行权 行权比例分别为33%、33%、34% [3][19] - 行权条件设置双维度财务考核指标 以2024年为基数 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率需达到预设目标 [3][23][25] - 实际可行权比例取营业收入完成度D1和净利润完成度D2中的较高值 个人行权数量还需乘以绩效考核系数Z [23][25][26] 财务考核目标详情 - 营业收入考核目标:2025年增长率基础指标30%(最高35%) 2026年45%(最高50%) 2027年55%(最高60%) [3][23] - 净利润考核目标:2025年增长率基础指标45%(最高50%) 2026年55%(最高60%) 2027年65%(最高70%) [4][25] - 营业收入包含码头储罐、化工仓库、物流链服务净收入等合并报表数据 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25] 激励对象与分配结构 - 激励对象占员工总数1,721人的15.46% 核心团队覆盖广泛 [13] - 董事兼总裁黄韵涛获35万份(占比2.85%) 财务负责人李小力获35万份(2.85%) 董事会秘书卓乃建获12万份(0.98%) [16] - 全部激励对象通过股权激励获授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 计划总额未超股本10% [2][17] 会计处理与成本影响 - 采用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测算期权公允价值 预计总成本1,914.92万元 [32] - 成本将在2025-2028年分期摊销 具体金额根据实际授权日测算为准 [32] - 公司认为激励计划带来的业绩提升将高于成本增加 有助于提升经营效率和竞争力 [27][32] 实施程序与管理机构 - 计划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 监事会及薪酬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 [10][34] - 授予前需满足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出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 [5][22]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激励对象需自筹资金行权 [6][40]
宏川智慧(002930) -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5-08-11 11:16
激励计划 - 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审议通过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 自查情况 - 自查期间为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7月24日[3] - 自查期间91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形[4] - 核查显示人员无利用内幕信息交易情形[4] 保密措施 - 公司策划激励计划时限定人员范围并采取保密措施[5] - 公司已登记本次激励计划各阶段内幕信息知情人[5] - 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违规情况[5]
宏川智慧(002930) -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5-08-11 11:16
股权激励基本信息 - 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1227万份,约占2025年7月18日公司股本总额457489639股的2.68%[6][36] - 若激励计划顺利实施并全额授予,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为2520.5万股,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7][36] - 激励对象共计266人,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员工总数1721人的15.46%[30] - 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1.55元/股[8][50]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8][42] 行权安排 - 授予的股票期权在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行权,每期行权比例分别为33%、33%、34%[8][47] - 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44] 业绩考核指标 - 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 2027年预设最高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分别为35%、50%、60%,预设基础指标分别为30%、45%、55%[8][61] - 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 2027年预设最高净利润增长率指标分别为50%、60%、70%,预设基础指标分别为45%、55%、65%[11][59] - 各考核年度公司实际可行权比例为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完成度D1、净利润增长率指标完成度D2中较高者[13] 激励对象考核 -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分为五个等级,对应行权系数区间分别为优良90% - 100%、良好70% - 89%、合格50% - 69%、待改进20% - 49%、不合格0% - 19%[63] 数量与价格调整公式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公式为Q=Q0×(1+n)[68] - 配股时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公式为Q=Q0×P1×(1+n)/(P1+P2×n)[68] - 缩股时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公式为Q=Q0×n[68]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公式为P=P0÷(1+n)[70] - 配股时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公式为P=P0×(P1+P2×n)/[P1×(1+n)][71] - 缩股时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公式为P=P0÷n[72] - 派息时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公式为P=P0–V[73] 财务相关 -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227万份,预计本次授予的权益工具公允价值总额为1914.92万元[83] - 假设2025年8月授予股票期权且全部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并全部行权,2025 - 2028年股票期权成本摊销分别为356.88万元、909.01万元、476.67万元、172.35万元[84] 流程与规定 - 激励计划公示期不少于10日[33] -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及薪酬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33]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等相关程序[16][43][88] - 董事会根据规定调整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后,应及时公告并通知激励对象[75] - 授权日采用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公允价值,授权日不进行相关会计处理[78] - 等待期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的最佳估算为基础,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 - 其他资本公积”[79] - 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80] - 行权日达到行权条件可结转“资本公积 - 其他资本公积”,未行权失效或作废按规定处理[81] - 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日内与董事会确认行权数量、行权价格等信息,行权申请经确认并交付款项后,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92] 变更与终止 - 公司变更已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的激励计划,变更方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得加速行权和降低行权价格[97]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终止激励计划,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审议通过后终止,应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98] 激励对象特殊情况处理 - 激励对象行权后离职,2年内不得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类似工作,否则公司有权要求返还收益并承担违约金[106] - 激励对象职务变更仍在本公司或子公司任职,已获授股票期权按原程序进行[113] - 激励对象担任监事等不能持有股票期权的职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113] - 激励对象离职,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114] - 激励对象退休返聘,已获授权益按退休前程序进行;拒绝返聘或退休离职,未行权股票期权注销[115] - 激励对象因工受伤丧失劳动能力离职,由薪酬委员会决定已获授权益处理[116] - 激励对象主动辞职或非因工受伤丧失劳动能力离职,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未行权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117]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身故,已获授股票期权可由继承人代为享有,或未行权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118] - 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身故,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未行权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118] - 激励对象所在子公司控制权变更且仍留任,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未行权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119]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情况,不得被授予股票期权[54]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未行权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121]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因重大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处罚或市场禁入,未行权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121] - 激励对象具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高情形,未行权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121] - 激励对象因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股权激励,未行权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123] 其他情况 - 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等情形,激励计划终止实施[110] - 公司发生合并、分立或控制权变更,董事会在5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终止激励计划[111][112]
宏川智慧(002930) -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5-08-11 11:15
会议安排 - 2025年7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8月11日15:30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2] - 7月25日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3] - 现场会议投票时间为8月11日15:30,网络投票时间为8月11日多个时段[3] -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为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6号1栋公司会议室[3] 参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67名,代表股份235,179,480股,占比51.4065%[5] - 中小投资者164名,代表股份8,465,432股,占比1.8504%[5] 议案表决 -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多议案同意股数及占比情况[8][10][14][16]
宏川智慧(002930) -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8-11 11:15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代表167人,代表股份235,179,480股,占比51.4065%[8] - 现场出席3人,代表股份226,714,048股,占比49.5561%[9] - 网络投票164人,代表股份8,465,432股,占比1.8504%[10] 议案表决情况 -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赞成率超99%[12][13][15] - 《为下属公司交割仓库资质提供担保的议案》赞成率99.2764%[18] - 中小投资者对激励计划草案赞成率92.9247%[13] 会议决议情况 -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20]
宏川智慧(002930)8月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244.33万元
搜狐财经· 2025-08-05 19:08
公司股价及交易情况 - 截至2025年8月5日收盘 宏川智慧报收于11 91元 上涨0 34% 换手率4 12% 成交量17 84万手 成交金额2 13亿元 [1] - 主力资金净流出2244 33万元 占比成交额10 53% 其中超大单净流出983 73万元 占成交额4 61% 大单净流出1260 60万元 占成交额5 91% [1] - 中单净流出932 47万元 占成交额4 37% 小单净流入3176 80万元 占成交额14 9% [1]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一季报营业总收入3 23亿元 同比减少14 98% 归属净利润2095 20万元 同比减少65 10% [1] - 扣非净利润1624 85万元 同比减少71 76% 流动比率0 784 速动比率0 769 资产负债率67 66% [1] 公司基本信息 -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 位于东莞市 从事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1] - 注册资本46027 7852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14355 312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为林海川 [1] 公司投资及知识产权 - 公司对外投资15家企业 拥有商标信息8条 行政许可9个 [2]
宏川智慧: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05 16:20
股权激励计划公示情况 - 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1] - 公示期为2025年7月25日至8月4日共计10天[1] - 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 激励对象资格审查 - 核查内容包括拟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2] - 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3] - 所有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2][3] 激励对象合规性确认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被证券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市场禁入记录[2] -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合法有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