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茵生态(002887)
搜索文档
绿茵生态: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42.91%
中证网· 2025-08-28 15:00
核心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约2.25亿元 同比增长30.87%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888万元 同比增长42.91% [1] - 公司总资产39.17亿元 净资产24.16亿元 资产负债率38.3% [1] - 研发投入1120万元 同比增长58.72% [1] 业务板块发展 - 生态修复业务积极响应国家"三北"工程六期等重大战略 在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等重点地区实施多个项目 [2] - 绿地养护业务实现收入约1.3亿元 同比增长20% 承接养护面积达6000万平方米 [2] - 文旅运营通过上海森氧文旅打造原创IP"嚒嚒兽" 推出天津滨海新区6万平方米"嚒嚒兽.梦幻山海"项目 [2] - 与子公司开融绿茵采用"投建运"一体化模式参与三清山整体文旅项目 总投资超10亿元 [3] - 林业经济板块推进碳汇开发与碳资产管理 与中林集团等机构建立战略合作 [3] 战略转型方向 - 从传统"工程型企业"向"运营维护型企业"转型 [1] - 由完全依赖"TOG"业务向拓展"TOC"及"TOB"业务多元发展 [1] - 形成规划设计-技术研发-苗木选育-工程施工-运营维护的全产业链覆盖 [1] - 通过IP创新拓展文旅价值边界 推动绿色资产价值重塑 [2][3] 未来发展重点 - 深化生态修复、绿地养护、文旅运营、林业经济四大板块协同发展 [3] - 依托国家生态保护、文旅融合、城市绿地系统运维等政策红利 [3] - 通过持续科技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 以标准化建设引领行业升级 [3]
绿茵生态: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882498.55元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8-28 13:17
财务表现 - 2025年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48亿元,同比增长30.87%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88.25万元,同比增长42.91% [1]
绿茵生态(002887.SZ):上半年净利润5888.25万元 同比增长42.91%
格隆汇APP· 2025-08-28 12:05
财务表现 - 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25亿元 同比增长30.87%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88.25万元 同比增长42.91%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056.43万元 同比增长41.22% [1] 每股指标 - 基本每股收益0.1924元 [1]
绿茵生态(002887) -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08-28 11:30
审计机构续聘 - 公司2025年8月28日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需股东大会审议[1] - 2025年8月28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审议通过续聘议案[9] 审计机构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华合伙人150人,注册会计师887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404人[2] -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10,734.12万元,审计收入189,880.7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万元[3] -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2家,年报审计收费12,475.47万元,同行业2家[3] - 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8亿元[3] 审计机构风险 - 在奥瑞德案承担5%、东方金钰案承担60%连带赔偿责任[4] - 近三年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等[4] 项目人员情况 -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签6家,签字注册会计师签1家,质控复核人承做或复核超10家次[6] 报备文件 - 含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审查意见[10]
绿茵生态(002887)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8 10:5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首次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30598.5078万元,股份总数为30598.5078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6][12] 股东相关 - 发起人卢云慧等五人按不同比例折合认购股份[1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24]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书面报告[2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1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的25%等[2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6] - 多种情形下需召开临时股东会[36] - 股东会决议分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通过条件不同[5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2人[7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81]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4] 独立董事相关 - 部分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任职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88][89]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95] 财务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3] - 法定公积金转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04]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05]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同[106]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1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等情况的规定[123]
绿茵生态(002887)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0:57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天津绿茵景 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避免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天津 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所 界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 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 (一) 经营性资金占用:指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 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绿茵生态(002887) - 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0:57
交易审批权限 - 董事会对部分交易审批涉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等6项标准,未达由总经理审批[3] - 股东会对部分交易审批涉资产总额占比50%以上等6项标准[4] 决议通过标准 - 董事会对非日常经营交易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股东会一般需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过半数[5] - 一年内购买或出售资产超30%需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特殊情况规定 - 受赠现金资产等两类情形免提交股东会审议但需披露[5] - 与同一交易方同时发生特定相反交易按较高指标算标准[6] 计算原则 - “提供财务资助”等以发生额12个月累计计算[6] - 12个月内同类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决策程序[6] 其他 - 控股子公司交易视同自身行为适用制度[7]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8][9]
绿茵生态(002887) -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0:57
担保原则 - 原则上不对除控股子公司外第三人提供担保,特殊情况经批准可提供[4] 审批要求 - 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4] - 多项担保情形需股东会审议,如总额超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7][8][9] 信息索取与评价 - 为被担保企业提供担保需索取近三年经审计资料并资信评价[7] 信息披露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应及时披露[13]
绿茵生态(002887) - 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0:57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5] 项目检查与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需检查项目可行性等[9]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检查项目[9]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27]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公司使用需按规定程序进行[12] - 节余资金达到或超过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公司使用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2] - 节余资金低于五百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3] 资金置换与补充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3]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12个月[15]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中,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可在六个月内实施置换[13] 资金管理与使用顺序 - 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7]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应按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先后顺序有计划使用[19] 用途变更与补充流动资金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公司全部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前,拟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需募集资金到账超一年等[24] 检查与核查 - 公司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6]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鉴证[26]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28] 其他规定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制度,将受证券监管机构和公司处罚[29]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拟定及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1]
绿茵生态(002887)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0:57
关联交易审批金额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由董事会审议,以下由总经理决定[6]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以下由总经理决定[6]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6] 特殊关联交易审批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无论金额大小,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6] - 董事、高管与公司订立合同或交易需股东会审议通过[6] 日常关联交易审批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金额适用审批规定,无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6] - 已审议协议主要条款重大变化或期满续签,按金额适用规定,无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6] - 可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适用审批规定,超预计按超出金额适用[6]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300万元以上或占净资产绝对值5%的关联交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8]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溢价超100%需满足多项要求[8] 会议审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0]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0] - 需提交股东会的关联交易,先经董事会审议,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可直接提交[10] 股东会表决规则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11] - 董事会秘书会前确定关联股东范围并通知主持人[11] - 关联股东可出席阐明观点,投票时回避,回避和表决程序载入会议记录[11][12]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表决,普通事项由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13]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法规不一致时按法规执行[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