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茵生态(002887) - 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2025年8月)
交易审批权限 - 董事会对部分交易审批涉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等6项标准,未达由总经理审批[3] - 股东会对部分交易审批涉资产总额占比50%以上等6项标准[4] 决议通过标准 - 董事会对非日常经营交易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股东会一般需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过半数[5] - 一年内购买或出售资产超30%需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特殊情况规定 - 受赠现金资产等两类情形免提交股东会审议但需披露[5] - 与同一交易方同时发生特定相反交易按较高指标算标准[6] 计算原则 - “提供财务资助”等以发生额12个月累计计算[6] - 12个月内同类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决策程序[6] 其他 - 控股子公司交易视同自身行为适用制度[7]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