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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墙股份(00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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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墙股份(002809) -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2025-05-28 03:48
公司信息 -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809,简称红墙股份[1] 评级情况 - 委托中证鹏元对2023年10月可转债跟踪评级[2] - 维持主体和“红墙转债”信用等级A+,展望稳定[2] 公告时间 - 公告于2025年5月28日发布[3]
红墙股份: 关于红墙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5 08:22
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获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31,600万元(3.16亿元),每张面值100元 [1] - 可转债于2023年10月23日在深交所上市,债券代码"127094",简称"红墙转债" [1] - 转股期为2024年4月24日至2029年10月17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0.89元/股 [1] - 2024年5月31日公司公告调整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后价格未披露 [1] 有条件赎回条款 - 赎回触发条件一:转股期内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2] - 赎回触发条件二: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2] - 赎回价格为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IA=B×i×t/365(B为票面总金额,i为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 [2] - 若转股价格调整,触发条件计算需分段采用调整前后的价格 [2] 当前赎回条款触发进展 - 2025年5月12日至5月23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收盘价≥13.96元/股(当期转股价130%) [3] - 若后续30个交易日内累计达到15个交易日收盘价≥13.96元/股,将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3][4] - 触发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决定是否行使赎回权,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4] 其他说明 - 投资者可查阅2023年10月发布的《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了解条款细节 [4]
红墙股份(002809) - 关于红墙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2025-05-25 07:45
可转债发行 - 2023年10月18日发行316万张可转债,总额3.16亿元[5][6] 可转债条款 - 转股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029年10月17日,初始转股价10.89元/股,后调为10.74元/股[3][6] - 票面利率第一年0.30%至第六年3.00%[3] - 有条件赎回条款两种情形[7] 赎回情况 - 2025年5月12 - 23日,10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格130%[3][8] - 若触发赎回,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赎回[3][7][8][9]
高位人气股持续调整 利君股份等多股跌停
快讯· 2025-05-21 01:38
高位股调整情况 - 早盘高位股延续调整趋势 [1] - 利君股份、宁波远洋连续两日跌停 [1] - 渝三峡A、尤夫股份、成飞集成、宁波海运、红墙股份等跌幅超过7% [1]
红墙股份(002809) -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20 10:45
股东会信息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8日公告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知[4] - 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15:0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9:15 - 15:00[6] - 参加股东会股东及代理共236名,持有表决权股份97,031,297股,占比45.9397%[7] 议案表决 -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等多项议案同意股数及占比均超99.9%[14][15][16][18]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96,998,387股,占比99.9661%[19] - 中小股东对该方案同意633,925股,占比95.0647%[19] 结果情况 -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均有效通过,无关联交易,未修改原议案[20] - 会议召集、召开等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21]
红墙股份(002809) -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5-20 10:45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连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0日(周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 络投票 的具 体时间 为: 2025 年5 月20日9:15-9:25,9:30-11:30及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 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 ...
石油与化工指数全线飘红(5月12日—16日)
中国化工报· 2025-05-20 02:37
石油与化工行业指数表现 - 化工板块指数全线飘红,化工原料指数累计上涨1.30%、化工机械指数累计上涨0.12%、化学制药指数累计上涨2.01%、农药化肥指数累计上涨1.28% [1] - 石油板块指数表现分化,石油加工指数与上周持平、石油开采指数累计上涨0.64%、石油贸易指数累计上涨0.98% [1] 国际原油价格走势 - 纽约商品交易所WTI原油期货主力合约结算价格为62.49美元/桶,较5月9日上涨2.41% [1] - 洲际交易所布伦特原油期货主力合约结算价格为65.41美元/桶,较5月9日上涨2.35% [1] 石化产品现货市场表现 - 涨幅前五石化产品:丁二烯上涨21.10%、SBS上涨13.65%、纯苯上涨11.36%、苯乙烯上涨10.43%、PX上涨9.77% [1] - 跌幅前五石化产品:液氯下跌464.29%、三氯甲烷下跌6.49%、黄磷下跌5.80%、维生素VC下跌5.13%、乙烯下跌3.53% [1] 上市化工企业资本市场表现 - 涨幅前五上市化企:渝三峡A上涨50.65%、集泰股份上涨47.10%、苏州龙杰上涨36.27%、ST尤夫上涨34.54%、红墙股份上涨33.55% [2] - 跌幅前五上市化企:艾艾精工下跌7.50%、永悦科技下跌7.49%、华特气体下跌6.90%、阿拉丁下跌6.88%、润贝航科下跌6.38% [2]
环氧丙烷概念下跌0.43%,主力资金净流出15股
证券时报网· 2025-05-19 09:03
环氧丙烷概念板块市场表现 - 截至5月19日收盘,环氧丙烷概念板块整体下跌0.43%,位居概念板块跌幅榜前列[1] - 板块内8只个股上涨,涨幅居前包括渤海化学(上涨5.85%)、中触媒(上涨3.37%)和怡达股份(上涨3.32%)[1] - 跌幅居前个股包括红墙股份(下跌7.01%)、惠通科技(下跌2.67%)和红宝丽(下跌2.25%)[1][2] 资金流向分析 - 环氧丙烷概念板块整体获主力资金净流出10.22亿元[1] - 15只个股遭遇主力资金净流出,其中7只净流出超千万元[1] - 红宝丽主力资金净流出8.01亿元居首,红墙股份净流出1.22亿元,万华化学净流出5828.28万元[1] - 资金净流入居前个股为渤海化学(净流入3242.12万元)、卫星化学(净流入2265.43万元)和中国化学(净流入602.15万元)[1][2] 个股交易特征 - 红宝丽换手率达41.09%,红墙股份换手率达45.78%,显示高活跃度[1] - 渤海化学换手率为10.64%,怡达股份换手率为15.71%,资金关注度较高[1][2] - 万华化学换手率仅0.46%,中化国际换手率为1.49%,流动性相对较低[1]
红墙股份(002809)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报告
2025-05-18 07:45
业绩总结 - 2024年归属股东净利润48,760,445.51元,同比降42.98%[5] - 2024年归属股东扣非净利润38,283,855.17元,同比降49.71%[5] 其他事项 - 查询募集资金专户2次[2] - 现场检查1次[2] - 发表独立意见5次[3] - 培训1次,日期为2025年4月21日[3] - 未及时审阅信披文件次数为0次[2] - 募集资金项目进展与信披一致[2] - 现场检查报告按规定报送[2] - 各承诺事项均已履行[6]
红墙股份(002809)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5-05-18 07:45
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 书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0500027号《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 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东红 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履行持续督 导职责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目前持续督导期已届满,中泰证券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 保荐业务》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 责任。 2、本保荐人及本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 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等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人基本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