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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洁股份(002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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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洁股份(002763)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8-29 09:01
股票代码:002763 股票简称:汇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本次股东会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
汇洁股份(002763) - 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9 08:59
会议安排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18日发出通知,8月28日召开[2]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获表决通过[4] 议案表决 - 《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表决全票赞成[3] - 《关于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表决全票赞成,多项制度修订、部分废止[3] -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表决全票赞成,需提交临时股东会审议[4]
汇洁股份(002763) -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5-08-29 08:58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 8 月 28 日,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 预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9,608,238.98 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 107,226,710.16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母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 50%,2025 年半年度不再提取法定公积 金。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 587,253,966.57 元,母公司 未分配利润 741,929,025.62 元。 在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原则以及股东回报规划,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 前提下,结合公司 2025 年上半年经营情况,董事会建议 2025 年半年度 ...
汇洁股份(00276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08:2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露内 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 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管理事宜。本《制度》 未规定的,适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严守保密义务,不得进行违法违规 的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领导并总体负责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管理事务。公司 各部门负责人、公司各控股公司的总经理、各项目组负责人、各关联单位的相关 负责人,为各部门、单位、项目组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 部门、单位、项目 ...
汇洁股份(002763)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08:29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 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总 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总经理、副总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合法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上市相关规定,制定《总经理工作细 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按所确定的职责分工, 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任免均应履行法定程序并依法公告。公司应与总经理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以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五)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 ...
汇洁股份(002763)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08:29
信息披露规则 - 公司应及时、公平披露重大信息,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2] - 公司董事和高管需保证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3] - 公司应在规定期限内如实回复深交所问询并公告相关情况[5] 报告编制与披露时间 - 公司编制招股说明书应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发行前需公告[9] - 公司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按深交所规定编制并公告上市公告书[9]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2]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2]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2] 重大事项披露标准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需披露[21]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需披露[2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披露[2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4]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4]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4]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4]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4] - 日常交易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及时披露[26] - 日常交易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需及时披露[26]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及时披露[26] 信息披露流程与责任 - 公司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36] - 信息披露流程包括证券部制作、董秘审核、报深交所审核登记、指定媒体公告[37] 重大会计差错标准 - 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负债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66][68] - 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净资产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68] - 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收入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68] - 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利润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超500万元[68]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标准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69]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以上的担保等或10%以上的或有事项[69]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合同等交易[69] 业绩差异认定标准 - 业绩预告预计业绩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出原先预计范围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认定为重大差异[70]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实际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认定为重大差异[70] 信息报告与保密 - 重大信息报告应在24小时内完成[32] - 信息知情人在公司信息未公告前负有保密责任,内幕交易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54] 内部审计与监督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进行监督并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56]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50] - 公司董事长对拟暂缓、豁免披露事项做最后决定并签署意见[50] 资料保管 - 证券部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45]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50]
汇洁股份(00276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08:29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1名,办理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2] 任职限制 - 自受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3年不得担任[4] - 最近3年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4] 聘任与离职 - 董事会秘书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公司1个月内终止聘任[13]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14] 职责代行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直至新秘书到岗[14] 履职保障 - 董事会秘书负责多项事务,公司提供便利,董事长保证其知情权[7][8][9] 培训与协议 - 任职期间参加证券交易所业务培训,聘任时签订保密协议[11][18]
汇洁股份(002763) -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08:29
人员与会议安排 - 内部审计部专职人员不少于2人,设负责人1名[6]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审工作[8] 工作汇报与检查机制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9]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提交年度报告和次年计划[10]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2]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6] 报告与决议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9] - 公司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19] 外部审计要求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时需其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并出具报告[20] - 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或指出重大缺陷,公司需专项说明[20]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控自评和审计报告[20] 审计范围 - 对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出售资产等事项及时审计[14][15] - 对业绩快报审计关注是否遵守准则等内容[18] - 审查信息披露制度关注制度制定及实施情况[17] - 对董事、高管进行离任审计关注未尽义务等情况[19] 审计权限 - 有权检查被审单位审计期间内经营管理账务和资料,必要时可追溯或推迟[22] - 可就审计事项调查、盘点实物资产等,经批准可采取临时措施[22] 审计流程 - 根据公司情况确定重点,拟定计划报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25] - 根据被审单位情况制定审计方案[25] - 审计小组通过多种方式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记录工作底稿[25] - 提交报告前征求被审单位意见,被审单位需在指定期限提书面意见[25] - 被审单位按审计意见处理并报告结果,有异议可向总经理提出[25] - 对重要项目后续审计,检查执行情况[25] 奖惩机制 - 对执行办法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可建议董事会表扬或奖励[27] - 对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相关部门应区别情况采取处理措施[27]
汇洁股份(00276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08:29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深圳汇洁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深圳 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 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 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主要对象是指公司现有和潜在的股票和债券投资 人、分析师、财经和行业媒体、股评人士等,同时与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保 持良好的联系和沟通。 第二章 原则和目的 第四条 投资者 ...
汇洁股份(002763)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08:29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1名是会计专业人士[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董事长提名专业会计独立董事担任[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提前5日通知全体委员[17] - 特定情形下主任委员5日内且会前3日通知开临时会议[17][19] - 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提前通知期[17] - 2/3以上委员出席会议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职责权限 - 多项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机构工作[7][9]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9] - 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10] 年报审计职责 - 协调审计时间、审核财务信息等[27] - 年审注册会计师制订计划并提交审阅[27] - 安排年审注册会计师汇报审计工作[27] - 审议表决年报审计报告后提交董事会审核[27] - 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等报告及续聘或改聘决议[27] 其他 - 委员连续2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1]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10年[24]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9] - 公司修改规则情形包括法规章程抵触、董事会决定[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