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韬股份(00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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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韬股份涨2.01%,成交额7866.89万元,主力资金净流入21.49万元
新浪财经· 2025-12-22 03:29
雄韬股份所属申万行业为:电力设备-电池-蓄电池及其他电池。所属概念板块包括:石墨烯、储能、磷 酸铁锂、氢能源、固态电池等。 截至11月28日,雄韬股份股东户数5.60万,较上期增加24.16%;人均流通股6583股,较上期减少 19.46%。2025年1月-9月,雄韬股份实现营业收入23.80亿元,同比减少9.39%;归母净利润1.06亿元,同 比减少10.40%。 分红方面,雄韬股份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4.75亿元。近三年,累计派现1.33亿元。 机构持仓方面,截止2025年9月30日,雄韬股份十大流通股东中,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位居第二大流 通股东,持股1619.53万股,相比上期增加1178.52万股。华商信用增强债券A(001751)位居第九大流 通股东,持股203.79万股,为新进股东。 12月22日,雄韬股份盘中上涨2.01%,截至11:02,报19.78元/股,成交7866.89万元,换手率1.09%,总 市值76.00亿元。 资金流向方面,主力资金净流入21.49万元,特大单买入279.11万元,占比3.55%,卖出285.08万元,占 比3.62%;大单买入1495.20万元,占比19.01% ...
雄韬股份(002733)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14 07:45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代理人)360人,代表股份141,259,050股,占股本总额36.7656%[5] - 现场会议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124,108,239股,占股本总额32.3018%[5] - 网络投票股东359人,代表股份17,150,811股,占股本总额4.4639%[5] - 中小投资者359人,代表股份17,150,811股,占股本总额4.4639%[5]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141,035,150股,占有效表决权99.8415%[6]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125,211,148股,占88.6394%[7]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125,209,748股,占88.6384%[9]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同意125,208,248股,占88.6373%[10]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125,175,648股,占88.6143%[11]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125,185,748股,占88.6214%[13]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125,200,148股,占88.6316%[16]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中小股东同意1,091,909股,占6.3665%[17] - 《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125,194,948股,占88.6279%[18] - 《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中小股东同意1,086,709股,占6.3362%[18] -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141,019,550股,占99.8305%[19] -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中小股东同意16,911,311股,占98.6036%[19] 其他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20] - 备查文件有《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21] - 备查文件有《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21] - 公告由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15日发布[23]
雄韬股份(002733)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12-14 07:45
会议信息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根据2025年11月25日议案召集,11月27日发布通知[3]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9日[4] - 现场会议2025年12月12日14:30召开,网络投票当天多个时段进行[5] 参会股东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委托代理人1名,持股124,108,239股,占比32.3018%[7] - 网络投票股东359名,代表17,150,811股,占比4.4639%[8]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占比99.8415%,中小投资者同意占比98.6945%[11][12]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占比88.6394%,中小投资者同意占比6.4307%[14] -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占比99.8305%,中小投资者同意占比98.6036%[25] 律师意见 - 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等合法有效[26][27]
雄韬股份:太空算力部署涉及到航空航天技术,不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畴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03 22:58
公司业务范围澄清 - 雄韬股份明确表示太空算力部署涉及航空航天技术不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畴[2] - 公司暂未涉及太空算力领域的任何布局、规划或投资[2] 投资者关注热点 - 有投资者询问公司的算力能源供应系统是否适用于太空真空环境[2] - 该提问背景源于国内商业航天技术日益成熟以及太空算力系统建设计划[2]
雄韬股份(002733)披露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11月27日股价上涨0.4%
搜狐财经· 2025-11-27 10:06
公司股价与交易情况 - 截至2025年11月27日收盘,雄韬股份股价报收于20.32元,较前一交易日上涨0.4% [1] - 公司当日开盘价为20.15元,最高价20.88元,最低价20.1元,成交额达2.6亿元,换手率为3.44% [1] - 公司最新总市值为78.07亿元 [1] 公司治理与制度修订 - 公司将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当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9:15至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9日 [1] -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 [1] - 公司近期发布了一系列更新后的内部管理制度,涵盖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风险控制等多个方面 [2][4] - 具体制度包括《公司章程(2025年11月)》《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股东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 [2] - 其他重要制度还包括《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总则》《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以及多个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2][4] 经营与财务相关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 - 部分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 - 为配合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制度》并编制《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4] - 中小投资者在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将单独计票并披露 [1] - 相关公告列表中还包含《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和《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 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搜狐财经· 2025-11-26 23:12
公司治理结构优化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后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4] - 公司计划制定和修订共计约28项内部管理制度,涵盖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多个方面[1][7] - 所有议案均获得董事会全票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6][8][10]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交易品种为铅、锂等金属[13][15][17] - 业务最高保证金和权利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14][16] - 该业务额度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14][18] 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12月12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9][31][33] - 股权登记日定为2025年12月09日,会议将审议包括《公司章程》修订案及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内的多项议案[35][38] - 提案1、提案2.01、提案2.02需要以特殊决议审议通过,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8]
雄韬股份(002733)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最高保证金6000万元以对冲原材料价格风险
新浪财经· 2025-11-26 15:48
业务核心与目的 - 为应对铅、锂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1] - 业务核心目的是通过金融衍生品工具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保障产品成本稳定性及业绩持续性 [2] - 公司主要产品生产需大量使用铅、锂等金属原材料,近年来相关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加剧,对公司采购成本控制构成挑战 [2] 具体交易安排 - 最高保证金及权利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支付的全额保证金 [1][2] - 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2] - 交易品种为铅、锂等金属相关的境内外标准合约及金融衍生品 [2] - 交易场所包括LME、CME、SGX等境外交易所以及上海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等境内交易场所 [2] - 交易工具包括期权、期货、远期等衍生品合约,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 - 业务额度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可循环使用 [2][5] 审议程序与风险防控 - 相关议案已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2]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业务协议及文件 [2] - 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制度》,规范决策、操作及风控流程 [3] - 采取额度管控、与技术机构合作搭建稳定交易系统、设定风险敞口监测及止损条件等多维度防控措施 [3] 行业影响与公司策略 - 作为电源设备制造商,铅、锂等金属原材料占公司生产成本比重较高 [4] -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体现公司通过金融工具对冲周期波动的主动管理意识,有助于平滑业绩波动 [4] - 公司将严格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进行投机交易,相关业务规模与实际经营需求匹配 [4]
雄韬股份(002733) -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5-11-26 12:31
业务概况 -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2][4] - 交易额度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最高保证金等不超6000万,合约价值不超3亿[2][4][5] 交易相关 - 场所包括LME、CME等及境内合规场所[4] - 品种为铅、锂等金属标准合约及衍生品[4] - 工具包括期权、期货等衍生品合约[5] 其他 - 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6] - 议案已通过董事会,待股东大会审议[2][7] - 业务存在多种风险,已制定风控措施[8][9][10]
雄韬股份(002733) -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5-11-26 12:31
套期保值业务调整 - 公司及子公司拟调整商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1][2] 交易额度 - 最高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6000万元,最高合约价值不超3亿元[2] - 额度自股东大会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且可循环使用[3] 资金来源 - 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4] 风险控制 - 已制定制度,采取规范制度、监管资金等措施[6][8] 业务性质 - 开展业务为规避风险,非投机套利[6]
雄韬股份(002733) - 雄韬股份:《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5-11-26 12:31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384,214,913股,均为普通股[3]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5] 人员任职与股份转让限制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2]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6] 股东权益与责任 - 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6]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的规定[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8] - 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规定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4] - 董事人数不足6人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5]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5]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8]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8]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1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33]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并报告工作、执行决议等[33] - 董事会可制订公司经营计划、财务预算等方案[3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紧急情况可适当缩短通知期限[38]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0]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0]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具有五年以上履行职责必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41]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4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一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44]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事项,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4]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55]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56]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80%[56]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40%[57]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20%[57]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相关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71]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均需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或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71][72] 公司解散与清算相关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73]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时,董事为清算义务人,应在15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73]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申报债权[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