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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启技术(00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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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启技术(002625) -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 披露版
2025-07-22 10:47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2025年拟授予股票期权总量366.28万份[2] - 董事等3人各获授6万份,各占授予总量1.64%[2] - 130名骨干员工获授275.02万份,占75.08%[2] - 预留部分73.26万份,占20.00%[2]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董、监事等[3] - 预留对象12个月内确定[3]
光启技术(002625) - 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5-07-22 10:47
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 2025年7月22日向133名激励对象授予293.02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37.13元/股[2][16][17][27] - 董事等3人各获授6万份,占授予总量1.64%;130名骨干获授275.02万份,占75.08%;预留73.26万份,占20.00%[3][17] 行权安排 - 首次授予等待期12、24、36个月,预留按授予时间定等待期[5] - 首次授予行权比例34%、33%、33%;预留2025年三季度后授出,行权比例50%、50%[6][7] 考核目标 - 2025 - 2027年目标增长率30%、80%、130%,触发值25%、75%、125%[8][10] - 个人考核B+以上、B、C对应行权比例100%、80%、0%[11] 财务数据 - 股票期权激励成本2082.32万元,2025 - 2028年分别摊销528.95、938.02、464.51、150.84万元[21] 流程节点 - 2025年6 - 7月完成议案审议、名单公示、股东会审议等流程[12][13][14]
光启技术(002625)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7-22 10:47
激励计划流程 - 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1] - 2025年6月16 - 25日,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7月10日披露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11] - 2025年7月15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披露自查报告[12] - 2025年7月2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12] 授予条件 - 公司需满足未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等5种情形[14] - 激励对象需满足最近12个月内未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6种情形[14] 特殊情形处理 - 公司或某一激励对象发生特定情形,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15] 授予情况 - 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7月22日[17] - 首次授予数量为293.02万份[17] - 行权价格为37.13元/股[17] - 首次授予人数为133名[17] - 金曦、奉平桃、周建林获授数量均为6万份,各占授予总量1.64%,占股本总额0.003%[17] - 其他核心骨干员工(130人)获授275.02万份,占授予总量75.08%,占股本总额0.128%[17] - 预留73.26万份,占授予总量20.00%,占股本总额0.034%[17] - 授予总量为366.28万份,占股本总额0.170%[17] 其他 - 公司全部有效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17] - 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18]
光启技术(002625) -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7-22 10:47
激励计划审批 - 2025年6月9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12] - 7月15日股东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13] 激励计划授予 - 7月22日为首次授权日向133人授予293.02万份期权[14][22] - 股票期权行权价37.13元/份[22] 后续工作 - 尚需办理授予登记及信息披露[24]
光启技术(002625)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22 10:45
会议相关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7月17日发通知,7月22日通讯召开[1] - 会议应到3名监事,实到3名[1] 激励计划 - 会议3票赞成通过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议案[1] - 监事会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董事会确定7月22日为首次授予日[1] 公告信息 - 《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7月23日刊登[2] - 《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2]
光启技术(002625) - 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2025-07-22 10:45
股权激励 - 2025年7月22日公司会议通过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议案[2]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核心骨干员工[2] - 向133名激励对象授予293.02万份股票期权[3] - 行权价格为37.13元/份[3]
光启技术(002625)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22 10:45
激励计划 - 2025年7月22日公司董事会会议通过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议案[2] - 确定该日为授予日,授予133名对象293.02万份股票期权[2]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7.13元/份[2] - 相关公告于7月23日刊登[3]
航空航天ETF(159227)冲击四连阳,航天局加强商业航天项目监督管理
新浪财经· 2025-07-22 07:10
行业指数表现 - 国证航天航空行业指数成分股涨跌互现 长城军工领涨10.01% 中船应急上涨9.49% 钢研高纳上涨6.42% 内蒙一机领跌 [1] - 航空航天ETF上涨0.09%报1.15元 冲击4连涨 [1] 政策动态 - 国家航天局发布商业航天项目质量监督管理通知 从质量管理体系 研制生产 地面试验 发射实施 在轨运行等多方面规范主体责任 [1] - 政策旨在提升商业航天项目质量水平 推进质量管理规范化 促进商业航天有序发展 [1] 行业前景 - 商业航天作为空天信息产业与太空经济核心基础 已进入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需求探索阶段 [1] - 政策端 资金端与产业端三个维度出现大量边际变化 行业已具规模并处于快速发展阶段 [1] ETF产品特征 - 航空航天ETF跟踪国证航天指数 国防军工权重占比98.2% 为全市场最纯军工类ETF [2] - 航空与航天装备二级行业权重合计达66.5% 是该指数规模最大的ETF产品 [2] 指数成分结构 - 指数前十大权重股包括光启技术 中航沈飞 航发动力 中航西飞 中航机载 航天电子 中航成飞 中航高科 中兵红箭 中国卫星 [2] - 前十大权重股合计占比49.42% [2]
光启技术: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7-15 16:34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查 - 公司于2025年6月通过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 [1] - 公司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查询了自查期间(2024年12月9日至2025年6月9日)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2] - 自查期间共有4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其交易行为均发生在被列入内幕信息知情人之前 [2] - 自查期间共有48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其交易行为均基于对二级市场的独立判断 [3] 自查结果 - 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或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形 [3] -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 [3] - 本次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3]
光启技术: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5 16:17
股东会召开情况 - 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15日下午14:30召开,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在当日9:15-11:30及13:00-15:00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开放时间为9:15-15:00 [1] - 共有1,229名股东出席,代表810,289,042股有表决权股份,占总股本的37.6744%,其中现场出席股东4人,代表775,721,152股(36.0671%),中小股东1,225名代表34,567,890股(1.6072%) [2] 议案表决结果 - 议案一获同意802,531,912股(占出席股份99.0429%),反对7,663,580股(0.9456%),弃权93,550股(0.0115%),中小股东同意率达77.5983% [2][3] - 议案二同意802,585,912股(99.0494%),反对7,527,880股(0.9290%),弃权175,250股(0.0216%),中小股东同意率77.7542% [3][4] - 议案三同意802,577,012股(99.0486%),反对7,505,680股(0.9263%),弃权206,350股(0.0255%),中小股东同意率77.7285% [4][5] 法律意见与程序合规性 - 律师确认会议召集程序、出席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决议合法有效 [5] - 三项议案均以特别决议形式通过,需获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同意,关联股东未参与表决 [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