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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启技术(00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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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启技术(002625)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2 09:15
人员配置 - 公司应配置不少于三人的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8] 报告机制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情况[13]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内控重大缺陷或风险并披露[18] - 内审部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4] 检查规定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及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3] - 内审部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并报告结果[19] 人事任免 - 内审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9] 工作程序 -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包括准备、实施、报告、整改跟踪四个阶段[24] 内审权力 - 内审部有权调阅或要求有关部门报送资料,审核相关报表、凭证等[21] - 内审部对审计涉及事项可进行调查并索取材料[21] - 内审部可要求被审部门负责人在审计工作底稿上签署意见并写书面说明[21] - 内审部可出具审计意见书或决定书,提出改进管理建议并检查执行情况[21] - 内审部对严重违规行为有权制止并提出处理建议[21] - 内审部可追缴违法违规所得和被侵占公司资产,并建议追究责任[21] - 对不配合内审工作的,内审部有权采取临时措施并追究责任[2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0][31]
光启技术(00262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2 09:15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 可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职责与报告 - 总经理主持日常业务,对董事会负责,闭会向董事长报告[3] - 总经理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经营情况,含财务等数据[9]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月首周召开,可开临时会议[13][14] - 出席为总经理等,可制作记录和纪要[13][15] 细则说明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18]
光启技术(0026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2 09:15
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 薪酬政策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提建议[7] -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金额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或调整[11] - 未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薪酬或津贴[11] - 参与日常经营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管按合同和绩效定报酬[11] 薪酬调整与发放 - 公司可根据多种情况不定期调整薪酬标准[11] - 独立董事津贴和非独立董事及高管薪酬按月发放[13] - 人员变动时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薪酬[13] - 薪酬为税前金额,公司代扣代缴相关款项[1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19]
光启技术(00262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2 09:15
信息披露文件与时间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4]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7]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7]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17]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9] 财务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7]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在特定情形下应审计[17]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7] 重大事件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重大事件[2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2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重大事件[29] 业绩相关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业绩预告[24]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等应披露财务数据[24]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专项说明[24] 违规处理 - 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报和半年报,证监会应立案调查[25] 信息披露义务 - 发生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27] - 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时点应履行披露义务[31] - 筹划重大事项可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32] 交易披露标准 - 普通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34] - 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审议披露[36] - 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披露[37] 内部管理与责任 - 控股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39]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4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股东等[44] - 董事应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44]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管信息披露行为[51] - 高级管理人员及时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信息[52]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53] - 董事会秘书负责培训相关人员并通报股东等[47] - 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47]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确保重大信息报告给董事会秘书[49] - 财务中心负责编制报表并配合信息披露[52] - 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并披露定期和临时报告[52][54] 信息更正与保密 - 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需及时发布更正公告[56] - 董事长、总经理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58] - 与特定对象交流信息泄露需报告深交所并公告[59] 子公司信息管理 - 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应在一个工作日内报告董事会秘书[65] - 控股子公司涉及重大决策等信息需公司批准[66] 违规处理与制度执行 - 董事等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分等[68] - 董事会应自查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违规时改正处分[68] - 审计委员会监督信息披露制度,发现缺陷提建议督促改正[68] - 制度与其他规定冲突按其他规定执行[70] 时间与制度说明 - “第一时间”指事项发生当日[70] - “及时”指两个交易日内[70] - “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7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7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74]
光启技术(00262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2 09:15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8] - 按上年最后交易日登记股份25%算本年度可转让法定额度[10] - 持股不足1000股时可转让额度为实际持有数[10] - 离任后6个月内股份全部锁定[12] -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股份不得转让[14] - 离职后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14] - 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不得买卖[16] - 季度报告等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16] - 任职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16] - 新增无限售当年可转25%,有限售计入次年基数[18] 减持规定 - 首次卖出前15日报告披露减持计划,区间不超3个月[20] - 实施完毕2日内报告公告,未实施或未完毕届满后2日报告公告[20] 信息披露 - 股份被强制执行2日内披露[21] - 股份变动2日内报告公告[22] - 违规买卖公司处理,股东可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22] - 定期报告披露买卖情况[23] - 持股及变动比例达到规定履行报告披露义务[25] 责任与制度 - 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秘负责数据信息与披露检查[27] - 保证申报数据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担责[27] - 制度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1]
光启技术(00262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2 09:15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4] -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特定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6] - 符合条件商业秘密应及时披露[7] - 涉秘信息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7] 管理机制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由董事会统一领导[8] - 有内部审批程序,需登记相关事项[8][9] - 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9] 违规处理 - 不符合条件信息应及时披露,违规人员受处罚[10][13]
光启技术(00262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22 09:15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7]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快捷通知2日无异议视为收到[15][18]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22]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罢免其职务[21]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辞职60日内完成补选,会议记录保管不少于10年[8][26] - 议事规则解释权归董事会,自审议通过起执行[30][31]
光启技术(0026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2 09:15
董事辞任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收到报告之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6] - 辞任致董事会成员不足法定人数,原董事履职,六十日内补选[6] 任职限制 - 董事、高管特定情形不能任职,部分应立即或三十日内解除职务[7] 离职规定 - 任期届满未连任,股东会选举新一届董事会之日离职[8] - 股东会决议解任,决议作出之日生效[8] - 离职后五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资料[10] - 离职十二个月内承担忠实义务,保密至秘密公开[12] - 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2] 追责机制 - 公司发现未履行承诺,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4] - 离职人员有异议,十五日内可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5]
光启技术(002625)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2 09:15
信息保密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相关各方[3] - 涉密人员报告编制等期间需保密[4] - 无依据报送要求公司应拒绝[4] 信息报送规定 - 向政府报送内幕信息需保密[5] - 向特定外部提供年报不早于业绩快报[5] - 对外报送信息经OA解密并附《保密提示函》[5] 违规处理 - 外部不得泄露未公开信息,泄露应通知公司[5][6] - 违反制度致公司受损依法追责[6]
光启技术(00262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2 09:15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报告[9]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千万元应报告[1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千万元应报告[1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百万元应报告[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千万元应报告[1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百万元应报告[10] 日常交易披露标准 - 日常交易合同金额占公司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应披露[11] - 日常交易合同金额占公司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应披露[11] 重大风险情形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面临重大风险[14] 股东报告情形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是报告义务人[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需报告[16] 报告流程与要求 - 报告义务人1个工作日内报送重大信息书面文件[23] - 重大事项触及三时点之一应及时报告[23] - 报告义务人持续关注信息进展并报告变化[2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传递有四个程序[24]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上报信息并履行披露义务[25] 保密与责任 - 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28] - 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将受处分并担责[21][28] 制度说明 - 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实施,修改亦同[30]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0] - 制度与国家法规或《公司章程》抵触时按规定修订[3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