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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顺风能(00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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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年报及2024一季报点评:多业务领域积极拓展,全球竞争力持续强化
民生证券· 2024-04-28 00:00
业绩总结 - 天顺风能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77.27亿元,同比增长14.67%[1] - 2024年一季度公司营收10.54亿元,同比减少22.67%[2] - 公司23年毛利率和净利率分别为22.81%和10.12%,同比增加3.83pcts和0.98pcts[3] - 天顺风能2026年预计营业总收入将达到18,827百万元,较2023年增长144.4%[4] - 2026年预计净利润率将达到15.89%,较2023年提高5.6个百分点[4] - 公司资产负债率预计在2026年将降至56.24%,较2023年下降6.01个百分点[4]
天顺风能: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2024-04-26 10:21
1 | | | 研发创新管理 | 25 | | --- | --- | --- | --- | | 关于本报告 | 03 | 产品质量保障 | 27 | | 董事长致辞 | 04 | 高质量的客户服务 | 28 | | 走进天顺风能 | 05 | 责任采购 | 29 | | | | 规范员工招聘与雇佣 | 30 | | 可持续发展管理 | 08 | 展现关怀与福祉 | 31 | | 夯实公司治理 | 11 | 赋能员工成长 | 35 | | 强化风险管控 | 14 | 守护员工安全与健康 | 37 | | 应对气候风险与机遇 | 17 | 乡村振兴 | 39 | | 坚守低碳运营 | 19 | 爱心公益 | 40 | 2 本报告为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顺风能""我们")独立发布的可持续发展报告(22年曾用名为社 会责任报告)。我们期望通过发布此报告,全面披露公司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行动与绩效,更好地促进利益相关方了解 我们的环境、社会及管治(ESG)管理,并推动合作及实现共赢。 本报告相关信息的统计时间范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部分数据及内容超出此范围。 天顺风能及其下 ...
天顺风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6 10:19
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531 简称:天顺风能 公告编号:2024-008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 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 2.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 真实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 ...
天顺风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宝山)
2024-04-26 10:19
会议情况 - 2023年度召开7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通讯出席7次董事会无缺席[3] - 独立董事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2次会议,审议收购、再融资及社会责任报告[4] 法规与互动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9月4日施行,报告期内未召开专门会议[4] - 2023年度独立董事参加第三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互动[5] 审议事项 - 2023年度审议通过1个关联交易事项及年报、季报等报告[7] - 审议通过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审查资格和履职能力[7]
天顺风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6 10:19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 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 对公司 2023 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 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 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 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
天顺风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24-04-26 10:17
会议时间 - 2024年5月23日14:0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2] - 2024年5月23日为网络投票时间[2] 股权登记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7日[2] 审议事项 - 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等多项议案,议案4、6为特别决议事项[4] 登记信息 - 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18 - 22日9:00 - 12:00,13:00 - 18:00[7] - 登记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18:00(异地股东信函等方式)[7]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2531,简称天顺投票[12]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9:15 - 9:25等时段[13] -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9:15 - 15:00[14] 委托期限 - 授权委托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16]
天顺风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6 10:17
RSM 容诚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4|215Z0175 号 容诚会计师 ya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 北京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顺风能")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天顺 风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c.grov.cn)"进行管理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4c.mcf.gov.cn) 进行管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922-926(100037) TEL: 010-6600 1391 FAX: 010-6600 1392 E-mail:bj@rs ...
天顺风能:2023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2024-04-26 10:17
资产数据 - 江苏长风海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资产组可回收价值为30.99亿元[2] - 资产组账面金额为29.0488596847亿元[5]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商誉账面价值为19.0547053534亿元[10] - 资产组内其他资产账面价值为9.9941543313亿元[10]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为29.0488596847亿元[10][14] 业绩预测 - 2024 - 2029年预测期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 21.48%至63.29%[12] - 2024 - 2029年预测期利润率为4.58% - 11.04%[12] - 2024 - 2029年预测期净利润为19.9272079亿元[12] - 2029年后稳定期营业收入增长率为0[12] - 2029年后稳定期利润率为11.04%,净利润为5.8598303亿元[12]
天顺风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6 10:17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简称"《独立董事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1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 ...
天顺风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6 10:17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7日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宝山先生、何焱先生、周昌生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 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 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宝山先生、何焱先生、周昌生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 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