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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财互联:12月1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12 10:35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第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包括《关于修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在内的文件 [1] - 截至新闻发稿时,公司股票收盘价为9.74元,总市值为76亿元 [1] 公司业务构成 - 根据2025年1至6月份数据,公司营业收入全部来源于热处理行业,占比为100.0% [1]
金财互联(002530) -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09:1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委员担任[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8] - 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调[8] - 发现董事、高管违规可通报、报告、披露或报告监管机构[12] - 对违规董事、高管可提罢免建议[12] 审计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8]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5]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其他规定 - 内部审计部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1] - 会议记录由内部审计部保存不少于十年[17] - 议事规则2025年12月11日发布,解释权归董事会[19][20]
金财互联(002530) -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2025-12-12 09: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12月31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34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77919.8175万元[7] - 公司股份总数为77919.8175万股,均为普通股[13] 股权结构 - 大丰市东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845万股,占比48.45%[11] - 日本国东方工程株式会社持股3060万股,占比30.60%[11] - 日本国和华株式会社持股595万股,占比5.95%[11] -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67万股,占比6.67%[13] - 江苏高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00万股,占比5.00%[13] 股东与股份转让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方诉讼或自行诉讼[2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4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6]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7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78]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4] - 独立董事应每年自查独立性,董事会每年评估并与年报同时披露[85]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9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可不再提取[98] - 满足条件时,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10%[101]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由审计委员会领导,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披露[10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1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6]
金财互联(002530) -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09:17
管理原则与对象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和诚实守信原则[3]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和其他机构[5] 工作内容与沟通方式 - 工作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信息[5] - 通过官网、新媒体等多渠道与投资者沟通[6] 工作要求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并保证工作时间畅通[6] - 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收集和答复诉求[6] 会议安排 - 特定情形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8]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9] 人员与部门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23] - 指定证券部为专职部门开展相关工作[24] 人员素质与培训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人员须具备相关素质[12] - 可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系统性培训[12] 档案管理 - 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管不少于3年[12] - 档案应包括活动参与人员、交流内容等信息[12] - 开展活动应记录情况和交流内容并记入档案[1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6] - 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16]
金财互联(002530) -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09:17
内部控制制度 -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以加强管理、提高盈利等[2] - 董事会负责制度制定、实施和完善[2][3] - 审计委员会审查监督[2][3] 职责分工 - 经营管理层负责经营环节内控体系制度建立和执行[3] - 内部审计部负责日常监督和自我评价现场审计[3] 治理结构 - 公司建立科学治理结构,明确各层级职责权限[5] 岗位管理 - 公司明确各分子公司等岗位职责,对授权实行动态管理[6] 人力资源 - 公司制定人力资源管理等制度,实施绩效考评体系[6][7] 企业文化 - 公司应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董事和高管发挥主导作用[7] 风险评估 - 公司建立风险评估机制,运用多种风险应对策略[9] 财务制度 - 公司制定财务等多项管理制度,强化会计工作规范[13] 信息管理 - 公司建立重大内部信息传递和报告机制[30,31]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确保信息披露质量[32] 审计管理 -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主任委员有任职要求[17] - 内部审计部向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负责并定期报告[18] 报告披露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40] - 公司应同时披露报告及相关主体意见[19]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核实评价意见或审计报告[41] 违规处理 - 若有异议,公司相关部门应做专项说明[42] - 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违规责任人将被查处[20] 制度修订 - 公司将调整修正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2]
金财互联(002530) -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09:17
子公司定义 - 公司持有50%以上股权或股份,或虽持有50%以下但能实际控制的投资企业为子公司[2] 会议文件报送 - 子公司形成董事会、股东会会议决议后,1个工作日内将会议文件报送公司董事会秘书[6] 对账与报表报送 - 子公司每月末需对关联交易和往来进行对账[8] - 子公司按规定向公司报送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表和相关资料[8] 报告与计划备案 - 子公司每年编制本年度工作报告、下一年度经营计划与财务预算报告,报公司备案后执行[11] - 子公司按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向公司提交经营情况报告[11] 人员委派 - 公司按出资比例或协议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12] 审计监督 - 公司内部审计部对子公司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审计监督[16] 跟踪监控与评估 - 公司对子公司全部经营活动等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跟踪监控与评估分析[17] 信息报告与保密 - 子公司按规定向公司报告重大业务、财务等信息并保密[19] - 子公司收集重大事项资料报公司证券部[19] 关联交易管理 - 子公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应报告并履行审批、披露义务[20] 信息披露责任 -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20] 薪酬考核与奖励 - 子公司每年董事会审议下一年度经营管理层薪酬与考核方案[22] - 子公司董事会次年结合经营结果确定经营管理层奖励金额[22] - 子公司总经理将经营层奖励分配情况报公司投资部备案后执行[22] 人员处分 - 子公司董高人员履职不力公司有权要求处分并担责[22]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2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24]
金财互联(002530) -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09:17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不得谋私利[3][17] -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处罚等人士不得担任[5]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3] - 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7][11] - 管理公司证券部[12] 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不得无故解聘[14] - 聘任时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应具任职资格[15] - 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离任前审查移交[17] 空缺处理 - 空缺时指定人员代行,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5] 信息发布 - 发布信息及重大事项需决定是否发布,事前请示董事长审核[11] 资料提交 - 聘任后向深交所提交资料,通讯变更及时提交[5][6] 工作制度 - 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经董事会表决通过生效[19] - 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19] 文件时间 - 发布时间为2025年12月11日[20]
金财互联(002530) -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09:17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5] - 满足条件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10%,三个连续年度累计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7] 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9]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9]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9] 决策程序 - 股东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须经2/3以上表决权通过[12] - 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净利润[13] - 按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确定分配总额和比例[16] 监督与执行 - 审计委员会监督利润分配政策执行[16] - 董事会决策形成预案需保存书面记录[16] - 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7] 信息披露与调整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2/3以上表决权通过[17] - 董事会通过方案后及时披露,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前三至五个交易日披露公告[17] - 年度报告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执行情况[18] 特殊情况 - 现金分红达或超当期净利润100%且达或超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50%时需披露相关内容[19]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公司可扣减其现金股利偿还[19] 制度相关 - 制度与法律抵触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股东会审议[21]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解释[22]
金财互联(002530) -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09:17
投资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并披露[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等情况经独立董事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8] - 公司与关联人关联投资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9] - 未达审批标准的事项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通过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10] 部门职责 - 投资部负责编制并指导实施投资计划等多项工作[10] - 财务部协助投资部开展投资工作,负责筹措资金和办理出资手续[10] - 证券部负责投资项目程序性合规性审核和信息披露[11] - 对外投资项目由投资部全程监控并跟踪管理[13] - 内部审计部负责对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并报告相关内容[13] 投资处理 - 公司可在多种情况下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15][20] - 投资转让应按规定办理,批准处置与实施投资程序、权限相同[16] 责任追究 - 投资出现问题投资部应查明原因并纠正,有人为责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8] - 投资实施中造成资产损失根据情况处理,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8] - 公司派出人员失职造成投资损失按公司制度追究责任[18] 制度说明 - “最近一期经审计”指至今不超过12个月的最近一次审计[20]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21]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21] - 本制度由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11日发布[22]
金财互联(002530) -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09:17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 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 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十八)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十九)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上述第(一)项所指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 以及出售产品或者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一)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 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以下交易: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