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财互联(00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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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财互联(002530) -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09:17
捐赠原则 - 公司对外捐赠需遵循自愿无偿等原则[4] 捐赠财产与类型 - 可用于捐赠的财产包括现金、实物资产[6] - 对外捐赠类型分公益性、救济性和其他捐赠[7] 捐赠受益人 - 受益人应为公益性团体等,不得对内部职工及控制关系单位捐赠[7] 审批流程 - 单笔100万(含)以下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超100万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9] - 经办部门提方案,经多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审批[9] 金额限制与其他规定 - 每一会计年度内捐赠累计金额不超净利润10%,慈善公益资金增幅不高于净利润增幅[9] - 原则上同一性质、同一受赠单位的捐赠年内不重复发生[10] - 擅自或违法捐赠,责任人将受处分,构成犯罪提交司法机关处理[12]
金财互联(002530) -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09:17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2] - 董事会成员中1/3以上(含)为独立董事,至少1名是会计专业人士[2]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审议[6]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审议[7] - 交易标的营收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审议[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审议[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审议[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审议[7]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11]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临时会议提前二日送达书面通知,紧急可当天口头通知[13][14]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6]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18] 决议通过条件 - 董事会审议担保和对外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19]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9] 其他 - 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条件未变不审议相同提案[20]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可要求暂缓表决[20] - 董事会会议可全程录音[22]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23]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十年以上[23][24]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
金财互联(002530) -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09:17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会委任[5]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2天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11] - 委员连续2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等,可通讯表决[12] - 委员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回避表决[15] 议事规则执行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改亦同[18]
金财互联(002530) -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09:17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界定 - 涉及资产、负债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资产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4] - 涉及净资产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4] - 涉及收入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收入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4] - 涉及利润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超500万元[4]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界定 - 会计报表附注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以上担保或10%以上其他或有事项[8]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重大诉讼、仲裁等[8] 处理流程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内审收集资料提交审计委员会,再提交董事会审议[6] - 更正以前年度已公布年报,需聘请符合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鉴证[7] 业绩差异界定 - 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变动方向、幅度、盈亏金额差异大且无合理解释属重大差异[9] - 业绩快报与年报实际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属重大差异[9] 信息披露问题处理 - 年报信息披露有重大遗漏或不符应发补充或更正公告[9] - 发生重大差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董事长等承担主要责任[10] 责任追究 - 被监管部门采取措施查实原因报董事会追责[10] - 情节恶劣从重或加重惩处,有效阻止从轻或减轻或免处理[11][13]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公司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1]
金财互联(002530) -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09:17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4]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并董事会审议披露[6]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并董事会审议披露[6]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7] 关联担保与资助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反担保[8]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特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9] 关联交易计算与程序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就同一交易标的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审议规定[9] - 日常关联交易按首次发生、协议变化、预计金额执行等情况适用审议和披露程序[10] - 与关联人签订超三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需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1] 信息披露 - 在年度和半年度报告中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11] - 按要求披露关联交易相关内容并提供支持文件[19,21] 表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表决数[14]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17] 董事会审议 - 审议关联交易的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7] - 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8] 其他 - 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19] - 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1]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22]
金财互联(002530) -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09:17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在股东会通过任职后两个交易日内、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任职后两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5] 股份变动披露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变动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公告[7] 减持规定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8]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需在相应时间的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8]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0] 买卖时间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1]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公司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12] 额外规定披露 - 公司对董事和高管转让股份规定更长期限、更低比例或附加条件需及时披露并管理[13] 股份锁定 - 上市已满一年公司的董事和高管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4] 任期内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所持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4] 权益股份增持 - 拥有权益股份达或超30%但未达50%,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内增持不超已发行的2% [17] - 拥有权益股份达或超50%,继续增持不影响上市地位[17] 增持计划 - 控股股东等披露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不得超六个月[18] - 相关增持主体披露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应披露进展公告[18] 增持披露 - 第23条第(一)项情形增持股份比例达已发行股份2%等情况时需披露结果公告和律师核查意见[19] - 第23条第(二)项情形通过集中竞价每累计增持2%应披露进展公告,公告前不得再增持[20] 制度建设 - 公司应制定专项制度加强对董事和高管持股及买卖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23]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25]
金财互联(002530) -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09:17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和相关人员[2] 舆情管理组织 - 舆情管理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3] 职责分工 - 工作组职责包括制定完善制度、组织协调应对等[3][4] - 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需配合采集信息、协调资源等[4] 处理原则与流程 - 舆情处理原则为快速反应、协调宣传等[5] - 舆情信息先到证券部,再到董事会秘书和工作组[5] 舆情分级与处理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一般灵活处理,重大报董事会[6][7] - 重大舆情应对有启动预案、发澄清公告等[11] 后续工作 - 处理结束要总结并报告董事会[8] - 公司应建立档案并整改问题[8]
金财互联(002530) -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09:17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 - 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 - 申请需提交资料,负责人负责[5] - 相关事项登记、确认、归档,保存十年[6] -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违规追责[10]
金财互联(002530) -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09:17
问责对象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问责对象,子公司相关人员参照执行[2] 问责范围与种类 - 问责范围含不履行职责等14种情形[4][5] - 问责种类有责令改正等7种,可单独或合并执行[6][7] 经济处罚与责任承担 - 高级管理人员问责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会议确定[7] - 故意造成损失承担全部责任,过失按比例承担[9][10] 责任判定情形 - 4种情形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追究责任[10] - 4种情形应从严或加重处罚[7] 其他规定 - 涉嫌违法交司法机关处理,任何人可举报[9] - 制度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修订权归董事会[13]
金财互联(002530) -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09:17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代企业 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经连聘可以连任。公司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可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 聘任或解聘,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 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应 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 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 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 ...